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揭秘启示录 #582

582.启13:5.

582.启13:5.“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它教导邪恶和虚假。“说话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说夸大亵渎话”表示教导邪恶和虚假;因为“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AR 656, 663, 896, 898节),“亵渎话”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因而表示虚假;至于“亵渎”在此具体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571节)。它之所以教导邪恶,是因为它将律法的作为,因而将应当做的事从救赎中移除了,如此行的人就处于属灵的邪恶,属灵的邪恶就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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