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揭秘启示录 #391

391.“有七枝号赐

391.“有七枝号赐给他们”表示对教会状态、因而对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之生命状态的检查和披露。此处“号”和“吹号”所表相同,因为天使用它们发出声音,而“吹号”表示为庄严的场合而召集,这些场合各种各样;在这种情况下,“吹号”表示检查并披露那些处于唯信之人的品质,因而那些属于当今改革宗教会之人的品质。要知道,如今改革宗教会因路德、加尔文和墨兰顿这三个领袖而分裂为三支,这三个教会在各种事物上都是不同的;但唯有这一条,即人称义是因着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他们是一致认同的,这是非同寻常的。“吹号”表示召集(参看AR 3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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