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5

455a.“各人民、

455a.“各人民、各舌头”表示所有因无知和各种各样的宗教而处于虚假的人。这从“人民”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教义虚假的人(对此,参看AE 175节),但在此表示那些因无知而处于教义虚假的人,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得救的人,尽管他们因其宗教教义一直处于虚假。所有照其信以为真理的宗教信条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都会得救,尽管这些信条不是真理,因为虚假不会归咎于凡照其宗教信条生活良善的人,不知道真理不是他的过错。事实上,遵行宗教的生活良善包含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在自己里面;当这些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就会学习并接受这些真理,因为死后,一切情感都会留在人身上,尤其认识真理的情感,因它是一种属灵情感;当人成为一个灵人时,他就是自己的情感;因此,那时他就会吸收,并由此从心里深深接受他所渴望的真理。如果一个人生活良善,那么宗教虚假就会被主当作真理来接受(参看AE 452节)。“舌头”表示他们出于宗教的承认,因为“舌头”表示言语,“言语”表示承认和宗教,因为舌头发声,并承认那些属于宗教的事物。

圣言经常提到“唇”、“嘴或口”和“舌头”;“唇”表示教义,“嘴或口”表示思维,“舌头”表示承认或称谢(confession)。“唇”、“嘴或口”和“舌头”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这些是人的外在器官,内在事物通过外在器官得以表达,或说显明,在内义或灵义上所表示的,正是内在事物。因为文字上的圣言是由出现在眼前,并被感官感知的外在事物构成的;因此,文字上的圣言是属世的,这是为了它所包含的神性真理可以在那里处于其终端,从而处于其完全。但这些外在属世事物包含内在属灵事物在自己里面;因此,这些就是所表示的事物。

“舌头”表示出于宗教并照着宗教信条的承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的时候将到,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这话论及主的降临。“民族和舌头”表示所有照其宗教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舌头”表示出于承认的宗教;故经上说“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荣耀”表示神性真理,教会通过神性真理存在。

但以理书:

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祂得了权柄、荣耀、国度,使所有人民、民族、舌头都可以拜祂或侍奉祂。(但以理书7:13–14)

“要驾着天云而来的人子”明显表示主,“天云”表示文字上的圣言,其中经上说主要降临,因为圣言论述祂,在至内在意义上只论述祂。故经上说“人子”,因为主凭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而被称为“人子”。对此,详情可参看前文(AE 36节),那里解释了下面这些话:

看哪,祂驾云而来;众目要看见祂。(启示录1:7)

“权柄”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主的能力,“荣耀”表示来自神性真理,“国度”表示天堂和教会。“人民、舌头、民族”表示所有处于教义和遵行其宗教的生活之人;那些处于教义的人被称为“人民”,那些处于生活的人被称为“民族”,而“舌头”表示宗教。

撒迦利亚书: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诸族的一切舌头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这些话的灵义可参看前文(AE 433d节),即:“犹太人”表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来自祂的教义真理的人;“诸族的一切舌头”表示那些属于各种宗教的人。

455b.在以下经文中,“舌头”具有相同的含义。摩西五经:

各族的海岛就从这些人散布在他们的地上,各人随各人的舌头、宗族、民族。闪的儿子的居所,各随他们的宗族、舌头、地、民族。(创世记10:5, 31)

启示录:

你必指着许多人民、民族、舌头、君王说预言。(启示录10:11)

又:

从各人民、支派、舌头、民族,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启示录11:9)

又:

兽得以与圣徒争战,并且胜过他们;也把权柄赐给他,制伏各支派、舌头、民族。(启示录13:7)

又:

我看见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民族、支派、舌头、人民。(启示录14:6)

又:

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启示录17:15)

此处“水”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水”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故“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本身为虚假的被歪曲的真理,并由此处于生活邪恶的人。

路加福音:

财主对亚伯拉罕说,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在这个比喻,和在其它比喻一样,主通过对应说话,这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财主”不是指富人,“亚伯拉罕”不是指亚伯拉罕,拉撒路用来凉舌头的“水”不是指水,“火焰”也不是指火焰,因为在地狱,没有人会被火焰折磨。相反,“财主”表示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他们从圣言拥有属灵财富,也就是教义的真理;因此,“财主”在此表示犹太人,那时他们拥有圣言;“亚伯拉罕”表示主;拉撒路用指头尖所蘸的“水”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舌头”表示歪曲圣言真理的渴求和热切渴望;“火焰”表示这种渴望的惩罚,这惩罚各不相同,多种多样。这清楚表明,在一个系列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用水凉舌头”表示减轻歪曲真理,并由此确认虚假的渴求和渴望。谁看不出意思并不是说,拉撒路要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舌头?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各人两脚站立的时候,他的肉必消没,眼在眶中干瘪,舌在口中溃烂。(撒迦利亚书14:12)

这些话论及那些努力通过虚假摧毁教义真理的人;这由“与耶路撒冷争战”来表示,“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肉必消没”表示爱与生活的一切良善都将灭亡,因为这就是“肉”所表示的;“两脚站立的时候”表示在没有肉的骨头上,这表示他们将完全变得肉体和属世化,“脚”表示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在此表示它的最低事物;“眼在眶中干瘪”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将灭亡,“眼”表示理解;“舌在口中溃烂”表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和对良善的一切情感都将灭亡;“舌”也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和对良善的情感,舌头因能说话而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因能尝味道而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因为“味觉”表示欲望、渴望和情感。

士师记:

耶和华对基甸说, 凡用舌头舔水,像狗舔的,要使他单站在一处;凡屈膝跪下喝水的,也要使他单站在一处。于是用手捧着舔水的有三百人;这些人被带去攻打米甸,击杀他。(士师记7:5–7)

此处“米甸”表示那些不关心真理的人,因为他们是纯属世和外在的;因此,米甸被那些“用手捧着像狗一样舔水”的人击杀;这些人表示那些渴望真理,也就是出于某种属世情感寻求或渴望知道真理的人,因为“狗”表示欲望和渴望,“水”表示真理,“用舌头舔水”表示渴望并热切地寻求。因此,米甸正是被这些人击杀的。谁都能看出,经上不会吩咐这些事,除非它们具有意义。

诗篇:

你把他们藏在你面前的隐密处,免遭人的高傲;又把他们藏匿在帐幕里,免遭口舌的争闹。(诗篇31:20)

“耶和华把他们所藏在的面前的隐密处”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为“耶和华的面或脸”表示爱之良善,“隐秘处”表示人里面的内层;“人的高傲”表示自我聪明的骄傲;“祂把他们所藏匿在的帐幕”表示神性真理;“口舌的争闹”表示宗教虚假,他们基于这些虚假推理反对真理。这清楚表明在一个系列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耶利米书:

看哪,我必带来一个民族攻击你,一个你不知道它舌头的民族,他们说的,你不明白。它必吃尽你的庄稼和粮食。(耶利米书5:15, 17)

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一个具有未知舌头或难懂语言的民族会被带来;而是说一个具有完全不同宗教的民族,他们不会知道它的信条,也不明白基于它们的推理;在抽象意义上所表示的是与良善之真理完全对立的邪恶之虚假,因为“民族”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邪恶,“舌头”在此表示宗教虚假,“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推理;故经上补充说“它必吃尽你的庄稼和粮食”,因为“庄稼”表示真理,通过真理而有良善,“粮食”表示由此而来的良善,“吃尽”表示耗尽和剥夺。

以西结书:

你奉差遣不是往那嘴唇深奥、舌头沉重的民那里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不是往那嘴唇深奥、舌头沉重的伟大列民去,他们的话语是你不懂得的。我若差你往他们那里去,他们岂不听从你?(以西结书3:5–6)

“嘴唇深奥、舌头沉重、话语不懂的民”表示那些处于一种难懂的教义,因而处于一种深奥宗教的人,他们的信条是无法理解的;“嘴唇”表示教义,“舌头”表示宗教,“话语”表示它的信条。因此,这些人表示没有圣言的外邦人或各个民族,耶和华,也就是主通过圣言被认识。“我若差你往他们那里去,他们岂不听从你”表示当这些人被教导时,他们会接受神性真理。

以赛亚书:

你必不见那顽固的民,就是嘴唇深奥、你不能明白的民;舌头野蛮,没有聪明。(以赛亚书33:19)

此处“嘴唇深奥、舌头野蛮的民”与前面“嘴唇深奥、舌头沉重的民”具有相同的含义。显然,所指的不是一个语言无法理解的民;因为经上补充说“舌头野蛮,没有聪明”,这些人的舌头或语言可能有聪明,但他们的宗教没有聪明。

同一先知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众膝都必下拜,众舌头都必起誓。(以赛亚书45:23)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众膝都必下拜”表示所有处于来自属灵良善的属世良善的人都将敬拜祂,“膝”表示属世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这表明,“屈膝”表示来自属世人中的属灵良善和快乐的承认、感恩和崇拜;“众舌头都必起誓”表示所有处于来自宗教的良善之人都将承认主,“起誓”表示承认,“舌头”表示一个人所照之生活的宗教。

诗篇:

我的舌头要终日论说你的公义,赞美你。(诗篇35:28)

此处“舌头”也表示出于教会教义的承认,因为经上说它“论说”;“公义”论及教会的良善,“赞美”论及教会的真理,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一样。又:

我的舌头必终日讲论你的公义。(诗篇71:24)

又:

愿恶人用苦胆围困我,愿他们嘴唇的奸恶遮蔽自己;愿火炭压倒他们,愿他们被火抛在深坑里,不能再起来;鼓舌的人在地上必坚立不住。(诗篇140:9–11)

“苦胆”表示被歪曲的真理,这样的真理本身是虚假;“他们嘴唇的奸恶”表示由此而来的教义虚假,因为“嘴唇”表示教义;压倒他们的“火炭”和要把他们抛在深坑里的“火”表示由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以及自我之爱,他们因这爱陷入纯粹的虚假,“火炭”表示自我聪明的骄傲,“火”表示自我之爱,“坑”表示虚假。此外,教会教义的一切虚假和对圣言的一切歪曲都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和自我之爱。这清楚表明,“鼓舌的人在地上必坚立不住”表示什么,即表示一种虚假宗教。

又:

我躺下,我的灵魂在狮子中间,人子有火着起,他们的牙齿是枪、箭,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狮子”表示那些掠夺真理的教会,从而摧毁它的人;“有火着起的人子”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真理本身,经上说它们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有火着起”,虚假由此而来;“他们的牙齿是枪、箭”表示来自外在感官,因而来自宗教的谬误和虚假的推理,真理被这些推理毁灭了,“牙齿”表示人生命的终端,也就是外在感官事物,在此表示来自它们的推理,“舌头”表示宗教的虚假;故经上说“他们的舌头是利剑”,“剑”表示虚假对真理的摧毁。

约伯记:

你能用鱼钩钓上利维坦吗?能用绳子压下他的舌头吗?(约伯记41:1)

这一章和前一章论述了巨兽和利维坦,两者都表示属世人。“巨兽”表示在被称为属世之爱的快乐的良善方面的属世人,“利维坦”表示在被称为知识或科学和认知(由此而有属世之光)的真理方面的属世人。这两者都是按古代的写作风格通过纯粹的对应来描述的。在这一章和下一章,“利维坦”,以及“你能用鱼钩钓上利维坦吗?能用绳子压下他的舌头吗”这些话描述了通过知识或科学从自然界的光而来的推理;“舌头”表示基于知识或科学的推理。“利维坦”表示知识或科学方面的属世人,这一点从提到它的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27:1; 诗篇74:14; 104:26)明显看出来,从以下事实也明显看出来:利维坦所指的“鲸鱼”或海怪表示知识或科学方面的属世人。

以赛亚书:

急躁者的心必明白知识,口吃者的舌头必说话通快。(以赛亚书32:4)

“急躁者”表示那些轻易抓住并相信凡所说的任何话,因而也轻易抓住并相信虚假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他们必明白和知道”,也就是说,接受真理;“口吃者”表示那些几乎不能理解教会真理的人;“他们的舌头必说话通快”表示他们将出于情感承认它们,“通快”论及情感。

同一先知书:

那时瘸子必跳跃如鹿,哑巴的舌头必能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沙漠平原必有溪河涌流。(以赛亚书35:6)

这些话论及主。“瘸子”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未处于纯正良善的人,因为他们不知道真理,而良善通过真理存在;“跳跃如鹿”表示从对真理的感知中获得喜乐;“哑巴”表示那些由于对真理的无知而不能承认主和教会的纯正真理之人;“他必能歌唱”表示来自对真理的理解的喜乐;“在旷野必有水喷出”表示真理必在以前它们不存在的地方被公开;“沙漠平原的溪河”表示那里的聪明,因为“水”表示真理,“溪河”表示聪明。

455c.这清楚表明,主所医治的“说话有障碍的聋子”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对此,马可福音如此描述:

耶稣把说话有障碍的聋子领到一边,就用指头探他的耳朵,吐唾沫抹他的舌头,望天对他说,以法大,就是开了吧;他的耳朵立刻开了,舌结也解了,他说话也清楚了。(马可福音7:32–35)

主的一切奇迹因都是神性,所以都涉及并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因此,对疾病的医治表示对属灵生命的各种医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7337, 8364, 9031节)。“聋子”表示那些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因而未处于服从的人;“他说话有障碍”表示这种人很难承认主和教会的真理;被主开了的“耳朵”表示服从和对真理的感知;被主解开舌结之人的“舌头”表示对主和教会真理的承认。

再者,主复活之后,使徒们和其他人用新舌头说话也表示对主和新教会真理的承认。对此,马可福音如此记着说:

耶稣说,信的人必有这些迹象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用新舌头说话。(马可福音16:17)

“赶鬼”表示移走并弃绝邪恶之虚假;“用新舌头说话”表示承认主和来自祂的教会真理。因此:

有舌头像火舌一样向使徒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开始用其它舌头说话,或用新舌头说话。(使徒行传2:3–4)

“火”表示对真理的爱,“被圣灵充满”表示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新舌头”表示出于对真理的爱,或出于热情的承认。因为如前所述,一切神迹,因而圣言所提到的一切奇迹,都涉及并表示属灵和属天事物,也就是说,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一点将神性的奇迹和非神性的奇迹区分开来。没有必要从圣言引用更多经文来证明,“舌头”不是指普遍意义上的言语,而是指出于教会真理的承认,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出于某种宗教的虚假的承认。


揭秘启示录 #294

294.对此,我补充

294.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世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既有外在思维,也有内在思维。因为人能同时出于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说话;他还能出于外在思维,而非内在思维、甚至违背内在思维说话。这就是伪装、奉承和伪善的来源。然而,在灵界,人没有这种双重言语,只有一种直率的说话方式;他所说的,就是他所想的;否则,他发出的声音必尖锐、刺耳。不过,他可以保持沉默,不泄露内心想法。所以,当伪君子来到智者当中时,他要么离开,要么躲到屋子里的某个角落,不引人注目,安静地坐着。
有一次,很多人聚集在灵人界,正讨论这个话题。他们说,那些对神和主没有正确想法的人,当与善人在一起时,除非照自己所想的说话,否则无法开口。会众正中是来自新教徒,多是牧师,挨着他们的是天主教徒和一些神父。这两组人首先声称这并非难事。“有必要只照自己所想的说话吗?就算想得不对,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位牧师说:“谁没有对神和主的正确想法?”但会众当中有些人说:“不管怎样,我们试试。”于是,那些确认神的三位一体,尤其凭《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几句话,即“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父是神、子是神、圣灵是神”来确认的人,被要求说“一位神”。结果,他们不能。他们把嘴巴扭成各种形状,却发不出声音说出一句与他们的思想观念不相符的话来。因为他们的观念是三位格、因而三神的观念。
然后,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要求说出“耶稣”之名,结果,他们不能。然而,他们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对此,他们万分惊讶,寻问缘由。他们发现原因在于,他们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神祷告,而没有向救主本人祷告;因为“耶稣”表示救主。
他们又被要求思想主的人身,进而说“神性人身”(DIVINE HUMAN)。在场的神职人员无一能做到,却有一些平信徒能。于是,这个问题引发了一场深刻的讨论。首先,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他们被引导持续思想,基督无论在神性上还是在人身上,都是天地之神,进而说“神性人身”,但他们依然做不到。他们说,他们确实照着自己对它的理解而根据这些经文保持对它的某些想法,但没有承认,因此做不到。
后来,路加福音(1:32,34,35)中的经文又被读给他们,论到主的人身就是耶和华神的儿子,在各处被称为“神的儿子”、“独生子”。他们被要求牢记这一点,还要记住,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必然是神,因为父就是神,进而说“神性人身”。但他们说:“我们不能,因为我们内在的属灵思维不允许任何类似观念进入最接近言语的思维。”他们又说,他们发觉他们现在不可以像在世时那样分裂自己的思维。
接着,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还有其它经文,如:
父与祂自己为一。(约翰福音10:30等)
他们被要求牢记这一切,进而说“神性人身”。但由于这种思想没有扎根在对“主甚至就其人身而言也是神”这一承认中,所以他们不能。他们扭动嘴唇,直到气愤起来,想要强使他们的嘴发出声,把这句话逼出来,但一切都是徒劳。这是因为对那些身处灵界之人来说,从承认所流出的思想观念与舌头的话语合而为一;没有这些观念,就没有这些话,因为在言谈中,观念会变成话语。
此外,出自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教义的这些话被读给他们:神性与人身在主里面是一,而非二,事实上是一个位格,如同人里面的灵魂与身体那样完全合一。这些话出自《亚他尼修信经》。又对他们说:“你们由此可以通过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而拥有一个观念,因为祂的灵魂就是神性。这个观念出自你们教会的教义,你们在世时是承认的。再者,灵魂是本质本身,而身体则是形式,本质与形式合而为一,就像存在与显现,或产生结果的有效原因与结果本身合而为一那样。”他们将这个观念记在心里,想由此说出“神性人身”,仍旧不能。因为关于主之人身的内在观念将他们所称呼的这一新的外来观念逐出并抹除。
出自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继续被读给他们: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另外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并对他们说,他们要坚定思想:神,也就是道(即圣言),成了肉身;一切神性都居住在祂的身体里面。“或许以这种方式你们就能说‘神性人身’了”。但他们还是不能,坦言:“我们无法拥有神性人身的观念,因为神就是神,人就是人,神是一个灵,我们一直将灵想象为风或以太。”
最后对他们说:你们知道,主曾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由于当时有英国的牧师在场,所以圣餐仪式前的一些告诫被读给他们:“当我们在灵性上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现在请你们思想若主的人身不是神性,这是不可能的,然后出于思想上的承认说出‘神性人身’。”可他们仍旧做不到,以下观念已深深烙印在他们心里:主的神性是一回事,主的人身则另一回事,因此祂的神性就像父的神性,而人身则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然而,有话对他们说:“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想呢?一个理性的头脑能把神想成三,把主想成二吗?”
此后,他们转向路德宗,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神子和人子在基督里是一个位格;甚至就人身而言,祂就是真实、全能和永恒的神性,还坐在全能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地上的万有,充满万有,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作工;在敬拜上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可见的神性通过那可见的人身被敬拜;因而在基督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听到这些话,他们(路德宗)说:“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随即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些,所以我们不能。”有一两个说:“我们读过,还写过,只是当我们独自思考时,它们只不过是些话而已,我们对此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最后,他们转向天主教徒,说:“或许你们能说神性人身,因为你们相信,整个基督都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及其每一部分中;当展示并领受圣体时,你们也拜祂为神;还因为你们称马利亚为神的母亲,因此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神性人身。”于是,这些人想出于对主的这些思想观念说出它,但却由于对祂圣体和血的物质观念,由于声称主将人身权柄,而非神性权柄转给了教皇而不能。这时,有一个神父起来说,他能将“神性人身”思想为至圣的童女马利亚、神的母亲,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另一个神父进前说:“我能根据自己的思想观念说教皇的神圣性为‘神性人身’,而非基督。”但这时,有别的神父把他拉回来,说:“真丢人。”
在这之后,只见天开了,有像小火焰的舌头降下,流入一些人当中;然后,这些人颂赞主的神性人身,说:“除去三位神的观念吧,相信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神并非风或以太,而是人,那么你们就会与天堂结合,并且靠着主能说出耶稣之名,还能说‘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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