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9.启8:2.“我看见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表示所有天堂与主更内层、更紧密地结合。这从“七位天使”和“站在神面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七位天使”是指所有天堂,“七”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参看AE 257, 299节),“天使”表示天堂(也可参看AE 90, 302, 307节);“站在神面前”是指与主结合(对此,可参看AE 462, 477节)。下文会解释为何“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表示所有天堂与主更内层、更紧密地结合。
489a.“有七枝号赐给他们”表示来自它们的流注,以及由此而来的状态变化和分离。这从“号”或“角”的含义清楚可知,“号”或“角”是指将要被揭示,和被清楚、明显揭示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AE 55, 262节),在此是指经由众天堂从主而来的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流注,因为接下来所论述的一切变化和分离都通过这流注实现。事实上,每次天使吹号,经上就描述一种变化,一次分离也实现了;因此,在下文,“吹号”表示流注。
前面(AE 413a, 418a—419a, 426节)已经阐述并说明,状态的一切变化,以及恶人与善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发生在审判之前和审判期间,是通过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更强烈或更温和的内层流注实现的;还说明这流注发生的方式和它所产生的效果。这流注由“天使拿着盛满坛上的火的香炉,把它倒在地上”(启8:5),然后由“天使吹号”来表示。由于这些事是由主通过众天堂完成的,所以主首先将众天堂与祂自己更内层、紧密地结合起来,否则天堂也会濒临危险,所以这种结合由“七位天使站在神面前”来表示,“站在神面前”表示与祂结合;当他们与祂更内层、紧密地结合时,那些没有属灵良善在里面的人就被分离;因为能结合的,只是属灵良善,而不是没有从属灵良善获得其本质和存在的任何外在或属世良善。
那些拥有某种程度的聪明之人可能会理解,当主通过进入天使的属灵良善,并由此进入恶人内层的一种强烈流注而将天使与祂自己更内层、紧密地结合起来时,恶人就与善人分离了。因为通过这种流注,只在外在伪装良善的恶人的内层就打开了;当他们的内层打开时,内心隐藏的邪恶和虚假就显明了。其原因在于,他们没有属灵良善;没有属灵良善的外在良善只是表面的良善,是假装和虚伪的。这良善具有这种品质,这一点并不明显,直到内层赤露敞开。属灵良善是由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在人里面形成的;而与内在属灵良善分离的外在良善是通过一种以自我和世界,或荣誉、利益和肉体享受为目的的道德生活形成的。如果只关注这些,那么神性真理就会被视为毫不重要,除非是获得名声的手段;这名声只以上述外在事物为目的。关于内在良善和外在良善在善人和恶人那里的性质,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6–53节)。提前说明这些事,是为了理解下文。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在前面引用的地方所阐述和说明的(AE 413a, 418a—419a, 426节)。
1099.“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表示那里只有来自被玷污的圣言良善的邪恶。这从“巢穴”和“污秽之灵”的含义清楚可知:“巢穴”是指“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巢穴”在此与前面的“住处”是一样的。“污秽之灵”是指那些因对良善的玷污而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邪恶本身,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用于邪恶的良善被称为被玷污的,例如,用于自我之爱的对主之爱的良善,用于世界之爱的对邻之爱的良善。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纯洁和神圣的爱,但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就是那些为自己索取主对天堂和教会的统治权的人所处的爱,是不洁和亵渎的爱;因此,将神圣的爱变成亵渎的爱就是玷污圣言的良善,尤其当他们称他们的亵渎之物为神圣,称他们的邪恶之物为良善的时候。那些在世上就是这样的人死后就会变成污秽之灵;“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就是指他们的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说过,人拥有来自光的思维和来自爱的思维,来自光的思维使人出现在天堂,但来自爱的思维使人与天堂结合;原因在于,爱是属灵的结合。其结果是,当人的光之思维变成他的爱之思维时,他被引入天堂,就像进入婚姻一样;爱在来自光的思维中扮演主要角色,或引导这种思维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就像新郎进入洞房并结婚一样。因为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结婚”是指在天堂的某个社群与天堂结合;人与天堂结合,直到他在世上通过圣言从主那里获得聪明和智慧的程度,因而直到他通过神性真理学会思想有一位神,主就是这神的程度。然而,一个出于少量真理思考,也就是出于少量聪明思考的人,当出于爱思考时,的确与天堂结合,却只与它的较低部分结合,或说更遥远地结合。
爱是指对主之爱,爱主不是指爱作为一个人的主,因为只通过这种爱,人不会与天堂结合,而是通过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爱与天堂结合,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主;对这两者的爱不在于认识、思想、理解和谈论它们,而在于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它们是主所吩咐的,因而是功用。在完成或作成之前,任何事物都不是完整的;做事的目的就是爱;因此,对认识一件事,思想并理解它的爱源于对意愿并实行它的爱。请告诉我,若不是为了你所爱的目的,你为什么想知道并理解任何事呢?被爱的目的就是行为。如果你说,是为了信,那么就要明白,这是与实际的信,也就是行为分离的唯信,或纯思维之信,这样的信什么都不是,或说是一种虚无。你若以为当你不做属于神的事时,也相信神,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总之,爱和行或做为一;因此,在圣言中,凡提到爱的地方,所指的,都是行或做;凡提到行或做的地方,所指的也是爱;因为凡我所爱的,我就会去做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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