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4.“是从各民族、各支派来的”表示所有照其宗教教义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这从“民族”和“支派”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对此,参看AE 175, 331节),在此是指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支派”是指整体上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对此,也可参看AE 431节)。但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照其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所以“支派”表示这些人所信以为真理和良善的宗教教义;当论述这些人时,这就是圣言中“支派”所表示的;而前面所论述的“以色列支派”表示所有处于教会的纯正真理和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真理和良善。故此处“从各民族、各支派来的”表示所有照其宗教教义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
VI.主的这次降临,即祂的第二次降临正在发生,是为了恶人和善人可以分离,
那些已经相信和现在相信祂的人可以得救,
一个新的天使天堂和地上的一个新教会可以由他们形成;
如果祂不这样做,凡肉体都不会得救(马太福音24:22)
772.前面(TCR 768-771节)已经说明,主的这第二次降临不是要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的目的不是要摧毁任何东西,而是建立,因而不是定罪,而是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降临以来信祂的人,以及那些今后会信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神没有差祂的儿子到世界上来审判世界,乃是要叫世界藉着祂而得救。信祂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别处: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最后的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发生,这一点在《最后的审判》(1758年于伦敦出版)这本小著中已经说明,并在《最后的审判续》(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中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郑重证明这一点,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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