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4.“是从各民族、各支派来的”表示所有照其宗教教义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这从“民族”和“支派”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对此,参看AE 175, 331节),在此是指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支派”是指整体上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对此,也可参看AE 431节)。但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照其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所以“支派”表示这些人所信以为真理和良善的宗教教义;当论述这些人时,这就是圣言中“支派”所表示的;而前面所论述的“以色列支派”表示所有处于教会的纯正真理和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真理和良善。故此处“从各民族、各支派来的”表示所有照其宗教教义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
838.我与他们谈论的下一个主题是主救主。我首先说,神本质上是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就像最纯粹的火。爱就其本身而言,只寻求与它所爱的人成为一体,神性之爱只寻求将它自己与人结合,并将人与它自己结合,甚至直到它在人里面,人在它里面。既然神性之爱就像最纯粹的火,那么很明显,神就是这样一团火,故不可能在人里面,并使人在祂里面,因为这样祂就会使整个人都化为一缕烟和灰烬。但由于神出于祂的本质燃烧着一种爱,渴望将祂自己与人结合,所以为了做到这一点,祂必须用一个身体来遮盖自己,以适合人接受祂并与祂结合。因此,祂降临,并照着自创世时祂所建立的秩序取了一个人身。这秩序是,一个人身应当通过从祂自己发出或产生的能力中成孕,被带到子宫并出生,然后在智慧和爱上成长,从而接近与它自己的神性源头的合一。通过这种方式,神变成了人,人变成了神。关于祂的圣经清楚教导并证明,事实就是这样,圣经存在于基督徒当中,被称为圣言;在其人身中被称为耶稣基督的神自己宣称,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达到同样效果的说法。
理性也能看到,其爱就像最纯粹的火的神,无法以其它方式将祂自己与人结合,并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诸如它本身那样的太阳的火不能触及人,更不用说进入他了,除非它用大气来遮盖它的光线,从而通过通过一种缓和的热以一种适合的形式来呈现它自己,或说让自己以一种适合的状态被感觉到。纯粹的以太不能包裹一个人,更不用说进入他的支气管了,除非它被空气包围,或因空气而变得稠密,从而适应人类的需求。鱼甚至不能在空气中呼吸,只能在一种适合其生命的元素中生活。此外,地上的国王不能亲自和直接管理他王国的一切事务,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只能通过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员来管理,他们一起构成他的皇家体系。人的灵魂也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与他交往,给予他爱的证明,除非通过身体。那么,神若不通过祂自己的一个人身,怎么能如此行呢?当非洲人听到这些话时,他们比其他人更充分地感知到它们,因为他们在内在理性上更优越;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感知来赞同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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