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揭秘启示录 #518

518.启11:14

518.启11:14.“第二样灾祸过去了;看哪,第三样灾祸快到了”表示为教会的败坏状态而哀悼,然后是最后的哀悼,如稍后所论述的。“灾祸”表示对教会的败坏状态的哀悼(可参看AR 416节);“第三样灾祸”表示当这种败坏完整,结局到来时,或说当抵达顶点和结局时,最后的哀悼;因为“三”和“第三”就具有这种含义(AR 505节)。“快到了”表示此后,“此后”是指从11章到17章,以及最后20章,那里论述了对他们的最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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