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67

467.“权能、力量”

467.“权能、力量”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这从“权能、力量”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权能、力量”是指全能,但“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论及神性真理,“力量”论及神性良善;因此,“权能、力量”这两者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AE 338节);真理从良善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主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拥有全能(也可参看AE 209, 333节;《天堂与地狱》,228–233节)。经上提到“权能”和“力量”这两者,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否则,只提其中一个就足够了;这也适用于其它许多经文。


最后的审判(续) #38

38.但总体区别是这

38.但总体区别是这样: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因而本质上是属灵的,因为它们的源头是纯然为爱的灵界太阳。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世源头,因而本质上是属世的,因为它们的源头是纯然为火的尘世太阳。因此,属灵人必须吃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食物,就像属世人必须吃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食物一样。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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