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2.启7: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表示所有照其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每个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属于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教会之人;因为“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那些处于纯正良善和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此,现在所论述的这些人表示那些照其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但其宗教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这就是“一大群人”的含义,这一点也可从本章下面的话清楚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启7:14),意思是说从试探中出来的,因为那些照其没有纯正真理在里面的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在来世会经历试探,他们宗教的虚假通过试探散,纯正真理被植入以取而代之;下文详细说了这一点。由此可见,“一大群人”是指谁,接下来直到本章末尾都在论述这“一大群人”。要知道,无论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之内,还是在这样的教会之外,凡照其宗教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不会受到诅咒,因为他们不知道纯正真理并不是他们的过错。此外,生活的良善深深包含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在里面,所以当这些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很容易接受真理,并如饥似渴地吸收它们。但对那些过着邪恶生活,轻视宗教的人来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前面论述了那些未处于纯正真理,因而因无知而处于虚假,却又处于生活良善的人(AE 107, 195a, 356节);《天堂与地狱》一书论述了天堂里教会之外的各人民和民族;《属天的奥秘》也有以下相关论述:有些宗教虚假与良善一致,有些虚假不一致(AC 9258—9259节);宗教虚假若并未与良善不一致,就不会产生邪恶,除非在那些处于邪恶的人身上(AC 8311, 8318节);宗教虚假不能归咎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只能归咎于那些处于邪恶的人(AC 8051, 8149节);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非纯正的真理,以及虚假可能会与纯正真理混杂,但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则不然(AC 3470—3471,4551—4552, 7344, 8149, 9298节);虚假和真理因来自圣言字义的表象而结合在一起(AC 7344节);当虚假应用于良善,被引向良善,并有助于除去虚假时,它们变得像真理,并变得柔软或缓和(AC 8149节);对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宗教虚假被主当作真理来接受(AC 4736, 8149节);从宗教虚假中获得其品质的良善被主接纳,只要有无知,无知里面有纯真和一个良善的目的(AC 7887节);人所拥有的真理是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充满谬误,但对一个生活在良善中的人来说,主仍使它们适应纯正真理(AC 2053节);对那些在教会之外,因而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以及那些虽在教会之内,但教会却有宗教虚假的人来说,有些虚假有良善在里面(AC 2589–2604, 2861, 2863, 3263, 3778, 4189—4190, 4197, 6700, 9256节)。
464.(1)《奥格斯堡信纲》(译注:又称《奥斯堡信条》)的博士或教师们断言,由于我们第一代父母的堕落,人已经完全败坏了,以至于在与我们的归依和救赎有关的属灵问题上,他天生是瞎的;当向他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不能理解,却视之为愚蠢的事,他凭自己不亲近神,反而亲近神的敌人,并且一直如此,直到他靠着通过被宣讲和聆听的圣言而运作的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没有他那一方的任何合作而归依,被赋予信仰,重生并更新(《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2)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一个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在任何方面都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或领悟、思考、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合作;但就良善而言,人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至于自堕落以来,重生之前,在人的本性里面没有一丁点属灵能力的火花,使他能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当这恩典被提供时能理解它,或使自己适应它,或能自动接受它。他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归依做出任何贡献,无论是完全的贡献,还是一半的贡献,或是最小程度的贡献,或凭自己行动、运作或合作,或能貌似凭自己如此行;相反,人是罪的仆人,是撒但的奴隶,被撒但驱使。因此,他的属世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和反对祂的事上才是积极和有效的(《奥格斯堡信纲》,656页)。
(3)在民事和属世事物上,人是勤奋和聪明的,但在与灵魂救赎有关的属灵和神性事物上,他就像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或像罗得的妻子变成的盐柱,不用眼睛、嘴巴,或任何感官(《奥格斯堡信纲》,661页)。
(4)然而,人仍享有运动能力,或支配他的外在肢体的能力,以及听福音,并在某种程度上沉思他所听到的东西的能力,但在他暗中或私下的想法中,他却鄙视它,视之为愚蠢的事,也不能相信它;在这方面,他比木头还糟糕,除非圣灵在他里面有功效,或说在他里面开始作工,在他里面点燃并产生信仰和讨神喜悦的其它美德,以及服从(《奥格斯堡信纲》,662页)。
(5)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人不是一块石头或一根木头。石头或木头不会抵抗,或说没有阻力,既不理解,也感受不到在它自己里面发生的事,而人却以自己的意愿抵抗神,直到他归依神。因此,在归依之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赋予理解力,尽管在神性事物上没有理解力,也被赋予意愿,尽管他不意愿任何得救的良善。但他仍不能对他的归依或救赎做出任何贡献,在这方面,他比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还糟糕(《奥格斯堡信纲》,672, 673页)。
(6)整个归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美德和力量通过圣言在人的理解力、内心和意愿中,如同在一个被动主体中一样运作并产生它,而人什么都做不了,只是完全被动。然而,这种运作不像用石头来形成雕像,或在蜡上压印,因为蜡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意愿(《奥格斯堡信纲》,681页)。
(7)根据某些教父和近代神学家的说法,“神只吸引意愿”;因此,在归依中,人的意愿会有所作为,或说在某个方面是积极的。然而,这种观点不符合健全的教义,因为它证实了一个人类的意愿或选择在归依中的能力的错误观点(《奥格斯堡信纲》,582页)。
(8)在受理性支配的外在世俗事务上,人里面仍留有某种程度的理解、力量和能力;尽管这些可怜的余剩极其虚弱;此外,这些天赋尽管很小,微不足道,也被遗传疾病如此毒害和污染了,以至于在神眼里,它们毫无价值(《奥格斯堡信纲》,641页)。
(9)在归依中,人由此从可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并不与圣灵合作,因为他的归依唯独并完全是圣灵的作工(《奥格斯堡信纲》,219, 579, 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个重生的人通过圣灵的能力可以合作,尽管他的合作伴随着大量软弱。他按着圣灵引领、指导或支配和管理他的程度和时长而很好地合作。但他与圣灵的合作,并不像两匹马一起拉一辆车一样(《奥格斯堡信纲》,674页)。
(10)原罪不是实际犯下的某种过错,而是深深植根于人的本性、实质和本质中。它是一切实际罪恶的源头,如堕落的思维、话语和邪恶的行为(《奥格斯堡信纲》,577页)。已经败坏人的整个本性的这种遗传疾病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源头,一切过犯都从它那里,如同从它们的根和源头中流出(《奥格斯堡信纲》,640页)。在心的至内在部分和最深处,人的整个本性在神面前完全被这罪,就像被属灵的麻风病一样感染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的人格或性格被神的律法指控和定罪,以至于我们天生就是可怒之子,是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基督功德的恩赐而从这些邪恶中被释放和拯救出来(《奥格斯堡信纲》,639页)。因此,最初的正义,或在伊甸园中所创造的(与人有关的)神的形像完全缺乏或丧失了;这种缺乏是使人在一切神性和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的无能为力、笨拙和愚蠢的源头。取代在人里面如此丧失的神的形像的是,在心智、理解力、内心和意愿里面存在着他整个本性和一切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最内在、最坏或最卑鄙、最深不可测和无法形容的败坏(《奥格斯堡信纲》,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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