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7.“权能、力量”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这从“权能、力量”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权能、力量”是指全能,但“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论及神性真理,“力量”论及神性良善;因此,“权能、力量”这两者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AE 338节);真理从良善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主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拥有全能(也可参看AE 209, 333节;《天堂与地狱》,228–233节)。经上提到“权能”和“力量”这两者,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否则,只提其中一个就足够了;这也适用于其它许多经文。
367.“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表示通过虚假。这从“剑”的含义清楚可知,“剑”是指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以及对真理的毁灭(参看AE 131节),在此表示与真理争战并摧毁它的虚假;因为之前经上说“使人彼此相杀”,这句话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圣言提到“剑”、“短剑”和“长剑或两刃的剑”;“剑”一般表示属灵的争战;“短剑”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争战,或源于邪恶的虚假的争战;“长剑或两刃的剑”表示源于教义的真理与虚假的争战,或源于教义的虚假与真理的争战;因为“短剑”是用来武装手臂的,而“长剑或两刃的剑”可以说是从嘴里出来的(如在启示录1:16; 2:12, 16; 19:15,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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