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2.启7: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表示所有照其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每个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属于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教会之人;因为“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那些处于纯正良善和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此,现在所论述的这些人表示那些照其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但其宗教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这就是“一大群人”的含义,这一点也可从本章下面的话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启7:14),意思是说从试探中出来的,因为那些照其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在来世会经历试探,他们宗教的虚假通过试探消散,纯正真理被植入以取而代之;下文详细说了这一点。由此可见,“一大群人”是指谁,接下来直到本章末尾都在论述这“一大群人”。要知道,无论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之内,还是在这样的教会之外,凡照其宗教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不会受到诅咒,因为他们不知道纯正真理并不是他们的过错。此外,生活的良善深深包含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在里面,所以当这些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很容易接受真理,并如饥似渴地吸收它们。但对那些过着邪恶生活,轻视宗教的人来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前面论述了那些未处于纯正真理,因而因无知而处于虚假,却又处于生活良善的人(AE 107, 195a, 356节);《天堂与地狱》一书论述了天堂里教会之外的各人民和民族;《属天的奥秘》也有以下相关论述:有些宗教虚假与良善一致,有些虚假不一致(AC 9258—9259节);宗教虚假若并未与良善不一致,就不会产生邪恶,除非在那些处于邪恶的人身上(AC 8311, 8318节);宗教虚假不能归咎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只能归咎于那些处于邪恶的人(AC 8051, 8149节);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非纯正的真理,以及虚假可能会与纯正真理混杂,但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则不然(AC 3470—3471, 4551—4552, 7344, 8149, 9298节);虚假和真理因来自圣言字义的表象而结合在一起(AC 7344节);当虚假应用于良善,被引向良善,并有助于除去虚假时,它们变得像真理,并变得柔软或缓和(AC 8149节);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宗教虚假被主当作真理来接受(AC 4736, 8149节);从宗教虚假中获得其品质的良善被主接纳,只要有无知,无知里面有纯真和一个良善的目的(AC 7887节);人所拥有的真理是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充满谬误,但对一个生活在良善中的人来说,主仍使它们适应纯正真理(AC 2053节);对那些在教会之外,因而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以及那些虽在教会之内,但教会却有宗教虚假的人来说,有些虚假有良善在里面(AC 2589–2604, 2861, 2863, 3263, 3778, 4189—4190, 4197, 6700, 9256节)。
849.启14:1.“我又观看”表示关于将来在最后审判之前,善人与恶人分离的一个显示。这从“我观看”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观看”是指接下来约翰所看到的事物;当从灵义上来看时,这些论述了对信徒的召集和聚集,以及在最后审判之前,他们与恶人的分离;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祂要差遣祂的使者,将选民从四风,从天这一边到天那一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0, 31)
马太福音24章也论述了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就是24章中“时代的完结和主的降临”的意思。上面这些话,以及启示录的这一章(14:14, 16)论到人子的话,即祂坐在一片白云上,手里拿着收割地的镰刀,描述了那时,善人的聚集,以及他们与恶人的分离。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也是指类似的事:
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在人睡觉的时候,他的仇敌来,把稗子撒在麦子里就走了。到长苗吐穗的时候,稗子也显出来。家主的仆人来对他说,你要我们去薅出来吗?他说,不必,恐怕薅稗子的时候,连麦子也与它们一起连根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我的仓里。(马太福音13:24–30)
主在此预言了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将在最后审判之时发生,这也是“容这两样一齐生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烧掉;惟有麦子要收在我的仓里”这些话的意思。“稗子”是指恶人,那时他们将被扔进地狱;“麦子”是指善人,他们因与恶人分离,所以将被提入天堂。启示录这一章中的话是指类似的事:
为你收割的时候到了;因为地上的庄稼已经熟透了。那坐在云上的,就把镰刀扔在地上;地就被收割了。(启示录14:15, 16,以及接下来的经文)
关于在最后审判的时间之前,善人不与恶人分离的种种原因,以及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被投入地狱,可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以及前文(AE 391a, 392a, 394, 397, 411a, 413a, 418a, 419a, 426, 489, 493, 497, 668, 669, 670, 674, 675a, 676, 7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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