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4.启7:12.“说,阿们”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从“阿们”的含义清楚可知,“阿们”是指真理。由于主是真理本身,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阿们”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此,这就是“阿们”的含义,因为它是由三层天堂的天使向主说的。此处在开始和最后所说的“阿们”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阿们”在最初事物或初始和终端中,或说,主自己就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因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就是在众天堂里的主,这神性真理是天堂的一切事物所来自的发出神性,和天堂本身(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26–140, 275节)。在最初事物或初始和终端中表示在一切事物中(可参看AE 41, 417节;《属天的奥秘》,10044, 10329, 10335节);“阿们”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28节)。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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