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0.启7:16.“他们必不再饿,也不再渴”表示良善与真理,并由此而来的幸福必不让他们失望。这从“饿”和“渴”的含义清楚可知:“饿”是指良善的缺乏,故此处“他们必不再饿”表示不会有良善的缺乏;“渴”是指真理的缺乏,故此处“他们不再渴”表示不会有真理的缺乏。这话也表示幸福,因为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一切幸福和祝福都来自他们从主所接受的良善和真理,并取决于他们对这些的接受。天上的一切幸福或天上的一切喜乐都在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中,因而在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天堂天使就处于其中(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95–414节)。“他们必不再饿”表示这良善必不让他们失望,因为“饼”表示爱之良善,“饿”论及饼和食物。“他们不再渴”表示这真理必不让他们失望,因为“水”和“酒”表示真理,“渴”论及水和酒。这就是为何圣言经常提到“饥饿”与“口渴”,它们不是指属世的饥饿与口渴,而是指属灵的饥饿与口渴,属灵的饥饿与口渴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剥夺,它们的缺乏和对它们的无知,连同对它们的渴望。这就是圣言中“饥饿与口渴”或“饿与渴”的含义,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E 386节),那里引用了许多关于饥饿和口渴的经文,并解释了它们。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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