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60

460.“说,愿救恩

460.“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表示对永生唯独来自主的称谢。这从“说”、“归与坐在宝座上的,也归与羔羊”和“救恩”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是指称谢,因为称谢随之而来。“归与坐在宝座上的,也归与羔羊”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坐在宝座上的”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可参看AE 134, 253a, 297, 314节)。“救恩”是指永生,因为在圣言中,永生表示永恒的救恩。

“愿救恩归与祂”表示这救恩来自祂,因为祂就是救恩。事实上,救恩和永生的一切都来自主,属于与世人和天使同在的主;因为与人同在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不是人的,而是属于与他同在的主;发出的神性就是在天堂与天使同在、在教会与世人同在的主;救恩和永生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由此明显可知,救恩或拯救被归于主、主就是救恩或拯救是什么意思,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同一先知书:

我的救恩必不迟延,我要为以色列我的荣耀,在锡安施行拯救。(以赛亚书46:13)

又:

我使你作列族的光,叫你作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又:

你们要对锡安女子说,看哪,你的拯救已来到。(以赛亚书62:11)

诗篇:

当耶和华带回祂被掳子民时,必在锡安赐予以色列的救恩。(诗篇14:7; 53:6)

这些话论及主,主在此凭拯救的行为和祂就是人的救恩的事实而被称为救恩或拯救,因为祂在人里面,或与人同在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救恩。所以在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路加福音2:30–31)

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耶稣”,因为耶稣表示拯救或救恩。

经上说“坐在宝座上的和羔羊”,这两者都表示主,“坐在宝座上的”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羔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两者都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如前面所引用的经文所示。因此,别处只提到宝座上的羔羊,如在启示录(5:6):看哪,在宝座中间,有羔羊站立;以及启示录(7:17):宝座中间的羔羊必牧养他们;还有启示录(7:11–12):唯独羔羊被称为神,他们在宝座前俯伏敬拜神,说力量归与我们的神。此处的意思与主谈论“父”和“子”,仿佛他们为二时所说的话是一样的,而事实上,祂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祂所说的“子”是指来自这神性的祂的人身;当祂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祂与父为一时,再次清楚教导了这一点。“坐在宝座上的和羔羊”这句话意思也一样。“羔羊”也表示主的神性人身, 在相对意义上表示纯真之良善(参看AE 314节)。


诠释启示录 #30

30.“归于那爱我们

30.“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表示祂的爱,以及通过来自祂的真理重生。这从“洗去罪”和“用自己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去罪”是指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用自己的血”是指通过来自祂的真理(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13节;以及那里217, 219, 222从《属天的奥秘》摘录的内容)。那些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的人很难看出并相信,主的“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要理解为来自主的真理,而不是祂的血,似乎太过于牵强;然而,天堂对主的血没有其它理解。这是因为在天堂,主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此,在那里,没有人会想到祂的肉和血。他们将关于这些的思维称为物质思维,物质思维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他们还说,他们不知道圣言提到的肉和血;原因在于,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在他们那里变成了属灵观念,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属灵的,不是属世的;因此,当论及主时,“肉”就变成神性良善,“血”则变成神性真理,两者都从主发出。

圣言的字义提到“肉”和“血”,是为了对应于它们的属灵事物可以在天堂被感知到;因为一切属灵事物都终止于属世事物;它们在属世事物中拥有自己的最外层;因此,经过众天堂的神性终止于这一层,在那里持续存在,比较像一座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并且那时就在它的完全中。这就是为何圣言在字面上具有这种品质,又为何那里会提到“肉”和“血”。然而,令天使惊讶的是,本可以从圣言变得属灵的教会之人竟不允许自己被提升到字义之上,不是属灵地,而是物质地思想主,思想祂的“肉”和“血”。由于他们对此愕然不解,并被告知,大多数人,尤其简单人会对这些事作属灵的思考,所以他们就调查事情是不是这样,然后发现大多数人,几乎所有简单人在领受圣餐时,根本不思想肉和血,只思想那时他们从主所拥有的圣物。天使也发觉,主不断提供这种想法,是为了那时教会之人可以处于一种属灵观念,而不是处于一种物质观念。

教会的教义之所以理解为物质的吃并采纳这种说法,是因为人们认为主的人身如同另一个人的人身,没有同时认为它是其人身中的神性,拒绝“神性人身”这个说法;那些如此思想主的人身之人只能物质地思想祂的肉和血。如果他们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来思想主,即:神与人为一位格,两者如灵与身那样合一(参AE10, 26节),情况就不同了。此外,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了“血”,如启示录的其它地方(6:12; 7:14; 8:7–8; 11:6; 12:11; 14:20; 16:3–4, 6; 18:24; 19:2, 13)。因此,我打算在下文充分证实:“血”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那真理施暴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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