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88

488.“约有半小时

488.“约有半小时”表示在一切事物准备好经历随之而来的变化之前,一段相应的时间或延迟。这从接下来的内容清楚可知。经上说“半小时”,是因为“半”和“一半”表示如相对应的那样,如足够的那样,“一个小时”表示一段延迟或停顿。圣言经常提到“小时”(或时刻、时辰等),它表示或长或短的持续时间,不要想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当加上一个数字时,如当经上说第一、第二、第六、第十或第十二个时辰时,所表示的是状态的持续时间,以及那时状态的品质,这取决于所添加数字的含义。关于“小时”(或时刻、时辰等)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194节);“半”表示如相对应的那样,如足够的那样(参看《属天的奥秘》,10255节)。

揭秘启示录 #276

276.“各拿着竖琴

276.“各拿着竖琴”表出于属灵的真理称谢主的神性人身。我们知道,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人们用歌唱和相应的乐器来称谢耶和华。乐器主要是号、鼓、瑟、琴;号和鼓对应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瑟和琴对应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对应是因着它们的声音。至于何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何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 20-28节)一书。“琴”表示出于属灵的真理称谢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他。(诗篇33:2)
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赞你!(诗篇43:4)
我的神啊,我要鼓瑟称赞你!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琴瑟啊,你要醒起,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诗篇57:8, 9; 108:2-4)
你们要以感谢向耶和华歌唱,要弹竖琴颂赞我们的神。(诗篇147:7)
鼓瑟弹琴称谢耶和华,乃是一件美事。(诗篇92:2-4)
全地都要向耶和华欢乐,要弹竖琴,用琴和歌声歌颂耶和华。(诗篇98:4-6; 43:4; 137:2;约伯记30:31;以赛亚书24:7-9; 30:31, 32;启示录14:2; 18:22)
正因“竖琴”对应对主的称谢,恶灵无法忍受它,故大卫通过弹竖琴使恶灵离开扫罗(撒母耳记上16:14-16, 23)。约翰所听见的琴声其实不是琴声,而是对主的称谢。这一点可参看下文(6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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