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75

475a.“他们曾洗

475a.“他们曾洗他们的袍子”表示通过试探移走虚假。这从“洗”和“袍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洗”是指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因而移走它们;因为与世人、灵人和天使同在的邪恶和虚假不是被除去,而是被移走,当它们被移走时,表面上看,它们被除去了(对此,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66, 170节);因此,“洗”表示移走虚假,从而洁净。“袍子”是指总体上进行保护的真理(对此,参看AE 395节);但此处“袍子”在被清洗并变得洁白之前,表示他们尚未从中洁净的虚假,因为在灵界,那些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一开始穿着各种颜色的深色衣服,当处于试探时,就穿着脏衣服;但当他们从试探中出来时,则穿着白袍,这白袍照着他们从虚假中洁净的状态而闪闪发光。在来世,每个人都照着他所拥有的真理和虚假穿衣;这就是为何“衣服”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参看AE 195, 271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曾洗他们的袍子,使它们变得洁白”表示什么。

古时候,当教会的一切外在都代表并表示属灵和属天事物时,洗是习俗,它们代表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洗”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水表示真理,而肮脏表示虚假和邪恶,从虚假和邪恶中的一切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水”表示真理(参看AE 71节)。这就是为何按着吩咐,洗在以色列人中间被设立;因为一个代表性教会在他们当中建立,属于该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表示属灵事物,“洗”表示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因而表示重生。为此,一个铜盆被放在会幕门口(出埃及记30:18–20);又有铜盆被放在殿外,一个被称为铜海的大盆,十个小盆(列王纪上7:23–39)。

由于“洗”的这种含义,当亚伦和他儿子供祭司职分时,摩西被吩咐在会幕门口用水洗他们,从而使他们分别为圣(出埃及记29:4; 40:12; 利未记8:6);因为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正如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祭司也代表纯净无瑕的神性神圣。亚伦和他儿子通过被摩西洗而获得这种代表;因此,经上说他们要这样成圣,尽管他们自己并没有通过洗而获得任何神圣。

因此,经上还吩咐在进会幕,走近祭坛事奉之前,亚伦和他儿子要洗他们的手和脚;还说他们这样做,就免得死亡;这要给他们作一个时代的律例(出埃及记30:18–21; 40:30–31);以及亚伦在穿上事奉的衣服之前,要洗身(利未记16:4, 24)。“洗手和脚”表示属世人的洁净,“洗身”表示属灵人的洁净。因此,经上还吩咐,要用除罪水弹在利未人身上,又叫剃头刀刮他们全身,从而使他们成圣,并且他们要洗衣服(民数记8:6–7)。向利未人如此行,是因为他们在亚伦和他儿子手下在教会的外在事物上进行事奉;弹除罪水,剃全身的毛发和洗衣服代表教会外在事物的洁净。

此外,所有因摸了不洁之物而变得不洁的人也洗自己和他们的衣服,经上说他们由此变得洁净,如那些吃了不洁之兽的尸体,或被撕裂之物的人(利未记17:15–16),一个摸了患漏症之人的床,或坐了他所坐的器皿,或摸了他身体的人(利未记15:4–12)。经上还吩咐,长大麻风的人洁净之后要洗衣服,剃去毛发,用水洗澡(利未记14:8–9);事实上,诸如因接触了不洁净的东西而变得不洁的那类器皿要过水(利未记11:32);此外还有其它条例。人若以为那些洗身,或手和脚,或衣服的人由此就洁净和成圣了,也就是从他们的罪中洁净了,就大错特错了。罪不是像脏东西用水或通过水被洗去那样被洗去或移走,而是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被洗去,也就是被移走,洗只代表这一点;因为“水”表示真理,当照真理生活时,真理就使人洁净。

这些外在事物对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出来毫无贡献,主在马太福音清楚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当犹太人和法利赛人指责祂的门徒吃饭前不洗手时,主给出了类似教导,因为祂教导:这不会玷污人,或说使他变得不洁,玷污他的,是从心里发出的一切邪恶(马太福音15:1–2, 19–20; 马可福音7:1–23; 路加福音11:38–39)。由此可见,犹太人从来没有因他们洗濯而成圣,并从他们的属灵污秽,也就是从心里发出的邪恶中洁净,因为这些邪恶居于里面,在世上与附着在身体上的污秽毫无关系。经上说:“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因为人的外面或外层无法先于里面或内层被洁净,因为外层通过内层被洁净,或说外面通过里面被洁净。“杯盘”表示接受真理和良善的人的内层和外层,因为杯是盛酒的,盘是盛食物的,而“酒”表示真理,“食物”与“饼”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良善,这清楚表明,“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在灵义上表示什么。

主在此处所说的,与祂洗门徒的脚具有相同的含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如此对彼得说: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10)

“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从内在洁净的人,或内在洁净;“只需把脚一洗”表示然后他必须从外在洁净,因为“脚”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参看AE 69节)。关于这个奥秘或内层真理,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9, 181节);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那里说明了以下主题,即:每个人,无论内在或属灵的,还是外在或属世的,都必须洁净,好叫一个人可以洁净,外在必须通过内在洁净(AC 3868, 3870, 3872, 3876—3877, 3882节)。内在人先于外在人洁净,因为内在人处于天堂之光,外在人处于世界之光(AC 3321, 3325, 3469, 3493, 4353, 8746, 9325节)。主通过内在人或属灵人洁净外在人或属世人(AC 3286, 3288, 3321节)。一个人不会洁净,直到外在人或属世人也洁净了(AC 8742–8747, 9043, 9046, 9061, 9325, 9334节)。如果属世人不洁净,那么属灵人就会关闭(AC 6299节);它或他在信与爱之真理与良善方面仿佛是瞎眼的(AC 3493, 3969节)。内在人通过认识、理解和思考圣言的真理而洁净,外在人则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洁净。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主对彼得说的话,即“凡洗过澡的人,只需把脚一洗”,同样表明当如何理解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即:“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

主的这些话也表示内在人通过信之真理被洁净,外在人则通过照之的生活被洁净:

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3:5)

“水”表示信之真理,“灵”表示照之的生活。

475b.由此可见,在以下经文中,“洗”表示什么。以西结书:

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9)

这句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会;“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表示教会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用水洗”表示通过真理洁净教会,“洗净血”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我用油抹你”表示使教会充满爱之良善,“油”表示爱之良善。

以赛亚书:

当主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从它中间洗净时。(以赛亚书4:4)

“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表示把那些属于属天教会之人的情感从自我之爱的邪恶中洁净出来,“女子或女儿”表示情感,“锡安”表示处于对主之爱,因而被称为一个属天教会的教会;“将耶路撒冷的血洗净”表示把这些情感从邪恶之虚假中洁净出来,“血”表示邪恶之虚假;“以审判的灵和洁净的灵”表示通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真理的情感,“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审判的灵”表示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洁净的灵”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为这就是那去洁净的。

约伯记:

我若用雪水洗自己,用碱洁净我的手,你还要把我扔在坑里,连我自己的衣服都憎恶我。(约伯记9:30–31)

这些话的意思是,如果有人试图凭自己的努力洁净自己,尽管是通过纯正或看似纯正的真理和良善来洁净,仍会把自己引入虚假;“洗自己”表示洁净自己;“雪水”表示纯正或看似纯正的真理;“碱或肥皂”表示它们(这些水)所来自的良善,“坑”表示虚假。“连我自己的衣服都憎恶我”表示被歪曲的真理由此而来;“衣服”表示真理,当它们被歪曲时,经上就说它们“憎恶一个人”,当人出于自我聪明来推测或思考并得出结论时,情况就是这样。

摩西五经: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这句话论及犹大,犹大在此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表示当主在世时,祂在祂的人身中完全洁净了这神性真理,“衣服”和“袍褂”表示祂的人身,“酒”和“葡萄血”表示神性真理。对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377—6378节)。

“洗”表示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6)

由于“洗”表示除去虚假和邪恶,所以经上补充说:“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

耶利米书:

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可以得救。罪孽的想法在你中间要存到几时呢?(耶利米书4:14)

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诗篇: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2, 7)

此处“洗”明显表示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因为经上说“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然后又说“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洗净罪孽”表示从虚假中洁净,“洁除罪”表示从邪恶中洁净,因为“罪孽”论及虚假,“罪”论及邪恶。由于除罪水是用牛膝草来制备的,所以经上说:“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

耶利米书:

你虽用碱、多用肥皂洗濯,你的罪孽仍在我面前显出斑渍。(耶利米书2:22)

此处也很明显,洗仅代表、因而表示属灵的洗,也就是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因为经上补充说:“你虽用碱、多用肥皂洗濯,你的罪孽仍在我面前显出斑渍。”

在诗篇也是如此:

我徒然洁净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清白。我终日遭灾难,受惩治直到早晨。(诗篇73:13–14)

“洗手表明清白”表示证明一个人是清白的,洁除了邪恶和虚假;因为洗手也是清白无辜的见证;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彼拉多洗手说,对这义人的血,我是无辜的(马太福音27:24)。

由于“洗”表示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而“瞎子”表示那些看不见真理,因而处于虚假的人,所以:

主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叫他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他一洗,回来就看见了。(约翰福音9:6–7, 11, 15)

“瞎子”在此代表那些不能看见任何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是感官的,只看见那些出现在外在感官面前的事物,他们由此吸收谬误,而非真理,并将圣言的字义用于确认它们。“用唾沫和的泥”表示感官真理,就是诸如圣言为这些人所包含的那种;“湖或西罗亚池子的水”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耶路撒冷的一切事物,甚至连池子都具有意义;“洗”表示从谬误中洁净,这些谬误本身是虚假。由此可见,这些事物在一个系列中表示什么;因为当主在世时,祂的一切神迹和作为都表示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也就是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这是因为它们是神性,神性始终从最初事物或初始而在终端中,因而在完全中运作;终端就是诸如在世上出现在眼前的那类事物。这就是为何主通过自然界中诸如相对应的那类事物来说话,圣言也是通过这些事物来写的。

按以利沙的吩咐,在长大麻风的乃缦身上所行的奇迹也是这种情况;对此,列王纪下是如此描述的:

亚兰的乃缦感染大麻风,以利沙所打发的一个使者吩咐他在约旦河中沐浴七次,他的肉就必复原,他会得洁净。最后乃缦下去,在约旦河里浸了七次;他的肉复原,好像小孩的肉,他就洁净了。(列王纪下5:10, 14)

亚兰的麻风病人“乃缦”代表并表示那些歪曲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因为“大麻风”表示歪曲,“亚兰或叙利亚”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约旦河水”表示引入教会的真理,这些真理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为约旦河是进入迦南地的第一道边界,而“迦南地”表示教会;这就是为何“约旦河水”表示引入的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最初知识。由于“约旦河水”的这种含义,乃缦被吩咐在约旦河水中沐浴七次,这表示从被歪曲的真理中洁净;“七次”表示完全,当论及神圣事物时,表示如神性真理那样的神圣事物。由于“七次”具有这种含义,所以经上说“他的肉复原,好像小孩的肉”,肉复原表示属灵生命,就是那些通过神性真理重生的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

由于“约旦河水”表示引入教会的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在其中“洗”表示从虚假中洁净,以及由此被主改造和重生,所以洗礼被设立,它首先由约翰在约旦河中施行(马太福音3:11–16; 马可福音1:4–13)。这个仪式表示初入来自圣言、关于主、祂的降临和救恩的知识。由于人被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改造和重生,所以洗礼是主所吩咐的(马太福音28:19)。正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人才被改造和重生,也正是主改造和重生人。对此,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

约翰说:

他是用水施洗;但主要用圣灵与火施洗。(路加福音3:16; 约翰福音1:33)

这句话的意思是,约翰只是把他们引入来自圣言、关于主的知识,从而预备他们去接受祂;而主自己则通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使人重生;因为约翰与以利亚所代表的相同,即代表圣言;约翰施洗所用的“水”表示引入的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关于主的知识;“圣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火”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施洗”表示被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重生。

洗在古代诸教会中被设立,后来洗礼又取代了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具有代表性和意义的仪式,好叫天堂可以与人类结合,具体地与教会之人结合。因为当人处于终端,也就是在其属世人方面处于诸如在世上的那类事物,而在其属灵人方面处于诸如在天堂中的那类事物时,天堂便与人结合;通过其它方式,结合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何洗礼和圣餐被设立;这也是为何圣言是通过诸如在世上的那类事物来写的,圣言包含灵义,天上的事物就在灵义中;也就是说,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并包含灵义在里面。圣言通过这层意义将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结合起来(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3–310节;小著《白马》从头到尾)。圣餐同样进行结合(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节),这同样适用于洗礼。然而,人若以为洗礼有助于人的拯救,就大错特错了,除非他同时处于教会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因为洗礼是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若没有内在,对拯救毫无贡献;只有当外在与内在结合时,它才有贡献。洗礼的内在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虚假和邪恶可以被主移走,人由此得以重生,如主在马太福音(23:26–27)通过本文前面的解释所教导的。


诠释启示录 #1104

1104.“地上的客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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