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9.“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上面”表示神性良善进入他们所拥有的真理的流注。这从“坐宝座的”和“住在他们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坐宝座的”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对此,参看AE297, 343, 460节);“住在他们上面”是指以良善流入他们的真理。因为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因此“居住者”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故当“住”论及主时,如此处,“住在他们上面”表示神性良善的流注。这流注进入真理,因为刚才所论述的主题是他们所拥有的真理,还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被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进入真理的流注持守在真理中;事实上,神性良善只能流入真理,因为真理因是良善的形式而来自良善;这就是为何人有必要处于良善,因为主通过良善流入对应于良善的真理。人若以为主直接流入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就大错特错了。《属天的奥秘》论述了这种流注,即:主的流注进入与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进入与他同在的真理,但反过来不行(AC 5482, 5649, 6027, 8685, 8701, 10153节);流注通过良善进入各种真理,但尤其进入纯正真理(AC 2531, 2554节);良善拥有接受真理的能力在里面(AC 8321节);主的流注不会进入与良善分离的真理(AC 1831—1832, 3514, 3564节)。由此可见,包含在这一节和前一节中的细节如何连贯起来,教导那些来自主的真理已经通过试探被植入其中的人,被神性良善进入他们的流注持守在真理中。在圣言中,“住”论及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 10153节);“主的住所或居所”表示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因而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当论及人时,表示他里面的良善(AC 8269, 8309节)。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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