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74

474.“他向我说,

474.“他向我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表示告知,他们是那些曾处于试探的人。这从“他向我说”和“大苦难”的含义清楚可知:“他向我说”是指告知;“大苦难或大痛苦”是指试探(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此处首先要说一说这里所论述的那些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在灵界所经历的试探。在灵界,只有那些在世上照其宗教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才经历试探,他们的宗教里面有他们所信的教义虚假;因为通过试探,虚假得以摆脱,真理得以植入,他们由此为天堂做好准备;所有要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真理;因此,只要他们处于虚假,就不能进入天堂。原因在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并构成那里天使的生命;因此,由于虚假是真理的对立面,对立双方进行摧毁,所以这些虚假必须首先被移走,并且只能通过试探被移走。试探就发挥这种功用,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201节),那里论述了试探。这些人之所以在肉身生活结束后,在灵界被引入试探,是因为他们在世时由于他们那占据主导地位的宗教虚假而不能受试探。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被引入试探的人都得救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恶人不受试探,因为真理不能被植入他们;他们生活的邪恶造成阻碍;相反,真理从他们身上被夺走,他们由此留在纯粹的虚假中,然后照着这虚假所源于的邪恶的品质而深深坠入地狱。总之,那些即将上天堂的人在虚假方面被荒废,而那些即将下地狱的人在真理方面被荒废;也就是说,虚假从那些即将上天堂的人身上被除去,真理从那些即将下地狱的人身上被夺走。事实上,没有人能带着虚假进天堂,也没有人能带着真理进地狱,因为来自良善的真理构成天堂,来自邪恶的虚假构成地狱。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尤其诗篇论述了那些虚假要被移走的人所经历的试探,这些试探被称为“苦难”、“痛苦”和“荒废”;不过,无需在此引用这些经文,因为没有它们也能知道,苦难和痛苦当论及良善时,在灵义上表示试探。

诠释启示录 #1150

1150.启18:1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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