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78

478.“昼夜在祂殿

478.“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表示他们在天上不断持守在真理中。这从“侍奉”、“昼夜”和神的“殿”的含义清楚可知:“侍奉”论及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关于这个主题,我们稍后会提到);“昼夜”是指不断,并在每个状态中(对此,我们也很快谈到);神的“殿”是指天堂,就是神性真理掌权的地方(对此,参看AE 220, 391b节)。因此,这句话表示他们在天上不断持守在真理中。这就是含义,因为这话论述的是那些在世生活期间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如前所示;那些因无知而处于虚假,却又照其宗教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不能得救,直到他们的虚假被移走,真理被植入以取而代之;真理通过试探被植入。因此,当这些人从试探中走出来时,虚假仍旧存在,尽管它们通过真理被移走;因为任何邪恶和虚假都不能从世人、灵人或天使那里被完全抹去,只能被移走。事实上,主使他们远离自己的邪恶和虚假,把他们持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当情况是这样时,他们就觉得自己似乎没有邪恶和虚假了。因此,除非那些在世上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不断被主持守在真理中,否则他们就会陷入虚假。因此,这就是他们“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的意思,“殿”也表示天堂,就是真理掌权的地方。

他们照其宗教处于生活良善,这一点的确拯救了他们,或说是他们得救的原因,但只要他们处于虚假,这一点就不会拯救他们;因此,他们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他们的虚假就被移走。在此之前,他们不能得救,因为良善从真理获得它的本质;事实上,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至内在的存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此,真理的品质如何,良善就如何。由此清楚可知,即便一个人生活良善,他也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处于真理。因此,有些地方用来教导那些即将进入天堂的人,因为没有人能进入天堂,直到他接受了教导。关于这种教导和教导那些即将进入天堂之人的地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2–520节)。

经上说他们“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他们一直在圣殿中,或一直在敬拜和祷告,因为在天堂,情况不是这样。在那里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职业和工作中,有时如在世上那样在圣殿中;但当他们不断处于真理时,经上就说他们“昼夜在殿中侍奉神”;因为他们就这样不断从内心侍奉祂。事实上,每个善灵和天使都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因为他们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情感和爱构成每个人的生命;因此,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不断侍奉主,甚至在他们从事职业、生意和工作的时候,因为在里面的情感不断掌权并侍奉。此外,这就是主所渴望的侍奉或服务,祂并不希望他们一直在圣殿和敬拜中。在圣殿、在那里的敬拜中,却不在真理中,不是侍奉主;侍奉主就是在真理中,并在一切事上都诚实、公正地行事;因为那时,人里面的真理或真理的原则、诚实和公正在侍奉主。人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能在天堂是通过这些,而不是只通过敬拜,因为敬拜若没有这些,因而没有真理,就是空虚的敬拜,没有任何流注会进入这种空虚的敬拜。圣言提到“侍奉或服事”和“事奉”,也提到“仆人”和“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经上说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是“主的仆人”,并“侍奉或服事祂”,说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是“事奉主的,或主的事奉者”。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仆人”(可参看AE 6节);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事奉者”(AE 155节)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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