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8a.“手拿棕榈枝”表示他们处于与这些真理一致的生活良善。这从“棕榈枝”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棕榈枝(即棕树)”是指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属灵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手”是指力量,因而是指人里面的一切能力(对此,参看AE 72, 79节)。因此,“手拿棕榈枝”表示真理之良善在他们里面,或他们处于真理之良善。真理之良善当被任何人所拥有时,就是生活的良善,因为真理通过照之的生活变成良善;在此之前,真理在任何人里面都不是良善。因为当真理只在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中时,它不是良善;但当它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就变成良善;事实上,正是意愿把真理变为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凡一个人所意愿的,他都称之为良善,凡他所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人的内层意愿,也就是他灵的意愿,就是他爱的容器,因为凡一个人从他的灵所爱的,他都会意愿,凡他由此所意愿的,他都会实行;因此,属于他意愿的真理也属于他的爱,凡属于他爱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这清楚表明,良善如何在人里面通过真理形成,在人里面系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是生活的良善。人们以为思维的良善也是存在的,尽管它不属于意愿,因为人能思考这个或那个是良善;然而,这不是良善,而是真理。思考良善,或思考有诸如像良善那样的事物存在,是真理;知道、从而思考一个事物是良善,被视为真理;但当在思维中的这真理被如此热爱,以至于被意愿,并出于被意愿而被实行时,它便因属于爱而变成良善。
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有些灵人活在肉身时相信教会的本质,因而得救的本质是仁爱,而不是唯信,因为他们只是思考并得出结论,事实就是这样,或说这只是他们的思维和结论。但他们被告知,只是思考,并出于思考相信仁爱使人得救,却不相应地去意愿和行动,就等于相信唯信得救;因此,他们被弃绝了。这清楚表明,只是思考良善,却不意愿并实行它,并不构成任何人里面的良善。如果一个人认识真理和良善本身,或说获得真理和良善本身的知识,只出于思维为它们作见证,却没有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赋予它们生命,情况也是这样。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属灵良善,当真的在任何人里面时,就是生活的良善。因此,这就是他们“手拿棕榈枝”所表示的。
由于“棕榈枝(即棕树)”表示属灵良善,所以除了其它东西外,所罗门建造的殿的墙上还雕刻着棕树,如列王纪上所描述的:
所罗门在房屋周围的墙上,内外都雕刻着基路伯、棕树、和初开之花的刻像。在两门上也是如此。(列王纪上6:29, 32)
“房屋的墙”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终端,也就是从内层事物发出来的结果,“门”表示进入天堂和教会的入口;它们上面的“基路伯”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棕树”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第二层天堂的良善;“花”表示属灵-属世良善,也就是最低层天堂的良善;因此,这三者表示在其秩序中的三层天堂的良善。但在至高意义上,“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Divine Providence),也表示保护或守卫;“棕树”表示主的神性智慧;“花”表示祂的神性聪明。因为从主发出的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作为圣治(Divine Providence)被接受,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作为神性智慧被接受,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作为神性聪明被接受。
在以西结书,新殿里的“基路伯和棕树”具有相同的含义:
新殿里有被雕刻的基路伯和棕树,一个基路伯与一个基路伯之间就有一棵棕树;基路伯有两张脸;从地至门以上,墙和门上都雕刻着基路伯和棕树。(以西结书41:18–20, 25–26)
“新殿”在此表示当主降世时,主所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因为对新城、新殿和新地的这段描述表示一个新教会、因而一个新天堂的一切事物,这些通过纯粹的对应来描述。
458b.由于“住棚节”表示良善通过真理的植入,所以经上吩咐:
他们要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枝子,与茂密树的大树枝和溪边的柳树;在耶和华面前欢乐七日。(利未记23:39–40)
“美好树上的果子”表示属天良善,“棕树”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真理之良善,“茂密树的大树枝”表示科学真理及其良善,“溪边的柳树”表示属世人的最低真理和良善,它们属于外在感官事物;因此,这四者表示人里面在其秩序中、从初至末的一切良善和真理。
由于“棕树”表示属灵良善,而内心的一切喜乐都来自属灵良善,因属灵良善就是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本身或爱,所以在古代,人们通过手拿棕榈枝来证明他们内心的喜乐,也证明他们出于良善行事。这就是以下情况的含义:
有许多上来过节的人,听见耶稣将到耶路撒冷,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当受祝福的。(约翰福音12:12–13)
在以下经文中,“棕树”也表示属灵良善,或真理之良善。诗篇: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他们栽于耶和华的房屋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 12–13)
“义人”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为在圣言中,“义人”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圣人或圣者”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因此,经上论到“义人”说“义人要发旺如棕树,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因为“义人要发旺如棕树”表示良善在他身上的结实,“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表示真理的增多;“棕树”表示属灵良善,“香柏树”表示这良善的真理,“黎巴嫩”表示属灵教会。他们所栽于的“耶和华的房屋”和发旺所在的“院”表示天堂和教会,“耶和华的房屋”表示内在教会,“院”表示外在教会;栽发生在人的内层,就是爱与仁之良善所居之处,发旺则发生在人的外层,就是生活良善所居之处。
约珥书:
葡萄树枯干,无花果树衰残;石榴树,及棕树、苹果树,田野所有的树木都枯干;喜乐从人子那里消灭。(约珥书1:12)
这些话描述了教会中真理和良善的荒凉,因而内心的一切喜乐,也就是一切属灵喜乐的荒凉。因为“葡萄树”表示教会的属灵良善和真理,“无花果树”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世良善和真理,“石榴树”表示感官真理和良善,也就是属世层的终端;“棕树”表示来自属灵良善的内心喜乐,“苹果”表示来自源于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的内心喜乐;“枯干的田野的树木”表示对良善的感知和对真理的认知或真理的知识不复存在;由于“棕树”和“苹果树”表示属灵喜乐和由此而来的属世喜乐,所以经上补充说:“喜乐从人子那里消灭。”在圣言中,“人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喜乐”表示属灵的喜乐,这喜乐只能通过真理从良善存在。谁看不出此处所指的,不是葡萄树,无花果树,石榴树,棕树、苹果树和田野的树木?这些树枯干、衰残,与圣言或教会有什么关系呢?
耶利米书:
人从森林中砍木头,匠人的手用斧子制成的作品。他用银、金妆饰它,用钉子和锤子钉稳,使它不动摇;它像棕树一样坚实。(耶利米书10:3–5)
这些话描述了与属灵良善分离的属世良善,就是来自自我的良善;但这良善就本身而言,不是良善,而是主要由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产生的欲望的快乐,这快乐被感觉为良善。“人从森林中砍木头,匠人的手用斧子制成的作品”描述了人在自己里面如此形成这快乐,以至于赋予它良善的表象,并说服自己相信它就是良善;“木头”表示良善,在此表示具有这种品质的良善;“森林”表示属世层,在此表示与属灵层分离的属世层;“匠人的手用斧子制成的作品”表示来自自我和自我聪明的东西;“他用银、金妆饰它”描述了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对它的确认,这些真理和良善由此被歪曲,“银”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金”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用钉子和锤子钉稳,使它不动摇”描述了通过来自自我的确认把这些连贯起来;“它像棕树一样坚实”表示它由此看上去就像通过真理形成的良善。
摩西五经:
他们到了以琳,在那里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树,他们就在那里的水边安营。(出埃及记15:27; 民数记33:9)
这段历史也包含灵义,因为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历史或历史部分中。此处“他们到了以琳”表示一种光照和情感、因而试探之后的安慰的状态;“十二股水泉”表示那时他们拥有极其丰盛的真理;“七十棵棕树”表示他们同样拥有极其丰盛的真理之良善;“他们就在水边安营”表示试探之后,通过良善对真理的安排。对这段经文进一步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8366–8370节)。
由于“耶利哥”表示真理之良善,所以那城被称为棕树城(申命记34:3; 士师记1:16; 3:13)。原因在于,在圣言中,一切地名和城名都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被称为属灵事物;“耶利哥”表示真理之良善。由于“耶利哥”的这种含义,主在撒玛利亚人的寓言中说,他正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路加福音10:30);这表示通过真理往良善那里去;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教义的真理,“耶利哥”表示真理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他向被强盗打伤的那个人施行了这良善。
再者,由于耶利哥的这种含义:
约书亚靠近耶利哥的时候,看见一个人正在站着,手里拿着拔出来的剑,对约书亚说,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的地方是圣的。约书亚就照做了。(约书亚记5:13, 15)
因此,当以色列人抬着约柜围绕耶利哥城,从而夺取耶利哥时,他们把在那里找到的金子、银子和铜铁的器皿,都放在耶和华的库房中(约书亚记6:24)。从上述内容明显可知,为何耶利哥被称为“棕树城”。
此外,在灵界,大量棕树出现在那些处于属灵良善,或真理之良善的天使所在的乐园中;从这个事实也清楚看出,“棕树”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生命和情感、因而与天使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状态。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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