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神必从他们眼上擦去一切眼泪”表示虚假通过试探被移走后,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一种祝福状态。这从“从眼上擦去眼泪”的含义清楚可知,“从眼上擦去眼泪”是指除去由于虚假并来自虚假的头脑悲伤;由于当他们所经历的试探结束后,这种悲伤止息时,通过真理来自良善的祝福就随之而来,所以也表示这种祝福。事实上,天使所享有的一切祝福都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或通过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而来;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来自良善,因为良善构成它,或说是它的原因。天使的一切祝福都来自这个源头,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故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就处于天堂的生命,因而处于永恒的祝福。
“眼上的眼泪”表示由于虚假并来自虚假的头脑悲伤,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此,“眼泪”表示悲伤,是因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因而因为虚假。在以下经文中,“眼泪”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赛亚书:
祂要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所有脸上的眼泪。(以赛亚书25:8)
这些话表示主将通过祂的降临移走那些从祂存活之人的邪恶和虚假,以至于将不再有由于它们并来自它们的头脑悲伤;“死亡”表示邪恶,因为属灵的死亡来自邪恶,或说邪恶是属灵死亡的原因;“眼泪”论及虚假。
值得注意的是,“流泪”和“哭泣”都表示由于虚假并来自虚假的悲伤,但“流泪”表示头脑的悲伤,“哭泣”表示由于虚假导致的内心悲伤。头脑的悲伤是属于真理的思维和理解力的悲伤,而内心的悲伤是属于良善的情感或意愿的悲伤;由于圣言处处都有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所以当表达由于教义或宗教的虚假导致的悲伤时,圣言就提到“哭泣”和“眼泪”这两者。“哭泣”表示内心的悲伤,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哭泣”从心里爆发出来,并通过嘴口爆发为哀号;而“流泪”是头脑的悲伤,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它从思维通过眼睛发出来。无论哭泣还是流泪,都有水流出来,但这水是苦的、涩的,这是由从灵界进入人的悲伤的流注造成的;在灵界,苦水对应于由虚假造成的真理的缺乏,由此对应于悲伤;因此,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会由于虚假而悲伤。由此可见,当提到“哭泣”时,圣言之所以也提到“眼泪”,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
我只引用以下经文来证明这一点。以赛亚书:
我要为雅谢人,就是西比玛的葡萄树痛哭;希实本、以利亚利啊,我要以眼泪浇灌你。(以赛亚书16:9)
耶利米书:
我的灵魂必在暗地里哭泣,我的眼睛必流下泪水。(耶利米书13:17)
同一先知书:
但愿我的眼为泪水的泉源,我好昼夜哭泣。(耶利米书9:1)
耶利米哀歌:
她夜间痛哭,泪满脸颊。(耶利米哀歌1:2)
玛拉基书:
使眼泪、哭泣和叹息遮盖耶和华的祭坛。(玛拉基书2:13)
诗篇:
流泪撒种的,那哭着带种的。(诗篇126:5–6)
耶利米书:
要抑制你的声音,不要哭泣,抑制你的眼睛不要流泪。(耶利米书31:16)
同一先知书:
让哀悼的妇人速速为我们举哀,使我们的眼流下眼泪。(耶利米书9:18)
此处“举哀”取代了哭泣,因为它是哭泣的声音。诗篇:
我因呻吟而疲惫,整夜漂洗我的床;我用泪水浸湿我的榻。(诗篇6:6)
此处“漂洗床”表示哭泣,哭泣属于嘴,因为它论及呻吟;而具有相同含义的“浸湿榻”论及眼泪。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当两个相似的词语出现在圣言中,尤其出现在先知书时,它们不是无谓的重复,而是一个与良善有关,一个与真理有关。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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