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2.启7:17.“因为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表示主将从天堂教导他们。这从“羔羊”、“宝座”和“牧养”的含义清楚可知:“羔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对此,参看AE 297, 343, 464节);“宝座”是指天堂(对此,也可参看AE 253a节),“宝座中间”表示在整个天堂,因为在“中间”表示在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也就是在整体中(参看AE 213节);“牧养”是指教导(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这清楚表明,“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表示主将从天堂教导他们。此处说“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而前面说“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上面”;由此清楚可知,“坐宝座的”和“宝座中间的羔羊”表示主;但“坐宝座的”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宝座中间的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指着坐宝座的来说的“住”,论及良善(参看AE 470节);指着羔羊来说的“牧养”论及真理;因为“牧养或喂养”表示在真理上教导人。
旧约圣言经常提到“耶和华”和“神”,也提到“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两者都只表示主,“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 和“以色列的圣者”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经上提到这两者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牧养或喂养”表示教导,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进一步解释,因为将那些教导人的人称为牧师,将那些被教导的人称为“羊群”,是源自圣言的一个习俗;但其原因尚不为人知,所以要解释一下。在天堂,出现在眼前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因为它们代表在一个属世表象之下的属灵事物,天使思想这些事物并受它们影响。他们的思维和情感就这样以诸如存在于世上的那类形式,也就是以类似于属世事物的形式呈现在他们眼前,这凭的是主在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所建立的对应关系。许多地方都论述了这种对应关系,《天堂与地狱》(87–115节)也有论述。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绿色的牧场上,以及园子里吃草的成群的绵羊、羔羊和山羊出现在天堂;这些表象源于那些处于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并从这些良善和真理来聪明和智慧地思考之人的思维。正因如此,圣言如此频繁地提到“羊群”、“牧场或草场”,还提到“牧养或喂养”和“牧人”;因为字面上的圣言是由诸如在天堂出现在眼前的那类事物构成的,这些事物表示相对应的属灵事物。
由于在教会,人们都知道“牧养或喂养”表示教导人,“牧场或草场”表示教导,“牧人”表示教导者,所以我们只从圣言引用提到 “牧养或喂养”和“牧场或草场、草地”的少量经文,无需进一步解释。以赛亚书:
到那日,你的牲畜必在宽阔的草场上吃草。(以赛亚书30:23)
同一先知书:
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羔羊,温柔地引导那喂奶的。(以赛亚书40:11)
又:
祂对那被捆绑的人说,出来吧;对那在黑暗的人说,显露吧。他们在路上必有吃的,他们的牧场必在一切净光的高处。(以赛亚书49:9)
耶利米书:
论那些牧养我百姓的牧人,你们赶散我的羊群。地因咒诅就悲哀;旷野的草场都枯干了。(耶利米书23:2, 10)
同一先知书:
祂必在迦密和巴珊牧养以色列。(耶利米书50:19)
以西结书:
我必寻觅我的羊群,把它们找出来。我必在以色列山上的水沟旁,在这地一切可居之处牧养它们。我必在美好的草场牧养它们;它们的圈必在以色列高处的山上;它们必在佳美之圈中躺卧,也在以色列山肥美的草场吃草。(以西结书34:11, 13–14)
何西阿书:
我曾在旷野干旱之地认识你,他们在那里有草场。(何西阿书13:5–6)
约珥书:
成群的牛迷惑,因为它们没有草场;成群的羊变得荒凉。(约珥书1:18)
弥迦书:
将来必有一位从伯利恒的以法他出来,倚靠耶和华的力量站立和牧养。(弥迦书5:2, 4)
又:
用你的杖牧养你的子民,就是你产业的羊群;他们必在巴珊和基列得着牧养。(弥迦书7:14)
西番雅书:
以色列的余民必得牧养、躺卧。(西番雅书3:13)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祂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诗篇23:1–2)
又:
主拣选大卫;祂领他出来,叫他不再跟从那些喂奶的母羊,为要牧养自己的百姓雅各和自己的产业以色列;于是,他以正直的心牧养他们。(诗篇78:70–72)
又:
耶和华把我们造为祂的子民和祂草场的羊群。因此,我们是祂的子民,是祂草场的羊群。
约翰福音:
耶稣对彼得说,你爱我吗?他说,他爱祂。耶稣对他说,你喂养我的羔羊。祂第二次说,你喂养我的羊。祂第三次又说,你喂养我的羊。(约翰福音21:15–17)
以及其它许多经文,其中“牧养或喂养”表示教导真理,“牧场,或草场、草地”表示他们被教导的真理。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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