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1.启7:13.“长老中有一位回答我说”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感知。这从“回答说”和“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回答说”当论及表示主所在的天堂的“长老”时,是指流注和感知:“回答”表示流注,“说”表示感知;“长老”是指那些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的人,那些处于聪明的人就在那里,答复是通过他们给出的(对此,参看AE 462节)。由于一切流注都只来自主,尽管经由天使而来,所以这句话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和感知。这句话具有这种含义,显得很奇怪;但天堂不以其它方式理解这句话。之所以显得奇怪,是因为这话可以说是历史陈述,历史事物比纯预言事物更隐藏着灵义;圣言的一切历史部分也都包含灵义,并且比预言历史更是如此,预言历史是由先知在灵的异象中时,所看见的事物和对他们所说的话构成的;因为所有这些事物都具有代表性和意义。例如约翰所看见的“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就是预言历史,代表并表示高层天堂的天使,如前所示。由此可知,向他说话的长老中的“一位”同样具有意义,因为它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和感知。
“他回答”在此并非表示普遍意义上的回答,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它是在没有提问时说的,回答意味着一个问题;因此,它在此与关于那些看上去穿白袍的人的思维有关。此外,“回答或应允、答复”这个词经常出现在圣言中,当论及主时,它表示流注、启发、感知和告知,以及怜悯和帮助;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在我美意的时候,我应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帮助了你。(以赛亚书49:8)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拯救我;在我们呼求的日子,愿王应允我们。(诗篇20:9)
又:
我公义的神啊,我呼求的时候,求你应允我!(诗篇4:1).
又: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看顾、应允我。(诗篇13:3)
又:
神啊,我求告你,因为你必应允我。(诗篇17:6)
又:
我曾寻求耶和华,祂就应允我。(诗篇34:4)
又:
他求告我,我就应允他。(诗篇91:15)
又:
我在急难中求告耶和华,祂就应允我。(诗篇120:1,以及在别处)
在这些和其它经文中,“应允或回答、答复”并非表示回答,而是表示流入思维,给予感知,也表示出于怜悯给予帮助。由此可知,“回答或应允、答复”当来自主时,表示来自流注的感知。值得注意的是,凡从主进入感知之物,都被称为流注。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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