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84

484.“神必从他

484.“神必从他们眼上擦去一切眼泪”表示虚假通过试探被移走后,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一种祝福状态。这从“从眼上擦去眼泪”的含义清楚可知,“从眼上擦去眼泪”是指除去由于虚假并来自虚假的头脑悲伤;由于当他们所经历的试探结束后,这种悲伤止息时,通过真理来自良善的祝福就随之而来,所以也表示这种祝福。事实上,天使所享有的一切祝福都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或通过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而来;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来自良善,因为良善构成它,或说是它的原因。天使的一切祝福都来自这个源头,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故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就处于天堂的生命,因而处于永恒的祝福。

“眼上的眼泪”表示由于虚假并来自虚假的头脑悲伤,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此,“眼泪”表示悲伤,是因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因而因为虚假。在以下经文中,“眼泪”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赛亚书:

祂要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所有脸上的眼泪。(以赛亚书25:8)

这些话表示主将通过祂的降临移走那些从祂存活之人的邪恶和虚假,以至于将不再有由于它们并来自它们的头脑悲伤;“死亡”表示邪恶,因为属灵的死亡来自邪恶,或说邪恶是属灵死亡的原因;“眼泪”论及虚假。

值得注意的是,“流泪”和“哭泣”都表示由于虚假并来自虚假的悲伤,但“流泪”表示头脑的悲伤,“哭泣”表示由于虚假导致的内心悲伤。头脑的悲伤是属于真理的思维和理解力的悲伤,而内心的悲伤是属于良善的情感或意愿的悲伤;由于圣言处处都有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所以当表达由于教义或宗教的虚假导致的悲伤时,圣言就提到“哭泣”和“眼泪”这两者。“哭泣”表示内心的悲伤,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哭泣”从心里爆发出来,并通过嘴口爆发为哀号;而“流泪”是头脑的悲伤,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它从思维通过眼睛发出来。无论哭泣还是流泪,都有水流出来,但这水是苦的、涩的,这是由从灵界进入人的悲伤的流注造成的;在灵界,苦水对应于由虚假造成的真理的缺乏,由此对应于悲伤;因此,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会由于虚假而悲伤。由此可见,当提到“哭泣”时,圣言之所以也提到“眼泪”,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

我只引用以下经文来证明这一点。以赛亚书:

我要为雅谢人,就是西比玛的葡萄树痛哭;希实本、以利亚利啊,我要以眼泪浇灌你。(以赛亚书16:9)

耶利米书:

我的灵魂必在暗地里哭泣,我的眼睛必流下泪水。(耶利米书13:17)

同一先知书:

但愿我的眼为泪水的泉源,我好昼夜哭泣。(耶利米书9:1)

耶利米哀歌:

她夜间痛哭,泪满脸颊。(耶利米哀歌1:2)

玛拉基书:

使眼泪、哭泣和叹息遮盖耶和华的祭坛。(玛拉基书2:13)

诗篇:

 流泪撒种的,那哭着带种的。(诗篇126:5–6)

耶利米书:

要抑制你的声音,不要哭泣,抑制你的眼睛不要流泪。(耶利米书31:16)

同一先知书:

让哀悼的妇人速速为我们举哀,使我们的眼流下眼泪。(耶利米书9:18)

此处“举哀”取代了哭泣,因为它是哭泣的声音。诗篇:

我因呻吟而疲惫,整夜漂洗我的床;我用泪水浸湿我的榻。(诗篇6:6)

此处“漂洗床”表示哭泣,哭泣属于嘴,因为它论及呻吟;而具有相同含义的“浸湿榻”论及眼泪。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当两个相似的词语出现在圣言中,尤其出现在先知书时,它们不是无谓的重复,而是一个与良善有关,一个与真理有关。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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