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6.启8:1.“羔羊揭开第七印的时候”表示关于教会最后状态的预言。这从“揭开印”和“第七”的含义清楚可知:“揭开印”是指预言并显明教会的相继状态(AE 352, 361,369, 378, 390, 399节);“第七”是指完全和圆满之物(对此,参看AE 257, 299节),因而也指最后之物,因为完全和圆满之物也是最后之物。当因没有良善而没有真理时,或也可说,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信时,这就是教会的最后状态;那时,教会的最后状态就到来了(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33–39节);接下来的内容就预言在这种状态下发生的事。
已经发生,并且此处所预言的事出现在审判之前的灵界;因为那时灵界的教会状态类似于自然界的教会状态,只是在另一种表象或形式之下。灵界有社群,这些社群照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以及这些情感的种类而不同;每个人死后都会照着他的情感而进入其中一个社群。但在自然界不是这样。由于在灵界的这些区别,教会在那里看上去如在地上那样,两个世界的教会也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当在灵界,教会的最后状态到来时,接下来所预言的一切就都实现了;其中一些被看到了,所以将被记录在以下几页中。
第七诫 不可偷盗
317.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字面上是指在和平时期,不可偷盗、抢劫,或从事海盗行为;一般来说,是指不可暗中或以任何借口夺取任何人的财物。它还延伸到一切诈骗和非法获利、高利贷、敲诈勒索,或非法赚取利息和筹集资金,以及在支付税费和偿还贷款时的欺诈行为。当工人或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忠实和欺诈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商人在货物、重量、尺寸和账目上进行欺骗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军官克扣军饷时,他们就违反了这条诫命;当法官在做出判决时受友情、贿赂、关系或其它原因影响,曲解或阻挠法律和证据,破坏司法公正,从而剥夺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时,他们也违反了这条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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