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8.“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表示他们在天上不断持守在真理中。这从“侍奉”、“昼夜”和神的“殿”的含义清楚可知:“侍奉”论及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关于这个主题,我们稍后会提到);“昼夜”是指不断,并在每个状态中(对此,我们也很快谈到);神的“殿”是指天堂,就是神性真理掌权的地方(对此,参看AE 220, 391b节)。因此,这句话表示他们在天上不断持守在真理中。这就是含义,因为这话论述的是那些在世生活期间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如前所示;那些因无知而处于虚假,却又照其宗教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不能得救,直到他们的虚假被移走,真理被植入以取而代之;真理通过试探被植入。因此,当这些人从试探中走出来时,虚假仍旧存在,尽管它们通过真理被移走;因为任何邪恶和虚假都不能从世人、灵人或天使那里被完全抹去,只能被移走。事实上,主使他们远离自己的邪恶和虚假,把他们持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当情况是这样时,他们就觉得自己似乎没有邪恶和虚假了。因此,除非那些在世上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不断被主持守在真理中,否则他们就会陷入虚假。因此,这就是他们“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的意思,“殿”也表示天堂,就是真理掌权的地方。
他们照其宗教处于生活良善,这一点的确拯救了他们,或说是他们得救的原因,但只要他们处于虚假,这一点就不会拯救他们;因此,他们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他们的虚假就被移走。在此之前,他们不能得救,因为良善从真理获得它的本质;事实上,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至内在的存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此,真理的品质如何,良善就如何。由此清楚可知,即便一个人生活良善,他也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处于真理。因此,有些地方用来教导那些即将进入天堂的人,因为没有人能进入天堂,直到他接受了教导。关于这种教导和教导那些即将进入天堂之人的地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2–520节)。
经上说他们“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他们一直在圣殿中,或一直在敬拜和祷告,因为在天堂,情况不是这样。在那里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职业和工作中,有时如在世上那样在圣殿中;但当他们不断处于真理时,经上就说他们“昼夜在殿中侍奉神”;因为他们就这样不断从内心侍奉祂。事实上,每个善灵和天使都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因为他们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情感和爱构成每个人的生命;因此,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不断侍奉主,甚至在他们从事职业、生意和工作的时候,因为在里面的情感不断掌权并侍奉。此外,这就是主所渴望的侍奉或服务,祂并不希望他们一直在圣殿和敬拜中。在圣殿、在那里的敬拜中,却不在真理中,不是侍奉主;侍奉主就是在真理中,并在一切事上都诚实、公正地行事;因为那时,人里面的真理或真理的原则、诚实和公正在侍奉主。人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能在天堂是通过这些,而不是只通过敬拜,因为敬拜若没有这些,因而没有真理,就是空虚的敬拜,没有任何流注会进入这种空虚的敬拜。圣言提到“侍奉或服事”和“事奉”,也提到“仆人”和“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经上说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是“主的仆人”,并“侍奉或服事祂”,说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是“事奉主的,或主的事奉者”。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仆人”(可参看AE 6节);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事奉者”(AE 155节)。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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