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96.若留意自己头脑的思维,谁都能看出,属灵之光完全不同于属世之光。因为当头脑思考时,它在光中看见它所思考的对象;作属灵思考的人便看见真理,不管在午夜还是在白昼。因此,光论及理解力,论到理解力,我们会说它看见了。故此,人有时会对别人所说的话回应说,他看到事实的确如此,意思是他明白了或理解了。理解力是属灵的,故无法凭属世之光看见,因为属世之光并非人里面所固有的,而是会随太阳退去。由此可见,理解力所享有的光不同于肉眼的,这光来自另一个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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