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9.启7:10.“大声喊着”表示出于真理之良善并由此出于内心喜乐的崇拜。这从“大声喊着”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喊着”是指出于真理之良善并由此出于内心喜乐的崇拜。“喊”表示内层情感,因为喊是这种情感的结果;事实上,当人处于内层情感,并由此称谢时,他就大声喊出来;因此,在圣言中,“喊”表示各种属灵情感,无论是喜悦的情感还是悲伤的情感,抑或某种其它情感(参看AE 393, 424节)。此处“喊”表示出于真理之良善的崇拜,这一点从上下文清楚看出来;从上文清楚看出来,是因为经上说他们“手拿棕榈枝”,这表示他们里面的真理之良善,如刚才所示;从下文清楚看出来,是因为他们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众天使、众长老并四活物,在宝座前俯伏敬拜神。此外,对主的一切崇拜,也就是称谢,都来自真理之良善,也就是通过真理来自良善。“大声”也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声”(voice)表示真理,“大”论及良善。“声音”(voice)表示真理(可参看AE 261节);“大”(great)和“伟大”(greatness)论及良善(参看AE 336a—337, 424节)。
886.“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将这些作为教会的良善,或教会的真理来接受和承认。这从前面的解释(AE 838节)清楚可知,那里出现了类似的话。“在额上受了印记”表示喜欢这些东西,从而承认它们是教会的良善,因为“额”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在此表示承认为良善;“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这信之虚假为教会的真理,因为“手”论及真理(参看AE 298节)。这清楚表明,“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唯信的教义之邪恶为教会的良善,它的虚假为教会的真理。之所以说“为教会的良善或为教会的真理”,是因为有些人喜欢“兽”所表示的那信,有些人承认那信为教会的真理。接受那信的头脑简单的人是后一种情况;而以其知识为荣耀的有学问的人是前一种情况,因为他们在学校学习了称义的程度,从而开始相信他们比普通人更有智慧。这同样适用于那些为世界和自己的荣耀而活,却每隔一段时间思想永生的人;因为这些人通过这信确认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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