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8.“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表示他们在天上不断持守在真理中。这从“侍奉”、“昼夜”和神的“殿”的含义清楚可知:“侍奉”论及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关于这个主题,我们稍后会提到);“昼夜”是指不断,并在每个状态中(对此,我们也很快谈到);神的“殿”是指天堂,就是神性真理掌权的地方(对此,参看AE 220, 391b节)。因此,这句话表示他们在天上不断持守在真理中。这就是含义,因为这话论述的是那些在世生活期间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如前所示;那些因无知而处于虚假,却又照其宗教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不能得救,直到他们的虚假被移走,真理被植入以取而代之;真理通过试探被植入。因此,当这些人从试探中走出来时,虚假仍旧存在,尽管它们通过真理被移走;因为任何邪恶和虚假都不能从世人、灵人或天使那里被完全抹去,只能被移走。事实上,主使他们远离自己的邪恶和虚假,把他们持守在良善和真理中;当情况是这样时,他们就觉得自己似乎没有邪恶和虚假了。因此,除非那些在世上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不断被主持守在真理中,否则他们就会陷入虚假。因此,这就是他们“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的意思,“殿”也表示天堂,就是真理掌权的地方。
他们照其宗教处于生活良善,这一点的确拯救了他们,或说是他们得救的原因,但只要他们处于虚假,这一点就不会拯救他们;因此,他们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他们的虚假就被移走。在此之前,他们不能得救,因为良善从真理获得它的本质;事实上,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至内在的存在,真理是良善的形式;因此,真理的品质如何,良善就如何。由此清楚可知,即便一个人生活良善,他也不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处于真理。因此,有些地方用来教导那些即将进入天堂的人,因为没有人能进入天堂,直到他接受了教导。关于这种教导和教导那些即将进入天堂之人的地方,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2–520节)。
经上说他们“昼夜在祂殿中侍奉祂”,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他们一直在圣殿中,或一直在敬拜和祷告,因为在天堂,情况不是这样。在那里和在世上一样,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职业和工作中,有时如在世上那样在圣殿中;但当他们不断处于真理时,经上就说他们“昼夜在殿中侍奉神”;因为他们就这样不断从内心侍奉祂。事实上,每个善灵和天使都是他自己的真理和自己的良善,因为他们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情感和爱构成每个人的生命;因此,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不断侍奉主,甚至在他们从事职业、生意和工作的时候,因为在里面的情感不断掌权并侍奉。此外,这就是主所渴望的侍奉或服务,祂并不希望他们一直在圣殿和敬拜中。在圣殿、在那里的敬拜中,却不在真理中,不是侍奉主;侍奉主就是在真理中,并在一切事上都诚实、公正地行事;因为那时,人里面的真理或真理的原则、诚实和公正在侍奉主。人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能在天堂是通过这些,而不是只通过敬拜,因为敬拜若没有这些,因而没有真理,就是空虚的敬拜,没有任何流注会进入这种空虚的敬拜。圣言提到“侍奉或服事”和“事奉”,也提到“仆人”和“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经上说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是“主的仆人”,并“侍奉或服事祂”,说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是“事奉主的,或主的事奉者”。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仆人”(可参看AE 6节);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事奉者”(AE 155节)。
356.(1)人能为自己获得信仰。这在前面的章节(TCR 343-348节)已经说明如下:信仰本质上是真理,任何人都能从圣言中获得真理,并且只要人为自己获得并热爱它们,他就开始获得信仰,或将信仰的开始植入自己。对此,要补充的是,除非人能为自己获得信仰,否则圣言关于信仰所吩咐的一切都将是空话,毫无用处。因为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父的意思是人当信子,凡信子的人都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约翰福音3:36; 6:40)
我们还读到:
耶稣要差保惠师来,祂要为罪指证世人,因他们不信我。(约翰福音16:8, 9)
更不用提前面(TCR 337—338节)所引用的其它许多经文了。此外,所有使徒都传扬信仰,就是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如果一个人双手无力地下垂,站在那里像一个有移动关节的雕像,等候流注,与此同时,这些关节只能努力接受这种流注,从里面朝与信仰无关的东西移动,或说没有任何信仰行为的内在冲动,那么这一切有什么意义呢?因为在与罗马天主教分离的基督教界,现代正统派教导如下:“就良善而言,人完全败坏并死亡,以至于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人性里面没有剩下,现在仍没有留下一丝属灵力量,使他能出于自己或凭自己准备好接受神的恩典,或在被提供时理解或保留它。他也不能在属灵事物上为自己去理解、相信、拥抱、思考、意愿、开始、实行或完成、行动、运作、合作,或应用于恩典,或使自己适应恩典,或完全或半部分或最小程度地朝他自己的转变做点什么。此外,在关注灵魂救赎的属灵事物上,人就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雕像,或像没有生命的木石,不用眼睛、嘴巴,或其它任何感官。尽管如此,他仍拥有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能支配他的外在肢体,参加公共集会,听圣言和福音。”这个教义出现在福音派或路德教会的一本书中,这本书被称为《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656, 658; 661-663; 671-673页)。当牧师宣誓就职时,他们会对着这本书宣誓,并对这一信仰宣誓。改革宗教会或加尔文教徒也有类似的信仰。然而,凡拥有理性和宗教的人,谁不会对这些荒谬可笑的言论嗤之以鼻?难道他不会对自己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圣言有什么意义呢?宗教有什么意义呢?牧师的职位有什么意义呢?讲道又有什么意义呢?它们都将毫无意义,是纯粹的空洞和毫无意义的声音。告诉一个但凡有点判断力的异教徒,你希望他皈依,他在皈依和信仰方面是纯被动的,难道他不会像看待一个空器皿一样看待基督教?因为如果你剥夺了一个人貌似凭自己相信的能力,那么他不就只是一个空器皿吗?不过,在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一章,这些问题会呈现在更清晰的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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