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2.启7: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表示所有照其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每个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属于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教会之人;因为“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那些处于纯正良善和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此,现在所论述的这些人表示那些照其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但其宗教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这就是“一大群人”的含义,这一点也可从本章下面的话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启7:14),意思是说从试探中出来的,因为那些照其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在来世会经历试探,他们宗教的虚假通过试探消散,纯正真理被植入以取而代之;下文详细说了这一点。由此可见,“一大群人”是指谁,接下来直到本章末尾都在论述这“一大群人”。要知道,无论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之内,还是在这样的教会之外,凡照其宗教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不会受到诅咒,因为他们不知道纯正真理并不是他们的过错。此外,生活的良善深深包含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在里面,所以当这些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很容易接受真理,并如饥似渴地吸收它们。但对那些过着邪恶生活,轻视宗教的人来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前面论述了那些未处于纯正真理,因而因无知而处于虚假,却又处于生活良善的人(AE 107, 195a, 356节);《天堂与地狱》一书论述了天堂里教会之外的各人民和民族;《属天的奥秘》也有以下相关论述:有些宗教虚假与良善一致,有些虚假不一致(AC 9258—9259节);宗教虚假若并未与良善不一致,就不会产生邪恶,除非在那些处于邪恶的人身上(AC 8311, 8318节);宗教虚假不能归咎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只能归咎于那些处于邪恶的人(AC 8051, 8149节);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非纯正的真理,以及虚假可能会与纯正真理混杂,但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则不然(AC 3470—3471, 4551—4552, 7344, 8149, 9298节);虚假和真理因来自圣言字义的表象而结合在一起(AC 7344节);当虚假应用于良善,被引向良善,并有助于除去虚假时,它们变得像真理,并变得柔软或缓和(AC 8149节);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宗教虚假被主当作真理来接受(AC 4736, 8149节);从宗教虚假中获得其品质的良善被主接纳,只要有无知,无知里面有纯真和一个良善的目的(AC 7887节);人所拥有的真理是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充满谬误,但对一个生活在良善中的人来说,主仍使它们适应纯正真理(AC 2053节);对那些在教会之外,因而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以及那些虽在教会之内,但教会却有宗教虚假的人来说,有些虚假有良善在里面(AC 2589–2604, 2861, 2863, 3263, 3778, 4189—4190, 4197, 6700, 9256节)。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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