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5a.“他们曾洗他们的袍子”表示通过试探移走虚假。这从“洗”和“袍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洗”是指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因而移走它们;因为与世人、灵人和天使同在的邪恶和虚假不是被除去,而是被移走,当它们被移走时,表面上看,它们被除去了(对此,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66, 170节);因此,“洗”表示移走虚假,从而洁净。“袍子”是指总体上进行保护的真理(对此,参看AE 395节);但此处“袍子”在被清洗并变得洁白之前,表示他们尚未从中洁净的虚假,因为在灵界,那些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一开始穿着各种颜色的深色衣服,当处于试探时,就穿着脏衣服;但当他们从试探中出来时,则穿着白袍,这白袍照着他们从虚假中洁净的状态而闪闪发光。在来世,每个人都照着他所拥有的真理和虚假穿衣;这就是为何“衣服”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参看AE 195, 271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曾洗他们的袍子,使它们变得洁白”表示什么。
古时候,当教会的一切外在都代表并表示属灵和属天事物时,洗是习俗,它们代表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洗”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水表示真理,而肮脏表示虚假和邪恶,从虚假和邪恶中的一切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水”表示真理(参看AE 71节)。这就是为何按着吩咐,洗在以色列人中间被设立;因为一个代表性教会在他们当中建立,属于该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表示属灵事物,“洗”表示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因而表示重生。为此,一个铜盆被放在会幕门口(出埃及记30:18–20);又有铜盆被放在殿外,一个被称为铜海的大盆,十个小盆(列王纪上7:23–39)。
由于“洗”的这种含义,当亚伦和他儿子供祭司职分时,摩西被吩咐在会幕门口用水洗他们,从而使他们分别为圣(出埃及记29:4; 40:12; 利未记8:6);因为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正如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祭司也代表纯净无瑕的神性神圣。亚伦和他儿子通过被摩西洗而获得这种代表;因此,经上说他们要这样成圣,尽管他们自己并没有通过洗而获得任何神圣。
因此,经上还吩咐在进会幕,走近祭坛事奉之前,亚伦和他儿子要洗他们的手和脚;还说他们这样做,就免得死亡;这要给他们作一个时代的律例(出埃及记30:18–21; 40:30–31);以及亚伦在穿上事奉的衣服之前,要洗身(利未记16:4, 24)。“洗手和脚”表示属世人的洁净,“洗身”表示属灵人的洁净。因此,经上还吩咐,要用除罪水弹在利未人身上,又叫剃头刀刮他们全身,从而使他们成圣,并且他们要洗衣服(民数记8:6–7)。向利未人如此行,是因为他们在亚伦和他儿子手下在教会的外在事物上进行事奉;弹除罪水,剃全身的毛发和洗衣服代表教会外在事物的洁净。
此外,所有因摸了不洁之物而变得不洁的人也洗自己和他们的衣服,经上说他们由此变得洁净,如那些吃了不洁之兽的尸体,或被撕裂之物的人(利未记17:15–16),一个摸了患漏症之人的床,或坐了他所坐的器皿,或摸了他身体的人(利未记15:4–12)。经上还吩咐,长大麻风的人洁净之后要洗衣服,剃去毛发,用水洗澡(利未记14:8–9);事实上,诸如因接触了不洁净的东西而变得不洁的那类器皿要过水(利未记11:32);此外还有其它条例。人若以为那些洗身,或手和脚,或衣服的人由此就洁净和成圣了,也就是从他们的罪中洁净了,就大错特错了。罪不是像脏东西用水或通过水被洗去那样被洗去或移走,而是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被洗去,也就是被移走,洗只代表这一点;因为“水”表示真理,当照真理生活时,真理就使人洁净。
这些外在事物对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出来毫无贡献,主在马太福音清楚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当犹太人和法利赛人指责祂的门徒吃饭前不洗手时,主给出了类似教导,因为祂教导:这不会玷污人,或说使他变得不洁,玷污他的,是从心里发出的一切邪恶(马太福音15:1–2, 19–20; 马可福音7:1–23; 路加福音11:38–39)。由此可见,犹太人从来没有因他们洗濯而成圣,并从他们的属灵污秽,也就是从心里发出的邪恶中洁净,因为这些邪恶居于里面,在世上与附着在身体上的污秽毫无关系。经上说:“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因为人的外面或外层无法先于里面或内层被洁净,因为外层通过内层被洁净,或说外面通过里面被洁净。“杯盘”表示接受真理和良善的人的内层和外层,因为杯是盛酒的,盘是盛食物的,而“酒”表示真理,“食物”与“饼”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良善,这清楚表明,“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在灵义上表示什么。
主在此处所说的,与祂洗门徒的脚具有相同的含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如此对彼得说: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10)
“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从内在洁净的人,或内在洁净;“只需把脚一洗”表示然后他必须从外在洁净,因为“脚”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参看AE 69节)。关于这个奥秘或内层真理,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9, 181节);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那里说明了以下主题,即:每个人,无论内在或属灵的,还是外在或属世的,都必须洁净,好叫一个人可以洁净,外在必须通过内在洁净(AC 3868, 3870, 3872, 3876—3877, 3882节)。内在人先于外在人洁净,因为内在人处于天堂之光,外在人处于世界之光(AC 3321, 3325, 3469, 3493, 4353, 8746, 9325节)。主通过内在人或属灵人洁净外在人或属世人(AC 3286, 3288, 3321节)。一个人不会洁净,直到外在人或属世人也洁净了(AC 8742–8747, 9043, 9046, 9061, 9325, 9334节)。如果属世人不洁净,那么属灵人就会关闭(AC 6299节);它或他在信与爱之真理与良善方面仿佛是瞎眼的(AC 3493, 3969节)。内在人通过认识、理解和思考圣言的真理而洁净,外在人则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洁净。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主对彼得说的话,即“凡洗过澡的人,只需把脚一洗”,同样表明当如何理解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即:“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
主的这些话也表示内在人通过信之真理被洁净,外在人则通过照之的生活被洁净:
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3:5)
“水”表示信之真理,“灵”表示照之的生活。
475b.由此可见,在以下经文中,“洗”表示什么。以西结书:
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9)
这句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表示教会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用水洗”表示通过真理洁净教会,“洗净血”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我用油抹你”表示使教会充满爱之良善,“油”表示爱之良善。
以赛亚书:
当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洗净时。(以赛亚书4:4)
“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表示把那些属于属天教会之人的情感从自我之爱的邪恶中洁净出来,“女子或女儿”表示情感,“锡安”表示处于对主之爱,因而被称为一个属天教会的教会;“将耶路撒冷的血洗净”表示把这些情感从邪恶之虚假中洁净出来,“血”表示邪恶之虚假;“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表示通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真理的情感,“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审判的灵”表示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洁净的灵”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为这就是那去洁净的。
约伯记:
我若用雪水洗自己,用碱洁净我的手,你还要把我扔在坑里,连我自己的衣服都憎恶我。(约伯记9:30–31)
这些话的意思是,如果有人试图凭自己的努力洁净自己,尽管是通过纯正或看似纯正的真理和良善来洁净,仍会把自己引入虚假;“洗自己”表示洁净自己;“雪水”表示纯正或看似纯正的真理;“碱或肥皂”表示它们(这些水)所来自的良善,“坑”表示虚假。“连我自己的衣服都憎恶我”表示被歪曲的真理由此而来;“衣服”表示真理,当它们被歪曲时,经上就说它们“憎恶一个人”,当人出于自我聪明来推测或思考并得出结论时,情况就是这样。
摩西五经: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这句话论及犹大,犹大在此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表示当主在世时,祂在祂的人身中完全洁净了这神性真理,“衣服”和“袍褂”表示祂的人身,“酒”和“葡萄血”表示神性真理。对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377—6378节)。
“洗”表示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6)
由于“洗”表示除去虚假和邪恶,所以经上补充说:“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
耶利米书:
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可以得救。罪孽的想法在你中间要存到几时呢?(耶利米书4:14)
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2, 7)
此处“洗”明显表示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因为经上说“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然后又说“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洗净罪孽”表示从虚假中洁净,“洁除罪”表示从邪恶中洁净,因为“罪孽”论及虚假,“罪”论及邪恶。由于除罪水是用牛膝草来制备的,所以经上说:“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
耶利米书:
你虽用碱、多用肥皂洗濯,你的罪孽仍在我面前显出斑渍。(耶利米书2:22)
此处也很明显,洗仅代表、因而表示属灵的洗,也就是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因为经上补充说:“你虽用碱、多用肥皂洗濯,你的罪孽仍在我面前显出斑渍。”
在诗篇也是如此:
我徒然洁净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清白。我终日遭灾难,受惩治直到早晨。(诗篇73:13–14)
“洗手表明清白”表示证明一个人是清白的,洁除了邪恶和虚假;因为洗手也是清白无辜的见证;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彼拉多洗手说,对这义人的血,我是无辜的(马太福音27:24)。
由于“洗”表示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而“瞎子”表示那些看不见真理,因而处于虚假的人,所以:
主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叫他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他一洗,回来就看见了。(约翰福音9:6–7, 11, 15)
“瞎子”在此代表那些不能看见任何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是感官的,只看见那些出现在外在感官面前的事物,他们由此吸收谬误,而非真理,并将圣言的字义用于确认它们。“用唾沫和的泥”表示感官真理,就是诸如圣言为这些人所包含的那种;“湖或西罗亚池子的水”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耶路撒冷的一切事物,甚至连池子都具有意义;“洗”表示从谬误中洁净,这些谬误本身是虚假。由此可见,这些事物在一个系列中表示什么;因为当主在世时,祂的一切神迹和作为都表示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也就是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这是因为它们是神性,神性始终从最初事物或初始而在终端中,因而在完全中运作;终端就是诸如在世上出现在眼前的那类事物。这就是为何主通过自然界中诸如相对应的那类事物来说话,圣言也是通过这些事物来写的。
按以利沙的吩咐,在长大麻风的乃缦身上所行的奇迹也是这种情况;对此,列王纪下是如此描述的:
亚兰的乃缦感染大麻风,以利沙所打发的一个使者吩咐他在约旦河中沐浴七次,他的肉就必复原,他会得洁净。最后乃缦下去,在约旦河里浸了七次;他的肉复原,好像小孩的肉,他就洁净了。(列王纪下5:10, 14)
亚兰的麻风病人“乃缦”代表并表示那些歪曲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因为“大麻风”表示歪曲,“亚兰或叙利亚”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约旦河水”表示引入教会的真理,这些真理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为约旦河是进入迦南地的第一道边界,而“迦南地”表示教会;这就是为何“约旦河水”表示引入的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最初知识。由于“约旦河水”的这种含义,乃缦被吩咐在约旦河水中沐浴七次,这表示从被歪曲的真理中洁净;“七次”表示完全,当论及神圣事物时,表示如神性真理那样的神圣事物。由于“七次”具有这种含义,所以经上说“他的肉复原,好像小孩的肉”,肉复原表示属灵生命,就是那些通过神性真理重生的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
由于“约旦河水”表示引入教会的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在其中“洗”表示从虚假中洁净,以及由此被主改造和重生,所以洗礼被设立,它首先由约翰在约旦河中施行(马太福音3:11–16; 马可福音1:4–13)。这个仪式表示初入来自圣言、关于主、祂的降临和救恩的知识。由于人被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改造和重生,所以洗礼是主所吩咐的(马太福音28:19)。正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人才被改造和重生,也正是主改造和重生人。对此,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
约翰说:
他是用水施洗;但主要用圣灵与火施洗。(路加福音3:16; 约翰福音1:33)
这句话的意思是,约翰只是把他们引入来自圣言、关于主的知识,从而预备他们去接受祂;而主自己则通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使人重生;因为约翰与以利亚所代表的相同,即代表圣言;约翰施洗所用的“水”表示引入的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关于主的知识;“圣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火”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施洗”表示被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重生。
洗在古代诸教会中被设立,后来洗礼又取代了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具有代表性和意义的仪式,好叫天堂可以与人类结合,具体地与教会之人结合。因为当人处于终端,也就是在其属世人方面处于诸如在世上的那类事物,而在其属灵人方面处于诸如在天堂中的那类事物时,天堂便与人结合;通过其它方式,结合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何洗礼和圣餐被设立;这也是为何圣言是通过诸如在世上的那类事物来写的,圣言包含灵义,天上的事物就在灵义中;也就是说,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并包含灵义在里面。圣言通过这层意义将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结合起来(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小著《白马》从头到尾)。圣餐同样进行结合(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节),这同样适用于洗礼。然而,人若以为洗礼有助于人的拯救,就大错特错了,除非他同时处于教会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因为洗礼是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若没有内在,对拯救毫无贡献;只有当外在与内在结合时,它才有贡献。洗礼的内在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虚假和邪恶可以被主移走,人由此得以重生,如主在马太福音(23:26–27)通过本文前面的解释所教导的。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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