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8

458a.“手拿棕榈

458a.“手拿棕榈枝”表示他们处于与这些真理一致的生活良善。这从“棕榈枝”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棕榈枝(即棕树)”是指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属灵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手”是指力量,因而是指人里面的一切能力(对此,参看AE 72, 79节)。因此,“手拿棕榈枝”表示真理之良善在他们里面,或他们处于真理之良善。真理之良善当被任何人所拥有时,就是生活的良善,因为真理通过照之的生活变成良善;在此之前,真理在任何人里面都不是良善。因为当真理只在记忆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中时,它不是良善;但当它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就变成良善;事实上,正是意愿把真理变为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凡一个人所意愿的,他都称之为良善,凡他所思考的,他都称之为真理。人的内层意愿,也就是他灵的意愿,就是他爱的容器,因为凡一个人从他的灵所爱的,他都会意愿,凡他由此所意愿的,他都会实行;因此,属于他意愿的真理也属于他的爱,凡属于他爱的,他都称之为良善。这清楚表明,良善如何在人里面通过真理形成,在人里面系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是生活的良善。人们以为思维的良善也是存在的,尽管它不属于意愿,因为人能思考这个或那个是良善;然而,这不是良善,而是真理。思考良善,或思考有诸如像良善那样的事物存在,是真理;知道、从而思考一个事物是良善,被视为真理;但当在思维中的这真理被如此热爱,以至于被意愿,并出于被意愿而被实行时,它便因属于爱而变成良善。

这一点可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有些灵人活在肉身时相信教会的本质,因而得救的本质是仁爱,而不是唯信,因为他们只是思考并得出结论,事实就是这样,或说这只是他们的思维和结论。但他们被告知,只是思考,并出于思考相信仁爱使人得救,却不相应地去意愿和行动,就等于相信唯信得救;因此,他们被弃绝了。这清楚表明,只是思考良善,却不意愿并实行它,并不构成任何人里面的良善。如果一个人认识真理和良善本身,或说获得真理和良善本身的知识,只出于思维为它们作见证,却没有通过意愿并实行它们而赋予它们生命,情况也是这样。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属灵良善,当真的在任何人里面时,就是生活的良善。因此,这就是他们“手拿棕榈枝”所表示的。

由于“棕榈枝(即棕树)”表示属灵良善,所以除了其它东西外,所罗门建造的殿的墙上还雕刻着棕树,如列王纪上所描述的:

所罗门在房屋周围的墙上,内外都雕刻着基路伯、棕树、和初开之花的刻像。在两门上也是如此。(列王纪上6:29, 32)

“房屋的墙”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终端,也就是从内层事物发出来的结果,“门”表示进入天堂和教会的入口;它们上面的“基路伯”表示属天良善,也就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棕树”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第二层天堂的良善;“花”表示属灵-属世良善,也就是最低层天堂的良善;因此,这三者表示在其秩序中的三层天堂的良善。但在至高意义上,“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Divine Providence),也表示保护或守卫;“棕树”表示主的神性智慧;“花”表示祂的神性聪明。因为从主发出的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作为圣治(Divine Providence)被接受,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作为神性智慧被接受,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作为神性聪明被接受。

在以西结书,新殿里的“基路伯和棕树”具有相同的含义:

新殿里有被雕刻的基路伯和棕树,一个基路伯与一个基路伯之间就有一棵棕树;基路伯有两张脸;从地至门以上,墙和门上都雕刻着基路伯和棕树。(以西结书41:18–20, 25–26)

“新殿”在此表示当主降世时,主所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因为对新城、新殿和新地的这段描述表示一个新教会、因而一个新天堂的一切事物,这些通过纯粹的对应来描述。

458b.由于“住棚节”表示良善通过真理的植入,所以经上吩咐:

他们要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枝子,与茂密树的大树枝和溪边的柳树;在耶和华面前欢乐七日。(利未记23:39–40)

“美好树上的果子”表示属天良善,“棕树”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真理之良善,“茂密树的大树枝”表示科学真理及其良善,“溪边的柳树”表示属世人的最低真理和良善,它们属于外在感官事物;因此,这四者表示人里面在其秩序中、从初至末的一切良善和真理。

由于“棕树”表示属灵良善,而内心的一切喜乐都来自属灵良善,因属灵良善就是对属灵真理的情感本身或爱,所以在古代,人们通过手拿棕榈枝来证明他们内心的喜乐,也证明他们出于良善行事。这就是以下情况的含义:

有许多上来过节的人,听见耶稣将到耶路撒冷,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当受祝福的。(约翰福音12:12–13)

在以下经文中,“棕树”也表示属灵良善,或真理之良善。诗篇: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他们栽于耶和华的房屋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 12–13)

“义人”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为在圣言中,“义人”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圣人或圣者”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因此,经上论到“义人”说“义人要发旺如棕树,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因为“义人要发旺如棕树”表示良善在他身上的结实,“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表示真理的增多;“棕树”表示属灵良善,“香柏树”表示这良善的真理,“黎巴嫩”表示属灵教会。他们所栽于的“耶和华的房屋”和发旺所在的“院”表示天堂和教会,“耶和华的房屋”表示内在教会,“院”表示外在教会;栽发生在人的内层,就是爱与仁之良善所居之处,发旺则发生在人的外层,就是生活良善所居之处。

约珥书:

葡萄树枯干,无花果树衰残;石榴树,及棕树、苹果树,田野所有的树木都枯干;喜乐从人子那里消灭。(约珥书1:12)

这些话描述了教会中真理和良善的荒凉,因而内心的一切喜乐,也就是一切属灵喜乐的荒凉。因为“葡萄树”表示教会的属灵良善和真理,“无花果树”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世良善和真理,“石榴树”表示感官真理和良善,也就是属世层的终端;“棕树”表示来自属灵良善的内心喜乐,“苹果”表示来自源于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的内心喜乐;“枯干的田野的树木”表示对良善的感知和对真理的认知或真理的知识不复存在;由于“棕树”和“苹果树”表示属灵喜乐和由此而来的属世喜乐,所以经上补充说:“喜乐从人子那里消灭。”在圣言中,“人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喜乐”表示属灵的喜乐,这喜乐只能通过真理从良善存在。谁看不出此处所指的,不是葡萄树,无花果树,石榴树,棕树、苹果树和田野的树木?这些树枯干、衰残,与圣言或教会有什么关系呢?

耶利米书:

人从森林中砍木头,匠人的手用斧子制成的作品。他用银、金妆饰它,用钉子和锤子钉稳,使它不动摇;它像棕树一样坚实。(耶利米书10:3–5)

这些话描述了与属灵良善分离的属世良善,就是来自自我的良善;但这良善就本身而言,不是良善,而是主要由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产生的欲望的快乐,这快乐被感觉为良善。“人从森林中砍木头,匠人的手用斧子制成的作品”描述了人在自己里面如此形成这快乐,以至于赋予它良善的表象,并说服自己相信它就是良善;“木头”表示良善,在此表示具有这种品质的良善;“森林”表示属世层,在此表示与属灵层分离的属世层;“匠人的手用斧子制成的作品”表示来自自我和自我聪明的东西;“他用银、金妆饰它”描述了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对它的确认,这些真理和良善由此被歪曲,“银”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金”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用钉子和锤子钉稳,使它不动摇”描述了通过来自自我的确认把这些连贯起来;“它像棕树一样坚实”表示它由此看上去就像通过真理形成的良善。

摩西五经:

他们到了以琳,在那里有十二股水泉,七十棵棕树,他们就在那里的水边安营。(出埃及记15:27; 民数记33:9)

这段历史也包含灵义,因为灵义就在圣言的一切历史或历史部分中。此处“他们到了以琳”表示一种光照和情感、因而试探之后的安慰的状态;“十二股水泉”表示那时他们拥有极其丰盛的真理;“七十棵棕树”表示他们同样拥有极其丰盛的真理之良善;“他们就在水边安营”表示试探之后,通过良善对真理的安排。对这段经文进一步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8366–8370节)。

由于“耶利哥”表示真理之良善,所以那城被称为棕树城(申命记34:3; 士师记1:16; 3:13)。原因在于,在圣言中,一切地名和城名都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被称为属灵事物;“耶利哥”表示真理之良善。由于“耶利哥”的这种含义,主在撒玛利亚人的寓言中说,他正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路加福音10:30);这表示通过真理往良善那里去;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教义的真理,“耶利哥”表示真理之良善,也就是生活的良善,他向被强盗打伤的那个人施行了这良善。

再者,由于耶利哥的这种含义:

约书亚靠近耶利哥的时候,看见一个人正在站着,手里拿着拔出来的剑,对约书亚说,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所站的地方是圣的。约书亚就照做了。(约书亚记5:13, 15)

因此,当以色列人抬着约柜围绕耶利哥城,从而夺取耶利哥时,他们把在那里找到的金子、银子和铜铁的器皿,都放在耶和华的库房中(约书亚记6:24)。从上述内容明显可知,为何耶利哥被称为“棕树城”。

此外,在灵界,大量棕树出现在那些处于属灵良善,或真理之良善的天使所在的乐园中;从这个事实也清楚看出,“棕树”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生命和情感、因而与天使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状态。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奸淫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奸淫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奸淫”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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