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67

467.“权能、力量”

467.“权能、力量”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这从“权能、力量”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权能、力量”是指全能,但“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论及神性真理,“力量”论及神性良善;因此,“权能、力量”这两者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AE 338节);真理从良善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主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拥有全能(也可参看AE 209, 333节;《天堂与地狱》,228–233节)。经上提到“权能”和“力量”这两者,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否则,只提其中一个就足够了;这也适用于其它许多经文。


最后的审判(续) #50

50.在灵界,荷兰人

50.在灵界,荷兰人很容易与其他人区分开,因为他们的穿着和在世时的一样;不同之处在于,那些接受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信仰和生活方式之人的衣服更整洁、更优雅。他们之所以穿着同样的衣服,是因为他们坚守自己的宗教原则;在灵界,正是这些原则决定了每个人的穿着。所以那些拥有神性真理的人穿着洁白的细麻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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