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5

45.启1:9.“我

45.启1:9.“我约翰”表示关于主的教义。这从“约翰”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翰”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教义方面的主(参看AE 19节),所以他也表示关于主的教义。因为认识主是教义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或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事实上,教会首要的事就是知道并承认主的教义;因为它通过承认和信仰与祂的神性结合,没有与神性的结合,教义的一切事物都毫无意义。此外,这就是神性揭示自己的原因。已经揭示自己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没有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承认,就没有拯救(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正因如此,“约翰”因代表教义方面的主,所以也代表关于主的教义。


圣爱与圣智 #170

170.普遍目的,即

170.普遍目的,即创造万物的目的,就是能有一个造物主与受造宇宙的永恒结合;若没有祂的神性能存在于其中如同在自己里面,因而能居住并停留在里面的容器,这种结合是不可能的。为使这些容器能成为祂的居所和住处,他们必须貌似凭自己成为祂的爱与智慧的接受者,因而成为诸如貌似凭自己将自己提升到造物主那里,并使自己与祂结合的那种接受者。没有这种互动能力,结合是不可能的。这些容器就是人类,人类能貌似凭自己提升自己,并进行结合。前面多次指出,人类就是这样的容器,他们貌似凭自己成为神性的接受者。主通过该结合存在于祂所创造的一切作品中。因为万物受造,最终都是为了人类。因此,一切受造物的功用逐级上升,从最低级的受造形式直到人类,并通过人类上升到造物主神那里,它们皆源于神(如65-68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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