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真实的基督教 #286

286.这种神圣和能

286.这种神圣和能力就存在于这律法中,因为它包含了宗教的一切,或说是宗教所有元素的概要。它被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包含与神有关的一切,一块包含与人有关的一切。因此,这律法的诫命被称为“十句话”(出埃及记34:28; 申命记4:13; 10:4)。它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十”表示一切或所有,“话”表示真理;事实上,它们不止十句话。“十”表示一切或所有,“什一税”因这个意义而被制定(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01节);下面会看到,这律法包含了宗教的一切,或说是宗教所有方面的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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