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89

489.启8:2.“

489.启8:2.“我看见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表示所有天堂与主更内层、更紧密地结合。这从“七位天使”和“站在神面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七位天使”是指所有天堂,“七”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参看AE 257, 299节),“天使”表示天堂(也可参看AE 90, 302, 307节);“站在神面前”是指与主结合(对此,可参看AE 462, 477节)。下文会解释为何“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表示所有天堂与主更内层、更紧密地结合。

489a.“有七枝号赐给他们”表示来自它们的流注,以及由此而来的状态变化和分离。这从“号”或“角”的含义清楚可知,“号”或“角”是指将要被揭示,和被清楚、明显揭示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AE 55, 262节),在此是指经由众天堂从主而来的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流注,因为接下来所论述的一切变化和分离都通过这流注实现。事实上,每次天使吹号,经上就描述一种变化,一次分离也实现了;因此,在下文,“吹号”表示流注。

前面(AE 413a, 418a—419a, 426节)已经阐述并说明,状态的一切变化,以及恶人与善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发生在审判之前和审判期间,是通过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更强烈或更温和的内层流注实现的;还说明这流注发生的方式和它所产生的效果。这流注由“天使拿着盛满坛上的火的香炉,把它倒在地上”(启8:5),然后由“天使吹号”来表示。由于这些事是由主通过众天堂完成的,所以主首先将众天堂与祂自己更内层、紧密地结合起来,否则天堂也会濒临危险,所以这种结合由“七位天使站在神面前”来表示,“站在神面前”表示与祂结合;当他们与祂更内层、紧密地结合时,那些没有属灵良善在里面的人就被分离;因为能结合的,只是属灵良善,而不是没有从属灵良善获得其本质和存在的任何外在或属世良善。

那些拥有某种程度的聪明之人可能会理解,当主通过进入天使的属灵良善,并由此进入恶人内层的一种强烈流注而将天使与祂自己更内层、紧密地结合起来时,恶人就与善人分离了。因为通过这种流注,只在外在伪装良善的恶人的内层就打开了;当他们的内层打开时,内心隐藏的邪恶和虚假就显明了。其原因在于,他们没有属灵良善;没有属灵良善的外在良善只是表面的良善,是假装和虚伪的。这良善具有这种品质,这一点并不明显,直到内层赤露敞开。属灵良善是由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在人里面形成的;而与内在属灵良善分离的外在良善是通过一种以自我和世界,或荣誉、利益和肉体享受为目的的道德生活形成的。如果只关注这些,那么神性真理就会被视为毫不重要,除非是获得名声的手段;这名声只以上述外在事物为目的。关于内在良善和外在良善在善人和恶人那里的性质,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6–53节)。提前说明这些事,是为了理解下文。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在前面引用的地方所阐述和说明的(AE 413a, 418a—419a, 426节)。


揭秘启示录 #779

779.由于此处所提

779.由于此处所提及的“油”是敬拜的圣物之一,表示属天的良善,故此处有必要说一说“膏油”,古人经常使用膏油,以色列人后来也被吩咐用膏油。古时,他们用油膏立作柱子或雕像的石头(参看创世记28:18,19,22),还膏战争武器,如大小盾牌(撒母耳记下1:21;以赛亚书21:5)。经上吩咐他们要预备圣膏油,用来膏教会的一切圣物;还用来膏抹坛和坛上的一切器皿,以及会幕和其中一切事物(出埃及记30:22-33; 40:9-11;利未记8:10-12;民数记7:1)。他们用油膏那些要履行祭司职分的人及其衣服(出埃及记29:7,29; 30:30; 40:13-15;利未记8:12;诗篇133:1-3);还用油膏先知(列王纪上19:15,16);又用来膏君王,君王因此被称为“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10:1; 15:1; 16:3, 6, 12-13; 24:6, 10; 26:9, 11, 16, 23;撒母耳记下1:16; 2:4, 7; 5:17; 19:21;列王纪上1:34-35; 19:15,16;列王纪下9:3; 11:12; 23:30;耶利米哀歌4:20;哈巴谷书3:13;诗篇2:2, 6; 20:6; 28:8; 45:7; 84:9; 89:20, 38, 51; 132:17)。
经上之所以吩咐用圣膏油来膏抹,是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并且代表主,而主的人身是真正而独一的“耶和华的受膏者”,但不是以“油”来膏的,而是以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本身来膏的;所以,祂在旧约还被称为“弥赛亚”,而在新约则被称为“基督”(约翰福音1:41; 4:25);“弥赛亚”和“基督”表示受膏者。正因如此,祭司、君王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要膏抹,膏抹之后就被视为神圣;不是说他们本身是神圣的,而是因为他们因被膏代表主的神性人身。因此,伤害君王就是亵圣,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24:6, 10; 26:9;撒母耳记下1:16; 19:21)。
此外,膏抹自己或他人以证明心里的快乐和善良,是一个公认的习俗;但不是用圣膏油,而是用普通的油,或某种其它贵重的油(马太福音6:17;马可福音6:13;路加福音7:46;以赛亚书61:3;阿摩司书6:6;弥迦书6:15;诗篇92:10; 104:15;但以理书10:3;申命记28:40)。他们不可用圣膏油膏抹自己或他人(出埃及记3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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