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8.“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表示他们在天上不断持守在真理中。这从“侍奉”、“昼夜”和神的“殿”的含义清楚可知:“侍奉”论及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关于这个主题,我们稍后会提到);“昼夜”是指不断,并在每个状态中(对此,我们也很快谈到);神的“殿”是指天堂,就是神性真理掌权的地方(对此,参看AE 220, 391b节)。因此,这句话表示他们在天上不断持守在真理中。这就是含义,因为这话论述的是那些在世生活期间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如前所示;那些因无知而处于虚假,却又照其宗教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不能得救,直到他们的虚假被移走,真理被植入以取而代之;真理通过试探被植入。因此,当这些人从试探中走出来时,虚假仍旧存在,尽管它们通过真理被移走;因为任何邪恶和虚假都不能从世人、灵人或天使那里被完全抹去,只能被移走。事实上,主使他们远离自己的邪恶和虚假,把他们持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当情况是这样时,他们就觉得自己似乎没有邪恶和虚假了。因此,除非那些在世上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不断被主持守在真理中,否则他们就会陷入虚假。因此,这就是他们“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的意思,“殿”也表示天堂,就是真理掌权的地方。
他们照其宗教处于生活良善,这一点的确拯救了他们,或说是他们得救的原因,但只要他们处于虚假,这一点就不会拯救他们;因此,他们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他们的虚假就被移走。在此之前,他们不能得救,因为良善从真理获得它的本质;事实上,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至内在的存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此,真理的品质如何,良善就如何。由此清楚可知,即便一个人生活良善,他也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处于真理。因此,有些地方用来教导那些即将进入天堂的人,因为没有人能进入天堂,直到他接受了教导。关于这种教导和教导那些即将进入天堂之人的地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2–520节)。
经上说他们“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他们一直在圣殿中,或一直在敬拜和祷告,因为在天堂,情况不是这样。在那里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职业和工作中,有时如在世上那样在圣殿中;但当他们不断处于真理时,经上就说他们“昼夜在殿中侍奉神”;因为他们就这样不断从内心侍奉祂。事实上,每个善灵和天使都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因为他们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情感和爱构成每个人的生命;因此,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不断侍奉主,甚至在他们从事职业、生意和工作的时候,因为在里面的情感不断掌权并侍奉。此外,这就是主所渴望的侍奉或服务,祂并不希望他们一直在圣殿和敬拜中。在圣殿、在那里的敬拜中,却不在真理中,不是侍奉主;侍奉主就是在真理中,并在一切事上都诚实、公正地行事;因为那时,人里面的真理或真理的原则、诚实和公正在侍奉主。人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能在天堂是通过这些,而不是只通过敬拜,因为敬拜若没有这些,因而没有真理,就是空虚的敬拜,没有任何流注会进入这种空虚的敬拜。圣言提到“侍奉或服事”和“事奉”,也提到“仆人”和“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经上说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是“主的仆人”,并“侍奉或服事祂”,说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是“事奉主的,或主的事奉者”。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仆人”(可参看AE 6节);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事奉者”(AE 155节)。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实存(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实存(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实存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实存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实存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实存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实存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实存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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