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6.“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植入。这从“使袍子变得洁白”和“羔羊的血”的含义,以及一个事实清楚可知:“使袍子变得洁白”是指脱去虚假,披上真理,因为“白”和“变白”论及真理,这些真理由“袍子”来表示。“白”和“变白”论及真理(参看AE 196节);“袍子”表示总体上的真理(参看AE 395a节)。经上说“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是因为那些处于虚假之人的衣服在灵界显得很暗淡,还有污点,而那些处于试探之人的衣服则显得肮脏;不过,一旦他们从试探中走出来,由于那时他们充满神性真理,他们就看似穿上了没有污点、洁白闪亮的衣服,如刚才所提到的。这就是为何“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他们脱去虚假,披上真理。“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AE 329a–f节);由于在试探中,虚假被抖掉,真理被植入,所以一般来说,“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变得洁白”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植入。“羔羊的血”在圣言的字义上表示十字架受难,但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人通过这神性真理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也就是说,他的衣服变得洁白。十字架受难是主的最后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完全征服了地狱,荣耀了祂的人身;当这些事实现和完成时,主就差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它表示从祂得了荣耀的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如主在约翰福音(7:39)和别处所教导的。当神性真理被接受时,人就通过神性真理,而不是通过在十字架上流血而被主改造和重生,并得救。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4节),以及其中从《属天的奥秘》所摘录的内容。这也可从一个事实清楚看出来,即:天使的衣服因又白又亮而闪闪发光,但不是凭对主在十字架上所流之血的信和思维,而是凭来自主、与他们同在的神性真理而闪闪发光。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衣服都取决于他们所拥有的真理;任何天使都不允许思想主的受难,只允许思想祂的荣耀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的接受。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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