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66

466.“感谢、尊贵

466.“感谢、尊贵”表示这些来自从在三层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良善。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正如“祝福、荣耀、智慧”论及对神性真理的接受,“感谢、尊贵”论及对神性良善的接受。因为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都来自这两样事物,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神性真理是与天使和世人同在的一切智慧和聪明的源头,神性良善是与他们同在的一切仁和爱的源头。这两者合一从主发出,以至于在它们的真正起源上为一;但在接受它们的天使和世人那里,它们为二,因为天使和世人有两种生命容器,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神性真理的容器,意愿是神性良善的容器,或也可说,理解力是来自主的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来自主的爱的容器。不过,这两者,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理解力和意愿在天使和世人那里在何等程度上为一,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与主的结合;但这些在何等程度上不为一,天使和世人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结合。

由于圣言被赐给世人,是为了可以通过它而有主与天使并世人的结合,所以在圣言的每个部分,真理与良善结合,良善与真理结合。事实上,圣言,尤其先知书都使用两种表达方式,其中一种与神性真理有关,一种与神性良善有关。但只有天上的天使和地上那些获准看见灵义的人才能看见圣言中的这种结合。因为有些词语与真理有关,有些词语与良善有关;因此,在几乎具有相同含义的两种表达方式出现的地方,一种表示那些属于真理的事物,另一种则表示那些属于良善的事物。圣言有这种合一在里面,因为圣言是神性,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从神性发出。圣言中的良善与真理的这种合一或这种婚姻,迄今为止在地上不为人知(参看AE 238, 288节;《属天的奥秘》,683, 793, 801, 2516, 2712, 3004—3005, 3009, 4158, 5138, 5194, 5502, 6343, 7022, 7945, 8339, 9263, 9314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祝福、荣耀、智慧”论及来自神性的真理,如前所示(AE 465节);“感谢、尊贵”论及来自神性的良善。在圣言中,“荣耀”论及真理,“尊贵”论及良善,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E 288, 345节),那里从圣言中的各种经文给出了证明。“感谢”在此也论及良善,因为前面提到“祝福”,祝福是由口通过真理来表达的,而感谢则出于良善来自内心。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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