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5a.“各人民、各舌头”表示所有因无知和各种各样的宗教而处于虚假的人。这从“人民”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教义虚假的人(对此,参看AE 175节),但在此表示那些因无知而处于教义虚假的人,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得救的人,尽管他们因其宗教教义一直处于虚假。所有照其信以为真理的宗教信条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都会得救,尽管这些信条不是真理,因为虚假不会归咎于凡照其宗教信条生活良善的人,不知道真理不是他的过错。事实上,遵行宗教的生活良善包含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在自己里面;当这些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就会学习并接受这些真理,因为死后,一切情感都会留在人身上,尤其认识真理的情感,因它是一种属灵情感;当人成为一个灵人时,他就是自己的情感;因此,那时他就会吸收,并由此从心里深深接受他所渴望的真理。如果一个人生活良善,那么宗教虚假就会被主当作真理来接受(参看AE 452节)。“舌头”表示他们出于宗教的承认,因为“舌头”表示言语,“言语”表示承认和宗教,因为舌头发声,并承认那些属于宗教的事物。
圣言经常提到“唇”、“嘴或口”和“舌头”;“唇”表示教义,“嘴或口”表示思维,“舌头”表示承认或称谢(confession)。“唇”、“嘴或口”和“舌头”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这些是人的外在器官,内在事物通过外在器官得以表达,或说显明,在内义或灵义上所表示的,正是内在事物。因为文字上的圣言是由出现在眼前,并被感官感知的外在事物构成的;因此,文字上的圣言是属世的,这是为了它所包含的神性真理可以在那里处于其终端,从而处于其完全。但这些外在属世事物包含内在属灵事物在自己里面;因此,这些就是所表示的事物。
“舌头”表示出于宗教并照着宗教信条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的时候将到,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这话论及主的降临。“民族和舌头”表示所有照其宗教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舌头”表示出于承认的宗教;故经上说“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荣耀”表示神性真理,教会通过神性真理存在。
但以理书:
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祂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所有人民、民族、舌头都可以拜祂或侍奉祂。(但以理书7:13–14)
“要驾着天云而来的人子”明显表示主,“天云”表示文字上的圣言,其中经上说主要降临,因为圣言论述祂,在至内在意义上只论述祂。故经上说“人子”,因为主凭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而被称为“人子”。对此,详情可参看前文(AE 36节),那里解释了下面这些话:
看哪,祂驾云而来;众目要看见祂。(启示录1:7)
“权柄”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主的能力,“荣耀”表示来自神性真理,“国度”表示天堂和教会。“人民、舌头、民族”表示所有处于教义和遵行其宗教的生活之人;那些处于教义的人被称为“人民”,那些处于生活的人被称为“民族”,而“舌头”表示宗教。
撒迦利亚书: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诸族的一切舌头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这些话的灵义可参看前文(AE 433d节),即:“犹太人”表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来自祂的教义真理的人;“诸族的一切舌头”表示那些属于各种宗教的人。
455b.在以下经文中,“舌头”具有相同的含义。摩西五经:
各族的海岛就从这些人散布在他们的地上,各人随各人的舌头、宗族、民族。闪的儿子的居所,各随他们的宗族、舌头、地、民族。(创世记10:5, 31)
启示录:
你必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君王说预言。(启示录10:11)
又:
从各人民、支派、舌头、民族,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启示录11:9)
又:
兽得以与圣徒争战,并且胜过他们;也把权柄赐给他,制伏各支派、舌头、民族。(启示录13:7)
又:
我看见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民族、支派、舌头、人民。(启示录14:6)
又:
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启示录17:15)
此处“水”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水”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故“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本身为虚假的被歪曲的真理,并由此处于生活邪恶的人。
路加福音:
财主对亚伯拉罕说,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在这个比喻,和在其它比喻一样,主通过对应说话,这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财主”不是指富人,“亚伯拉罕”不是指亚伯拉罕,拉撒路用来凉舌头的“水”不是指水,“火焰”也不是指火焰,因为在地狱,没有人会被火焰折磨。相反,“财主”表示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他们从圣言拥有属灵财富,也就是教义的真理;因此,“财主”在此表示犹太人,那时他们拥有圣言;“亚伯拉罕”表示主;拉撒路用指头尖所蘸的“水”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舌头”表示歪曲圣言真理的渴求和热切渴望;“火焰”表示这种渴望的惩罚,这惩罚各不相同,多种多样。这清楚表明,在一个系列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用水凉舌头”表示减轻歪曲真理,并由此确认虚假的渴求和渴望。谁看不出意思并不是说,拉撒路要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舌头?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各人两脚站立的时候,他的肉必消没,眼在眶中干瘪,舌在口中溃烂。(撒迦利亚书14:12)
这些话论及那些努力通过虚假摧毁教义真理的人;这由“与耶路撒冷争战”来表示,“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肉必消没”表示爱与生活的一切良善都将灭亡,因为这就是“肉”所表示的;“两脚站立的时候”表示在没有肉的骨头上,这表示他们将完全变得肉体和属世化,“脚”表示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在此表示它的最低事物;“眼在眶中干瘪”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将灭亡,“眼”表示理解;“舌在口中溃烂”表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和对良善的一切情感都将灭亡;“舌”也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和对良善的情感,舌头因能说话而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因能尝味道而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因为“味觉”表示欲望、渴望和情感。
士师记:
耶和华对基甸说, 凡用舌头舔水,像狗舔的,要使他单站在一处;凡屈膝跪下喝水的,也要使他单站在一处。于是用手捧着舔水的有三百人;这些人被带去攻打米甸,击杀他。(士师记7:5–7)
此处“米甸”表示那些不关心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是纯属世和外在的;因此,米甸被那些“用手捧着像狗一样舔水”的人击杀;这些人表示那些渴望真理,也就是出于某种属世情感寻求或渴望知道真理的人,因为“狗”表示欲望和渴望,“水”表示真理,“用舌头舔水”表示渴望并热切地寻求。因此,米甸正是被这些人击杀的。谁都能看出,经上不会吩咐这些事,除非它们具有意义。
诗篇:
你把他们藏在你面前的隐密处,免遭人的高傲;又把他们藏匿在帐幕里,免遭口舌的争闹。(诗篇31:20)
“耶和华把他们所藏在的面前的隐密处”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为“耶和华的面或脸”表示爱之良善,“隐秘处”表示人里面的内层;“人的高傲”表示自我聪明的骄傲;“祂把他们所藏匿在的帐幕”表示神性真理;“口舌的争闹”表示宗教虚假,他们基于这些虚假推理反对真理。这清楚表明在一个系列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耶利米书:
看哪,我必带来一个民族攻击你,一个你不知道它舌头的民族,他们说的,你不明白。它必吃尽你的庄稼和粮食。(耶利米书5:15, 17)
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一个具有未知舌头或难懂语言的民族会被带来;而是说一个具有完全不同宗教的民族,他们不会知道它的信条,也不明白基于它们的推理;在抽象意义上所表示的是与良善之真理完全对立的邪恶之虚假,因为“民族”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邪恶,“舌头”在此表示宗教虚假,“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推理;故经上补充说“它必吃尽你的庄稼和粮食”,因为“庄稼”表示真理,通过真理而有良善,“粮食”表示由此而来的良善,“吃尽”表示耗尽和剥夺。
以西结书:
你奉差遣不是往那嘴唇深奥、舌头沉重的民那里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不是往那嘴唇深奥、舌头沉重的伟大列民去,他们的话语是你不懂得的。我若差你往他们那里去,他们岂不听从你?(以西结书3:5–6)
“嘴唇深奥、舌头沉重、话语不懂的民”表示那些处于一种难懂的教义,因而处于一种深奥宗教的人,他们的信条是无法理解的;“嘴唇”表示教义,“舌头”表示宗教,“话语”表示它的信条。因此,这些人表示没有圣言的外邦人或各个民族,耶和华,也就是主通过圣言被认识。“我若差你往他们那里去,他们岂不听从你”表示当这些人被教导时,他们会接受神性真理。
以赛亚书:
你必不见那顽固的民,就是嘴唇深奥、你不能明白的民;舌头野蛮,没有聪明。(以赛亚书33:19)
此处“嘴唇深奥、舌头野蛮的民”与前面“嘴唇深奥、舌头沉重的民”具有相同的含义。显然,所指的不是一个语言无法理解的民;因为经上补充说“舌头野蛮,没有聪明”,这些人的舌头或语言可能有聪明,但他们的宗教没有聪明。
同一先知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众膝都必下拜,众舌头都必起誓。(以赛亚书45:23)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众膝都必下拜”表示所有处于来自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的人都将敬拜祂,“膝”表示属世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这表明,“屈膝”表示来自属世人中的属灵良善和快乐的承认、感恩和崇拜;“众舌头都必起誓”表示所有处于来自宗教的良善之人都将承认主,“起誓”表示承认,“舌头”表示一个人所照之生活的宗教。
诗篇:
我的舌头要终日论说你的公义,赞美你。(诗篇35:28)
此处“舌头”也表示出于教会教义的承认,因为经上说它“论说”;“公义”论及教会的良善,“赞美”论及教会的真理,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一样。又:
我的舌头必终日讲论你的公义。(诗篇71:24)
又:
愿恶人用苦胆围困我,愿他们嘴唇的奸恶遮蔽自己;愿火炭压倒他们,愿他们被火抛在深坑里,不能再起来;鼓舌的人在地上必坚立不住。(诗篇140:9–11)
“苦胆”表示被歪曲的真理,这样的真理本身是虚假;“他们嘴唇的奸恶”表示由此而来的教义虚假,因为“嘴唇”表示教义;压倒他们的“火炭”和要把他们抛在深坑里的“火”表示由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以及自我之爱,他们因这爱陷入纯粹的虚假,“火炭”表示自我聪明的骄傲,“火”表示自我之爱,“坑”表示虚假。此外,教会教义的一切虚假和对圣言的一切歪曲都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和自我之爱。这清楚表明,“鼓舌的人在地上必坚立不住”表示什么,即表示一种虚假宗教。
又:
我躺下,我的灵魂在狮子中间,人子有火着起,他们的牙齿是枪、箭,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狮子”表示那些掠夺真理的教会,从而摧毁它的人;“有火着起的人子”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真理本身,经上说它们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有火着起”,虚假由此而来;“他们的牙齿是枪、箭”表示来自外在感官,因而来自宗教的谬误和虚假的推理,真理被这些推理毁灭了,“牙齿”表示人生命的终端,也就是外在感官事物,在此表示来自它们的推理,“舌头”表示宗教的虚假;故经上说“他们的舌头是利剑”,“剑”表示虚假对真理的摧毁。
约伯记:
你能用鱼钩钓上利维坦吗?能用绳子压下他的舌头吗?(约伯记41:1)
这一章和前一章论述了巨兽和利维坦,两者都表示属世人。“巨兽”表示在被称为属世之爱的快乐的良善方面的属世人,“利维坦”表示在被称为知识或科学和认知(由此而有属世之光)的真理方面的属世人。这两者都是按古代的写作风格通过纯粹的对应来描述的。在这一章和下一章,“利维坦”,以及“你能用鱼钩钓上利维坦吗?能用绳子压下他的舌头吗”这些话描述了通过知识或科学从自然界的光而来的推理;“舌头”表示基于知识或科学的推理。“利维坦”表示知识或科学方面的属世人,这一点从提到它的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27:1; 诗篇74:14; 104:26)明显看出来,从以下事实也明显看出来:利维坦所指的“鲸鱼”或海怪表示知识或科学方面的属世人。
以赛亚书:
急躁者的心必明白知识,口吃者的舌头必说话通快。(以赛亚书32:4)
“急躁者”表示那些轻易抓住并相信凡所说的任何话,因而也轻易抓住并相信虚假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他们必明白和知道”,也就是说,接受真理;“口吃者”表示那些几乎不能理解教会真理的人;“他们的舌头必说话通快”表示他们将出于情感承认它们,“通快”论及情感。
同一先知书:
那时瘸子必跳跃如鹿,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以赛亚书35:6)
这些话论及主。“瘸子”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未处于纯正良善的人,因为他们不知道真理,而良善通过真理存在;“跳跃如鹿”表示从对真理的感知中获得喜乐;“哑巴”表示那些由于对真理的无知而不能承认主和教会的纯正真理之人;“他必能歌唱”表示来自对真理的理解的喜乐;“在旷野必有水喷出”表示真理必在以前它们不存在的地方被公开;“沙漠平原的溪河”表示那里的聪明,因为“水”表示真理,“溪河”表示聪明。
455c.这清楚表明,主所医治的“说话有障碍的聋子”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对此,马可福音如此描述:
耶稣把说话有障碍的聋子领到一边,就用指头探他的耳朵,吐唾沫抹他的舌头,望天对他说,以法大,就是开了吧;他的耳朵立刻开了,舌结也解了,他说话也清楚了。(马可福音7:32–35)
主的一切奇迹因都是神性,所以都涉及并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因此,对疾病的医治表示对属灵生命的各种医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7337, 8364, 9031节)。“聋子”表示那些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因而未处于服从的人;“他说话有障碍”表示这种人很难承认主和教会的真理;被主开了的“耳朵”表示服从和对真理的感知;被主解开舌结之人的“舌头”表示对主和教会真理的承认。
再者,主复活之后,使徒们和其他人用新舌头说话也表示对主和新教会真理的承认。对此,马可福音如此记着说:
耶稣说,信的人必有这些迹象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用新舌头说话。(马可福音16:17)
“赶鬼”表示移走并弃绝邪恶之虚假;“用新舌头说话”表示承认主和来自祂的教会真理。因此:
有舌头像火舌一样向使徒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开始用其它舌头说话,或用新舌头说话。(使徒行传2:3–4)
“火”表示对真理的爱,“被圣灵充满”表示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新舌头”表示出于对真理的爱,或出于热情的承认。因为如前所述,一切神迹,因而圣言所提到的一切奇迹,都涉及并表示属灵和属天事物,也就是说,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一点将神性的奇迹和非神性的奇迹区分开来。没有必要从圣言引用更多经文来证明,“舌头”不是指普遍意义上的言语,而是指出于教会真理的承认,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出于某种宗教的虚假的承认。
1004.“那神全能者大日的”表示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这从“神全能者的大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全能者的大日”是指当主降临,最后的审判发生时,教会的最后状态(参看AE 413节)。圣言经常提到“大日”、“耶和华的日子”、“发怒和忿怒的日子”、“报仇的日子”、“可怕的日子”;在这些经文中,这一切都是指教会的最后状态,以及那时主的降临和最后的审判。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能存在于两个人之间,就像主对天堂的爱,或对教会的爱一样,天堂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教会和天堂一样,也从主为一,并在主里面。所有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都必须从对主之爱通过相爱而为一。天堂里的一位天使或教会里的一个人若不与其他人构成一体,就既不属于天堂,也不属于教会。此外,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都有两样事物与其它一切事物有关;这两者被称为良善和真理,天堂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从合而为一的这两者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当它们为一时,良善在真理里面,真理在良善里面;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因此,一方相互和互惠地承认另一方,如同作用者认识自己的反应者,并且是各自交替地。这种普遍婚姻就是夫妻间的婚姻之爱的源头。丈夫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真理的理解,妻子如此被造,以至于成为对良善的意愿;结果,丈夫是真理,妻子是良善;因此,两者在形式上就是真理和良善,这形式是人,是神的形像。由于自创造以来,真理就应属于良善,良善应属于真理,因而也是相互和交替地,所以一个真理不可能与两种不同的良善结合,反之亦然;一个理解力不可能两种不同的意愿结合,反之亦然;一个属灵的人也不可能与两个不同的教会结合;一个男人同样不可能与两个女人亲密结合。亲密结合或至内在的结合就像灵魂和心的结合。妻子的灵魂是丈夫或男人,丈夫或男人的心是妻子。丈夫或男人通过实际的爱将自己的灵魂与妻子联系并结合起来;灵魂在他的种子或精子中,妻子则从心里接受它。两人由此成为一体,那时一方身体里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关注另一方身体里的相互之物。这是真正的婚姻,这种婚姻只在两个人之间才有可能。因为自创造以来,属于丈夫或男人的一切,无论心智的一切还是身体的一切,都在妻子的心智和身体中各有相互之物;因此,最细微的事物,或最小的细节都彼此互相注视,渴望被结合。婚姻之爱从这种注视和努力或倾向中存在。
被称为四肢、脏腑和器官的身体的一切,都只是对应于心智的属灵形式的属世的肉体形式。因此,身体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与心智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有这种对应关系:凡心智所意愿和思考的,身体立刻按它的命令或意愿将其付诸行动。因此,当两个心智行如一体时,两个身体也潜在地如此结合,以至于它们不再是二,而是一体。愿意或意愿成为一体,就是婚姻之爱;意愿如何,这爱就如何,或说这爱取决于这意愿的品质。
可以通过天堂里的奇妙事物来证实这一点。那里有一对夫妇处于这样的婚姻之爱:两人可以成为一体,并且每当他们愿意如此行时,也会成为一体,当时他们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我见过他们,也与他们交谈过;他们说,他们有一个生命,就像真理里面的良善的生命,和良善里面的真理的生命;他们又像人里面的成双成对者,也就是说,像被一层脑膜包裹的两个脑半球,又像包裹在一种常见膜或覆盖物里面的两个心室,以及两个肺叶;它们虽是两个,但在生命,以及生命活动,也就是功用上却是一个。他们说,他们如此结合的生命充满天堂,是天堂的真正生命及其无限八福,因为天堂出于主与它的婚姻也是这样。事实上,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
此外,他们说,出于对另外一个妻子或女人的任何意图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这将是把天堂变成地狱。因此,一位天使只是思想这样的事,就会从天堂坠落。他们补充说,属世的灵人不相信像他们那样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对那些纯属世的人来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也就是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婚姻是不存在的,只有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婚姻。因此,心智的结合是不存在的,只有一个出于肉体淫欲的身体结合;这种淫欲来自一个自创造时就被铭刻、因而植入一切有生命之物和无生命之物的普遍法则。这法则就是,一切有力量的东西,都愿意产生自己的同类,并使自己的种类无限繁殖,直到永远。由于被称为以色列人的雅各的后代是纯属世人,因此他们的婚姻不是属灵的,而是肉欲的,所以他们由于心硬而被允许娶数个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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