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7.启7:8.“西布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与主的结合。这从“西布伦”和以他命名的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清楚可知:“西布伦”和西布伦支派是指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与主的结合。因为在希伯来语,“西布伦”这个名字源自一个表示同居的词,同居在灵义上表示结合,就是存在于那些彼此相爱的人中间的那种结合。此处“西布伦”表示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与主的结合,因为前九个支派表示所有在天堂,并进入天堂的人;有三层天堂,即至内层天堂,中间天堂和最低层天堂,除了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外,没有人进入天堂;因此,最后提到的这三个支派表示与主的结合,“西布伦支派”表示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与主的结合,“约瑟支派”表示那些在第二层天堂的人与主的结合,“便雅悯支派”表示那些在最低层天堂的人与主的结合。
“西布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里面神性本身与神性人身的合一,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结合;具体表示其中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主与那些在这三层天堂,以及在教会之人的结合通过这种结合实现。事实上,主以爱与仁之良善流入他们,并将这良善与他们所拥有的真理结合,由此把世人并天使与祂自己结合。这就是“同居”所表示的,也就是“西布伦”的含义。这就是“西布伦”的含义,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3960—3961节),那里解释了他母亲利亚生他时所说的话,这些话如下:
利亚又怀孕,给雅各生了第六个儿子。利亚说,神赐我厚赏;这次我丈夫必再与我同居,因我给他生了六个儿子;于是给他起名叫西布伦。(创世记30:19–20)
从“西布伦”的这种含义可以看出在以下经文中,他表示什么。如在以色列对他儿子的预言中:
西布伦必住在海边的港口,住在停船的港口;他的极边必延到西顿。(创世记49:13)
此处“西布伦”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该结合被称为天上的婚姻;“住在海边的港口”表示属灵事物与属世真理的结合,因为“海”表示知识或科学,也就是属世真理;“住在停船的港口”表示与来自圣言的教义的属灵结合;“船”表示所有种类的教义和知识;“他的极边必延到西顿”表示延伸到来自属天国度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对这些事物更充分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382–6386节)。
在摩西对以色列儿子的预言中也一样:
关于西布伦,他说,西布伦哪,你出外可以欢喜;以萨迦啊,你在帐棚里可以快乐。他们要召集人民到山上,在那里献公义的祭;因为他们要吸取海里的丰富,沙中埋藏的宝藏。(申命记33:18–19)
此处“西布伦”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参看前文(AE 445节),那里解释了这个预言。在士师记底波拉和拉巴的预言中同样如此:
必有立法者从玛吉下来,有持杖检点民数的从西布伦下来。西布伦人是把灵魂献给死亡的百姓,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处。君王都来争战,那时迦南诸王在米吉多水旁的他纳争战,却得不到银钱;众星从天上争战,从它们的轨道与西西拉交战。(士师记5:14, 18–20)
这个预言论述了来自良善的真理与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争战;在夏琐掌权的“迦南王”、与拉巴和底波拉交战的他的军长“西西拉”表示邪恶之虚假,“拉巴和底波拉”表示出于来自良善的真理的争战,“拿弗他利支派”表示争战,“西布伦支派”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所以只有这两个支派被选去参战,而其它支派没有(参看士师记4:6)。这就是这场争战所表示的,这一点可从底波拉和拉巴发出的预言清楚看出来;这个预言在灵义上论述了来自良善的真理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胜利,以及对教会的洁净和改造。因此,“必有立法者从玛吉下来”表示从生活良善流出的良善的真理,因为“玛吉”与“玛拿西”具有相同的含义,玛吉是玛拿西的儿子(创世记50:23; 约书亚记13:31);“立法者”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良善的真理;“有持杖检点民数的从西布伦下来”表示来自真理与良善的结合的聪明,“西布伦”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检点民数的杖”表示聪明。“西布伦人是把灵魂献给死亡的百姓,拿弗他利人在田野的高处”表示通过来自属灵人及其流注和结合的真理而在属世人中的争战,“田野的高处”表示属灵人的内层事物,属世人凭这些内层事物争战;“君王都来争战,那时迦南诸王争战”表示争战所针对的邪恶的虚假;“在米吉多水旁的他纳”表示这些虚假及其性质;“却得不到银钱”表示他们没有取走和带走来自良善的任何真理,“银钱”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众星从天上争战,从它们的轨道与西西拉交战”表示通过真理与良善的知识进行的争战,这些知识从主通过天堂而来,“众星”表示这些知识,“轨道”表示真理。
在马太福音的这些话中,“西布伦和拿弗他利”也表示通过与虚假和邪恶的争战,以及随之而来的改造所实现的真理与良善的结合:
耶稣离开拿撒勒,来到迦百农居住,那地方靠海,在西布伦和拿弗他利的边界上;为了要应验以赛亚先知所说的,说,西布伦地、拿弗他利地,沿海之路,约旦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地区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从那时候,耶稣开始宣讲,说,你们要悔改,因为天国近了。(马太福音4:13–17; 以赛亚书9:1–2)
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明显论及主,因为经上说“为了要应验以赛亚先知所说的”;因此,“西布伦地、拿弗他利地,外邦人的加利利”表示教会在处于生活的良善,并接受真理,从而处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处于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的外邦人中间的建立。这表示教会的建立和这些外邦人的改造,这一点从经上说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即:“约旦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以及“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地区的人有光照耀他们。”
“西布伦和拿弗他利”在至高意义上表示通过允许进入主自己的试探,和凭祂自己的能力所获得的胜利,神性本身与主的神性人身的合一;如前面(AE 439节)所解释的诗篇68:27–29。由于“西布伦”表示这些事物,所以犹大支派,连同以萨迦支派和西布伦支派,在东边会幕周围扎营(民数记2:3–10)。因为以色列人在会幕周围的安营代表、因而表示对天堂里的天使社群的安排;在天堂,那些通过对主之爱而处于与主的结合之人住在东方。“犹大支派”代表对主之爱,“西布伦支派”代表与主的结合。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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