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2.启7: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表示所有照其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每个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属于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教会之人;因为“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那些处于纯正良善和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此,现在所论述的这些人表示那些照其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但其宗教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这就是“一大群人”的含义,这一点也可从本章下面的话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启7:14),意思是说从试探中出来的,因为那些照其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在来世会经历试探,他们宗教的虚假通过试探消散,纯正真理被植入以取而代之;下文详细说了这一点。由此可见,“一大群人”是指谁,接下来直到本章末尾都在论述这“一大群人”。要知道,无论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之内,还是在这样的教会之外,凡照其宗教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不会受到诅咒,因为他们不知道纯正真理并不是他们的过错。此外,生活的良善深深包含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在里面,所以当这些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很容易接受真理,并如饥似渴地吸收它们。但对那些过着邪恶生活,轻视宗教的人来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前面论述了那些未处于纯正真理,因而因无知而处于虚假,却又处于生活良善的人(AE 107, 195a, 356节);《天堂与地狱》一书论述了天堂里教会之外的各人民和民族;《属天的奥秘》也有以下相关论述:有些宗教虚假与良善一致,有些虚假不一致(AC 9258—9259节);宗教虚假若并未与良善不一致,就不会产生邪恶,除非在那些处于邪恶的人身上(AC 8311, 8318节);宗教虚假不能归咎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只能归咎于那些处于邪恶的人(AC 8051, 8149节);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非纯正的真理,以及虚假可能会与纯正真理混杂,但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则不然(AC 3470—3471, 4551—4552, 7344, 8149, 9298节);虚假和真理因来自圣言字义的表象而结合在一起(AC 7344节);当虚假应用于良善,被引向良善,并有助于除去虚假时,它们变得像真理,并变得柔软或缓和(AC 8149节);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宗教虚假被主当作真理来接受(AC 4736, 8149节);从宗教虚假中获得其品质的良善被主接纳,只要有无知,无知里面有纯真和一个良善的目的(AC 7887节);人所拥有的真理是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充满谬误,但对一个生活在良善中的人来说,主仍使它们适应纯正真理(AC 2053节);对那些在教会之外,因而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以及那些虽在教会之内,但教会却有宗教虚假的人来说,有些虚假有良善在里面(AC 2589–2604, 2861, 2863, 3263, 3778, 4189—4190, 4197, 6700, 9256节)。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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