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403.“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地狱之爱的表象。“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那些处于外在的人通常被称为平信徒,因为那些处于内在的人被称为神职人员(AR 397, 402节)。“大山”表示爱(AR 336节),“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地狱之爱(AR 494, 599节);这是地狱之爱在此处所论述的那些人中间的表象,这爱在天使看来就是这样;原因在于,唯信就是与仁分离之信(AR 388节);哪里没有仁,也就是没有对邻之爱,即属灵之爱,哪里就有地狱之爱;居间的爱是不存在的,除非在那些不冷也不热的人(关于他们,参看启示录3:15, 16)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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