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7.“权能、力量”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这从“权能、力量”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权能、力量”是指全能,但“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论及神性真理,“力量”论及神性良善;因此,“权能、力量”这两者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的全能。“权能”(power,或译为能力、权柄等)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AE 338节);真理从良善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一切能力或权能,主通过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拥有全能(也可参看AE 209, 333节;《天堂与地狱》,228–233节)。经上提到“权能”和“力量”这两者,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否则,只提其中一个就足够了;这也适用于其它许多经文。
46.由此可见,那些坚持认为自然界凭自己存在之人的想法何等感官化!也就是说,他们在属灵之事上的思考何等依赖于身体感官及其盲目性!他们凭眼睛思考,却不能凭理解力思考。凭眼睛思考关闭理解力,凭理解力思考则打开眼睛。这种人根本不能思想存在与显现本身,不能思想它是永恒的、非受造的和无限的;也不能思想生命,只能将它想像为某种转瞬即逝、化为虚无的东西;同样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思想爱与智慧,完全不明白它们是自然界一切事物的起源。爱和智慧是自然万物的起源,这一点是无法看出来的,除非根据在其系列和秩序中的功用,而不是根据它的某些形式,也就是仅仅眼睛看到的物体来看待自然界。因为功用唯独来自生命,其系列和秩序唯独来自爱和智慧;而形式只是服务于这些功用的容器而已。因此,如果只关注形式,就不可能在自然界中看到一丝生命,更看不到爱与智慧的任何事物,因而看不到神的一丝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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