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6.“感谢、尊贵”表示这些来自从在三层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良善。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正如“祝福、荣耀、智慧”论及对神性真理的接受,“感谢、尊贵”论及对神性良善的接受。因为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都来自这两样事物,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神性真理是与天使和世人同在的一切智慧和聪明的源头,神性良善是与他们同在的一切仁和爱的源头。这两者合一从主发出,以至于在它们的真正起源上为一;但在接受它们的天使和世人那里,它们为二,因为天使和世人有两种生命容器,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神性真理的容器,意愿是神性良善的容器,或也可说,理解力是来自主的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来自主的爱的容器。不过,这两者,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理解力和意愿在天使和世人那里在何等程度上为一,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与主的结合;但这些在何等程度上不为一,天使和世人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结合。
由于圣言被赐给世人,是为了可以通过它而有主与天使并世人的结合,所以在圣言的每个部分,真理与良善结合,良善与真理结合。事实上,圣言,尤其先知书都使用两种表达方式,其中一种与神性真理有关,一种与神性良善有关。但只有天上的天使和地上那些获准看见灵义的人才能看见圣言中的这种结合。因为有些词语与真理有关,有些词语与良善有关;因此,在几乎具有相同含义的两种表达方式出现的地方,一种表示那些属于真理的事物,另一种则表示那些属于良善的事物。圣言有这种合一在里面,因为圣言是神性,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从神性发出。圣言中的良善与真理的这种合一或这种婚姻,迄今为止在地上不为人知(参看AE 238, 288节;《属天的奥秘》,683, 793, 801, 2516, 2712, 3004—3005, 3009, 4158, 5138, 5194, 5502, 6343, 7022, 7945, 8339, 9263, 9314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祝福、荣耀、智慧”论及来自神性的真理,如前所示(AE 465节);“感谢、尊贵”论及来自神性的良善。在圣言中,“荣耀”论及真理,“尊贵”论及良善,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E 288, 345节),那里从圣言中的各种经文给出了证明。“感谢”在此也论及良善,因为前面提到“祝福”,祝福是由口通过真理来表达的,而感谢则出于良善来自内心。
49.“耶稣基督的忍耐期待”表示关于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知识存在的地方。这从“耶稣基督的期待”的含义清楚可知,“耶稣基督的期待”是指当教会认识主时的那个时间的到来;当教会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时,它就认识主。“耶稣基督”表示在其人身中的神性方面的主(参看AE 26节)。这些话所论及的教会就是现在的教会之后要到来的教会,因为经上说“期待”。当今教会的确知道,神性在主的人身里面;因为它根据被接受的教义知道,神与人不是二,乃为一位格;还知道它们就像人的灵魂与身体(参看AE 10, 26节)。然而,它不知道主的人身或人性是神性,因为它将这一个与那一个分离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那些属于教会的人不允许使用“神性人身”这个说法;而且他们靠近父,求祂可以为了儿子的缘故发怜悯,尽管天堂里的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人身(参看《天堂与地狱》,78–86节)。由于这种知识和承认已经如此灭亡了,而它们却是教会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正如它们是天堂里的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所以主正在外邦人当中建立一个新教会,在那里,它们不仅被人知道,还被人承认。这就是“耶稣基督的期待”所表示的。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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