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5

455a.“各人民、

455a.“各人民、各舌头”表示所有因无知和各种各样的宗教而处于虚假的人。这从“人民”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教义虚假的人(对此,参看AE 175节),但在此表示那些因无知而处于教义虚假的人,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得救的人,尽管他们因其宗教教义一直处于虚假。所有照其信以为真理的宗教信条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都会得救,尽管这些信条不是真理,因为虚假不会归咎于凡照其宗教信条生活良善的人,不知道真理不是他的过错。事实上,遵行宗教的生活良善包含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在自己里面;当这些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就会学习并接受这些真理,因为死后,一切情感都会留在人身上,尤其认识真理的情感,因它是一种属灵情感;当人成为一个灵人时,他就是自己的情感;因此,那时他就会吸收,并由此从心里深深接受他所渴望的真理。如果一个人生活良善,那么宗教虚假就会被主当作真理来接受(参看AE 452节)。“舌头”表示他们出于宗教的承认,因为“舌头”表示言语,“言语”表示承认和宗教,因为舌头发声,并承认那些属于宗教的事物。

圣言经常提到“唇”、“嘴或口”和“舌头”;“唇”表示教义,“嘴或口”表示思维,“舌头”表示承认或称谢(confession)。“唇”、“嘴或口”和“舌头”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这些是人的外在器官,内在事物通过外在器官得以表达,或说显明,在内义或灵义上所表示的,正是内在事物。因为文字上的圣言是由出现在眼前,并被感官感知的外在事物构成的;因此,文字上的圣言是属世的,这是为了它所包含的神性真理可以在那里处于其终端,从而处于其完全。但这些外在属世事物包含内在属灵事物在自己里面;因此,这些就是所表示的事物。

“舌头”表示出于宗教并照着宗教信条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的时候将到,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这话论及主的降临。“民族和舌头”表示所有照其宗教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舌头”表示出于承认的宗教;故经上说“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荣耀”表示神性真理,教会通过神性真理存在。

但以理书:

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祂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所有人民、民族、舌头都可以拜祂或侍奉祂。(但以理书7:13–14)

“要驾着天云而来的人子”明显表示主,“天云”表示文字上的圣言,其中经上说主要降临,因为圣言论述祂,在至内在意义上只论述祂。故经上说“人子”,因为主凭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而被称为“人子”。对此,详情可参看前文(AE 36节),那里解释了下面这些话:

看哪,祂驾云而来;众目要看见祂。(启示录1:7)

“权柄”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主的能力,“荣耀”表示来自神性真理,“国度”表示天堂和教会。“人民、舌头、民族”表示所有处于教义和遵行其宗教的生活之人;那些处于教义的人被称为“人民”,那些处于生活的人被称为“民族”,而“舌头”表示宗教。

撒迦利亚书: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诸族的一切舌头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这些话的灵义可参看前文(AE 433d节),即:“犹太人”表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来自祂的教义真理的人;“诸族的一切舌头”表示那些属于各种宗教的人。

455b.在以下经文中,“舌头”具有相同的含义。摩西五经:

各族的海岛就从这些人散布在他们的地上,各人随各人的舌头、宗族、民族。闪的儿子的居所,各随他们的宗族、舌头、地、民族。(创世记10:5, 31)

启示录:

你必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君王说预言。(启示录10:11)

又:

从各人民、支派、舌头、民族,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启示录11:9)

又:

兽得以与圣徒争战,并且胜过他们;也把权柄赐给他,制伏各支派、舌头、民族。(启示录13:7)

又:

我看见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民族、支派、舌头、人民。(启示录14:6)

又:

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启示录17:15)

此处“水”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水”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故“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本身为虚假的被歪曲的真理,并由此处于生活邪恶的人。

路加福音:

财主对亚伯拉罕说,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在这个比喻,和在其它比喻一样,主通过对应说话,这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财主”不是指富人,“亚伯拉罕”不是指亚伯拉罕,拉撒路用来凉舌头的“水”不是指水,“火焰”也不是指火焰,因为在地狱,没有人会被火焰折磨。相反,“财主”表示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他们从圣言拥有属灵财富,也就是教义的真理;因此,“财主”在此表示犹太人,那时他们拥有圣言;“亚伯拉罕”表示主;拉撒路用指头尖所蘸的“水”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舌头”表示歪曲圣言真理的渴求和热切渴望;“火焰”表示这种渴望的惩罚,这惩罚各不相同,多种多样。这清楚表明,在一个系列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用水凉舌头”表示减轻歪曲真理,并由此确认虚假的渴求和渴望。谁看不出意思并不是说,拉撒路要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舌头?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各人两脚站立的时候,他的肉必消没,眼在眶中干瘪,舌在口中溃烂。(撒迦利亚书14:12)

这些话论及那些努力通过虚假摧毁教义真理的人;这由“与耶路撒冷争战”来表示,“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肉必消没”表示爱与生活的一切良善都将灭亡,因为这就是“肉”所表示的;“两脚站立的时候”表示在没有肉的骨头上,这表示他们将完全变得肉体和属世化,“脚”表示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在此表示它的最低事物;“眼在眶中干瘪”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将灭亡,“眼”表示理解;“舌在口中溃烂”表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和对良善的一切情感都将灭亡;“舌”也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和对良善的情感,舌头因能说话而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因能尝味道而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因为“味觉”表示欲望、渴望和情感。

士师记:

耶和华对基甸说, 凡用舌头舔水,像狗舔的,要使他单站在一处;凡屈膝跪下喝水的,也要使他单站在一处。于是用手捧着舔水的有三百人;这些人被带去攻打米甸,击杀他。(士师记7:5–7)

此处“米甸”表示那些不关心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是纯属世和外在的;因此,米甸被那些“用手捧着像狗一样舔水”的人击杀;这些人表示那些渴望真理,也就是出于某种属世情感寻求或渴望知道真理的人,因为“狗”表示欲望和渴望,“水”表示真理,“用舌头舔水”表示渴望并热切地寻求。因此,米甸正是被这些人击杀的。谁都能看出,经上不会吩咐这些事,除非它们具有意义。

诗篇:

你把他们藏在你面前的隐密处,免遭人的高傲;又把他们藏匿在帐幕里,免遭口舌的争闹。(诗篇31:20)

“耶和华把他们所藏在的面前的隐密处”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为“耶和华的面或脸”表示爱之良善,“隐秘处”表示人里面的内层;“人的高傲”表示自我聪明的骄傲;“祂把他们所藏匿在的帐幕”表示神性真理;“口舌的争闹”表示宗教虚假,他们基于这些虚假推理反对真理。这清楚表明在一个系列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耶利米书:

看哪,我必带来一个民族攻击你,一个你不知道它舌头的民族,他们说的,你不明白。它必吃尽你的庄稼和粮食。(耶利米书5:15, 17)

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一个具有未知舌头或难懂语言的民族会被带来;而是说一个具有完全不同宗教的民族,他们不会知道它的信条,也不明白基于它们的推理;在抽象意义上所表示的是与良善之真理完全对立的邪恶之虚假,因为“民族”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邪恶,“舌头”在此表示宗教虚假,“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推理;故经上补充说“它必吃尽你的庄稼和粮食”,因为“庄稼”表示真理,通过真理而有良善,“粮食”表示由此而来的良善,“吃尽”表示耗尽和剥夺。

以西结书:

你奉差遣不是往那嘴唇深奥、舌头沉重的民那里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不是往那嘴唇深奥、舌头沉重的伟大列民去,他们的话语是你不懂得的。我若差你往他们那里去,他们岂不听从你?(以西结书3:5–6)

“嘴唇深奥、舌头沉重、话语不懂的民”表示那些处于一种难懂的教义,因而处于一种深奥宗教的人,他们的信条是无法理解的;“嘴唇”表示教义,“舌头”表示宗教,“话语”表示它的信条。因此,这些人表示没有圣言的外邦人或各个民族,耶和华,也就是主通过圣言被认识。“我若差你往他们那里去,他们岂不听从你”表示当这些人被教导时,他们会接受神性真理。

以赛亚书:

你必不见那顽固的民,就是嘴唇深奥、你不能明白的民;舌头野蛮,没有聪明。(以赛亚书33:19)

此处“嘴唇深奥、舌头野蛮的民”与前面“嘴唇深奥、舌头沉重的民”具有相同的含义。显然,所指的不是一个语言无法理解的民;因为经上补充说“舌头野蛮,没有聪明”,这些人的舌头或语言可能有聪明,但他们的宗教没有聪明。

同一先知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众膝都必下拜,众舌头都必起誓。(以赛亚书45:23)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众膝都必下拜”表示所有处于来自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的人都将敬拜祂,“膝”表示属世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这表明,“屈膝”表示来自属世人中的属灵良善和快乐的承认、感恩和崇拜;“众舌头都必起誓”表示所有处于来自宗教的良善之人都将承认主,“起誓”表示承认,“舌头”表示一个人所照之生活的宗教。

诗篇:

我的舌头要终日论说你的公义,赞美你。(诗篇35:28)

此处“舌头”也表示出于教会教义的承认,因为经上说它“论说”;“公义”论及教会的良善,“赞美”论及教会的真理,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一样。又:

我的舌头必终日讲论你的公义。(诗篇71:24)

又:

愿恶人用苦胆围困我,愿他们嘴唇的奸恶遮蔽自己;愿火炭压倒他们,愿他们被火抛在深坑里,不能再起来;鼓舌的人在地上必坚立不住。(诗篇140:9–11)

“苦胆”表示被歪曲的真理,这样的真理本身是虚假;“他们嘴唇的奸恶”表示由此而来的教义虚假,因为“嘴唇”表示教义;压倒他们的“火炭”和要把他们抛在深坑里的“火”表示由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以及自我之爱,他们因这爱陷入纯粹的虚假,“火炭”表示自我聪明的骄傲,“火”表示自我之爱,“坑”表示虚假。此外,教会教义的一切虚假和对圣言的一切歪曲都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和自我之爱。这清楚表明,“鼓舌的人在地上必坚立不住”表示什么,即表示一种虚假宗教。

又:

我躺下,我的灵魂在狮子中间,人子有火着起,他们的牙齿是枪、箭,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狮子”表示那些掠夺真理的教会,从而摧毁它的人;“有火着起的人子”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真理本身,经上说它们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有火着起”,虚假由此而来;“他们的牙齿是枪、箭”表示来自外在感官,因而来自宗教的谬误和虚假的推理,真理被这些推理毁灭了,“牙齿”表示人生命的终端,也就是外在感官事物,在此表示来自它们的推理,“舌头”表示宗教的虚假;故经上说“他们的舌头是利剑”,“剑”表示虚假对真理的摧毁。

约伯记:

你能用鱼钩钓上利维坦吗?能用绳子压下他的舌头吗?(约伯记41:1)

这一章和前一章论述了巨兽和利维坦,两者都表示属世人。“巨兽”表示在被称为属世之爱的快乐的良善方面的属世人,“利维坦”表示在被称为知识或科学和认知(由此而有属世之光)的真理方面的属世人。这两者都是按古代的写作风格通过纯粹的对应来描述的。在这一章和下一章,“利维坦”,以及“你能用鱼钩钓上利维坦吗?能用绳子压下他的舌头吗”这些话描述了通过知识或科学从自然界的光而来的推理;“舌头”表示基于知识或科学的推理。“利维坦”表示知识或科学方面的属世人,这一点从提到它的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27:1; 诗篇74:14; 104:26)明显看出来,从以下事实也明显看出来:利维坦所指的“鲸鱼”或海怪表示知识或科学方面的属世人。

以赛亚书:

急躁者的心必明白知识,口吃者的舌头必说话通快。(以赛亚书32:4)

“急躁者”表示那些轻易抓住并相信凡所说的任何话,因而也轻易抓住并相信虚假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他们必明白和知道”,也就是说,接受真理;“口吃者”表示那些几乎不能理解教会真理的人;“他们的舌头必说话通快”表示他们将出于情感承认它们,“通快”论及情感。

同一先知书:

那时瘸子必跳跃如鹿,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以赛亚书35:6)

这些话论及主。“瘸子”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未处于纯正良善的人,因为他们不知道真理,而良善通过真理存在;“跳跃如鹿”表示从对真理的感知中获得喜乐;“哑巴”表示那些由于对真理的无知而不能承认主和教会的纯正真理之人;“他必能歌唱”表示来自对真理的理解的喜乐;“在旷野必有水喷出”表示真理必在以前它们不存在的地方被公开;“沙漠平原的溪河”表示那里的聪明,因为“水”表示真理,“溪河”表示聪明。

455c.这清楚表明,主所医治的“说话有障碍的聋子”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对此,马可福音如此描述:

耶稣把说话有障碍的聋子领到一边,就用指头探他的耳朵,吐唾沫抹他的舌头,望天对他说,以法大,就是开了吧;他的耳朵立刻开了,舌结也解了,他说话也清楚了。(马可福音7:32–35)

主的一切奇迹因都是神性,所以都涉及并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因此,对疾病的医治表示对属灵生命的各种医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7337, 8364, 9031节)。“聋子”表示那些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因而未处于服从的人;“他说话有障碍”表示这种人很难承认主和教会的真理;被主开了的“耳朵”表示服从和对真理的感知;被主解开舌结之人的“舌头”表示对主和教会真理的承认。

再者,主复活之后,使徒们和其他人用新舌头说话也表示对主和新教会真理的承认。对此,马可福音如此记着说:

耶稣说,信的人必有这些迹象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用新舌头说话。(马可福音16:17)

“赶鬼”表示移走并弃绝邪恶之虚假;“用新舌头说话”表示承认主和来自祂的教会真理。因此:

有舌头像火舌一样向使徒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开始用其它舌头说话,或用新舌头说话。(使徒行传2:3–4)

“火”表示对真理的爱,“被圣灵充满”表示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新舌头”表示出于对真理的爱,或出于热情的承认。因为如前所述,一切神迹,因而圣言所提到的一切奇迹,都涉及并表示属灵和属天事物,也就是说,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一点将神性的奇迹和非神性的奇迹区分开来。没有必要从圣言引用更多经文来证明,“舌头”不是指普遍意义上的言语,而是指出于教会真理的承认,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出于某种宗教的虚假的承认。


诠释启示录 #1104

1104.“地上的客

1104.“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那些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这从“客商”和“极度奢华”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从圣言中获得良善和真理的知识(认知)之人,也就是说,那些要么教授这些知识,要么学习它们的人。因为在特定或属世意义上,买卖商品的人被称为商人或客商,买卖表示获得和交流,或在灵义上表示学习和教授;而“货物或商品”表示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知识的知识(认知)。这就是“交易”的含义(可参看AE 840节)。“地上的客商”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因为教授就是教导,被教授或学习就是被教导,教导这个词可用于这两者;由于圣言的灵义从人抽象出来了,所以“客商”表示教导,在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上表示那些教导和被教导的人;因为属灵意义与从人抽象出来的良善和真理有关,而来自属灵意义的属世意义与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的人有关。“地”表示教会,这一点经常从圣言中得到证明。“极度奢华”是指那些被称为知识(认知),并被说成是神圣的教会事物;然而,这些事物从对统治天堂和世界的爱中获得其一切品质。他们称之为教会圣物的这些知识,就是“她极度奢华”所指的东西,这些东西在下文(启18:11–15)也被列举出来,并表示这些事物。它们被称为“极度奢华”,是因为它们是令人快乐的;事实上,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流出的一切事物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每个人从他的属世人或身体中感受不到其它快乐。因此,当这些爱是目的时,诸如支持它们的那些手段就被设计出来;这些手段是令人快乐的,因为它们属于目的。“巴比伦”所指的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首领和大主教视这些爱为目的,故会设计出支持它们的手段,这些手段对他们来说,都是令人快乐的,如下文所示。由此可见,“地上的客商因她极度奢华就发了财”表示在教会事物上的教导,这些事物从对以教会的圣物为手段进行统治的爱,以及对以同样的手段占有世界的爱中获得其快乐和吸引力。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亚他那修教义教导的另一个要点是,主里面有两个本质,即神性本质和人性本质;在这个教义中有一个清晰的观念,即:主拥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和人;但以下观念是模糊的,即: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主拥有神性和人性这一清晰观念源于这些话:“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人性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在这里,清晰的观念就终止了,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接下来的内容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观念;凡与一个模糊观念有关的东西,都不进入来自被光照的思维的记忆,故在那里只在不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概念或事物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些事物因不出现在理解力面前,故同时隐藏了观念本身,无法从与属于光或智力之光的事物有关的记忆中被召唤出来。在这个教义中,包含在模糊观念中的一个要点是,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因为关于这个主题,信经上说:“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所包含的观念本身无疑是清晰的,但接下来的这几句话却使它变得模糊:“彼为一,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

由于清晰的观念战胜了模糊的观念,所以大多数人,无论简单人还是有学问的人,想到主是像他们自己一样的凡人,没有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若想到神性,就会在观念上把它与人性分离,由此削弱位格为一。如果他们被问,祂的神性在哪里,他们会照着自己的观念回答说,在天上与父同在。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和思考,是因为他们厌恶认为人性是神性,因而与其神性一起在天上。殊不知,当他们如此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时,他们不仅违背其教义来思考(该教义教导说,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有位格合一,也就是说,它们构成一个位格),还以下面的矛盾或谬误来不正当地指责这个教义,即:主的人性及其理性灵魂或理性之灵唯独来自母亲,而事实上,每个人的理性都取决于来自父亲的灵魂。这种思维方式和这种分离是三神观的结果;根据这种三神观,其在人性中的神性来自父的神性,父是第一个位格,尽管正是祂自己的神性从天上降下来,并取得人性。人若不正确地理解这一点,或许会以为作为源头的父不是一神性,而三重神性;然而,任何信仰都不可能接受这一点。总之,那些将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不认为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二者是一位格的人,可能会陷入对主的奇怪、可怕的观念,甚至陷入像把一个人与他的灵魂分离那样的观念。因此,你们要当心,免得把主想成一个像你们自己一样的人,而是要把主想成作为神的人。

我的读者,请留心听:在阅读这一切时,你可能会以为你从来没有在思维上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性分离,从而也没有将祂的人性与祂的神性分离;但在想到主时,请你留意一下你的思维,看看你是否曾想过,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你是否没有想过,甚至你若愿意承认,是否现在没有想过祂的人性是单独或分离的,祂的神性也是单独或分离的?当想到祂的人性时,难道你没有想过它就像另一个人的人性,并在你的观念中,它不是与父同在的神性吗?对此,我曾问过很多人,甚至问过教会的大主教或掌权的,他们都回答说,情况就是这样。当我说,根据《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也就是他们的教会关于神和主的真正教义,主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时,他们回答说,他们不知道这一点。当我重复教义的这些话,即“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虽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时,他们保持沉默,后来承认,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些话,并对自己如此粗心地忽略自己的教义感到恼火。其中一些人随后放弃了他们对父之神性与主之人性的神秘合一的概念。

神性在主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圣言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教导并证明了这一点。在马太福音: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 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34–35)

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神性就是祂那来自父的生命,这生命是灵魂。目前,这些话就足够了。接下来的内容会详述这个主题,那里会说明,当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被认为并相信在主里面,如同在一个位格里面时,甚至连亚他那修教义所包含的那些留下对主的模糊概念的事物都与真理一致。没有这种思维和相信,可以说,并且事实上说,基督徒敬拜三神,与全世界所有拥有理性的人民和民族都不同;然而,在关于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的教义和信仰的清晰度上,基督教界本可以超越其他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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