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6.“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表示他们在主的国度。这从“宝座”的含义清楚可知,“宝座”当论及主时,是指天堂和教会(对此,参看AE 253节)。“羔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可参看AE 314节);因此,“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表示他们在主的国度。天堂和教会,就是主被敬拜的地方和祂的神性人身被承认的地方,形成主的国度;所有从心里承认这神性人身的人都在天堂,并进入天堂。之所以说那些从心里承认它的人,是因为没有人能处于这种承认,除非他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由此处于教会的真理。世上有许多人能口头上处于这种承认,但没有人能从心里处于这种承认,除非他生活良善;但世上的生活结束后,除了那些在天堂,并即将进入天堂的人外,没有人能口头上说它,更不用说承认它了。关于这个主题,别处有详述。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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