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85

启示录81.羔羊

启示录8

1.羔羊揭开第七印的时候,天上寂静约有半小时。

2.我看见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有七枝号赐给他们。

3.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

4.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

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随有响声、雷轰、闪电、地震。

6.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预备要吹。

7.第一位天使吹号,就有雹子与火搀着血丢在地上;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烧了。

8.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

9.海中有灵魂的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船只的第三部分也坏了。

10.第三位天使吹号,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

11.这星名叫苦艾;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

12.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以致它们的第三部分黑暗了,白昼的第三部分不发光,黑夜也是这样。

13.我观看,听见一位天使飞在天中间,大声说,祸哉!祸哉!祸哉!那些住在地上的人,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

  释

485.启8:1–4.羔羊揭开第七印的时候,天上寂静约有半小时。我看见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有七枝号赐给他们。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

“羔羊揭开第七印的时候”表示关于教会最后状态的预言(486节);“天上寂静”表示对教会具有这种品质或性质,以及它即将走到尽头的惊愕(487节);“约有半小时”表示在一切事物准备好经历随之而来的变化之前,一段相应的时间或延迟(488)。

“我看见那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表示所有天堂与主更内层、更紧密地结合(489节);“有七枝号赐给他们”表示来自它们的流注,以及由此而来的状态变化和分离(489a节)。

“另有一位天使来站在祭坛旁边”表示天堂与主通过属天良善的结合(490节);“拿着金香炉”表示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因而高层天堂的结合(491节);“有许多香赐给他”表示丰富的真理(492节);“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表示天堂与那些将要与恶人分离,并得救之人的结合(493节)。

“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示所有人与主的结合(494)。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