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6.“感谢、尊贵”表示这些来自从在三层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良善。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正如“祝福、荣耀、智慧”论及对神性真理的接受,“感谢、尊贵”论及对神性良善的接受。因为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都来自这两样事物,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神性真理是与天使和世人同在的一切智慧和聪明的源头,神性良善是与他们同在的一切仁和爱的源头。这两者合一从主发出,以至于在它们的真正起源上为一;但在接受它们的天使和世人那里,它们为二,因为天使和世人有两种生命容器,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神性真理的容器,意愿是神性良善的容器,或也可说,理解力是来自主的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来自主的爱的容器。不过,这两者,即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因而理解力和意愿在天使和世人那里在何等程度上为一,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与主的结合;但这些在何等程度上不为一,天使和世人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结合。
由于圣言被赐给世人,是为了可以通过它而有主与天使并世人的结合,所以在圣言的每个部分,真理与良善结合,良善与真理结合。事实上,圣言,尤其先知书都使用两种表达方式,其中一种与神性真理有关,一种与神性良善有关。但只有天上的天使和地上那些获准看见灵义的人才能看见圣言中的这种结合。因为有些词语与真理有关,有些词语与良善有关;因此,在几乎具有相同含义的两种表达方式出现的地方,一种表示那些属于真理的事物,另一种则表示那些属于良善的事物。圣言有这种合一在里面,因为圣言是神性,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从神性发出。圣言中的良善与真理的这种合一或这种婚姻,迄今为止在地上不为人知(参看AE 238, 288节;《属天的奥秘》,683, 793, 801, 2516, 2712, 3004—3005, 3009, 4158, 5138, 5194, 5502, 6343, 7022, 7945, 8339, 9263, 9314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祝福、荣耀、智慧”论及来自神性的真理,如前所示(AE 465节);“感谢、尊贵”论及来自神性的良善。在圣言中,“荣耀”论及真理,“尊贵”论及良善,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E 288, 345节),那里从圣言中的各种经文给出了证明。“感谢”在此也论及良善,因为前面提到“祝福”,祝福是由口通过真理来表达的,而感谢则出于良善来自内心。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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