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45

445.表示什么。关于

445.“以萨迦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信和拯救。这从“以萨迦”和“以萨迦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清楚可知,“以萨迦”和“以萨迦支派”是指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和拯救之物,因为在原文,“以萨迦”表示人里面的赏赐或回报,天堂和拯救是爱和信的结果,因此两者都由“以萨迦支派”来表示。圣言经常提到“赏赐或回报”,如“他们将得到赏赐”,它被理解为永生和拯救,大多数读者把它理解为天上的喜乐;这是“赏赐或回报”在最近意义上的含义。如果一个人照主的诫命生活,那么对他来说,思想永生、拯救和天上的喜乐是允许的;但他不允许一心想着赏赐或回报,因为他若如此行,就是以赏赐或回报为目的,并且很容易陷入这种想法:他因他的生活而配得天堂和拯救,这种想法使他在每个细节上都关注自我,这种自我关注会把他从天堂中移走;因为只要人在他所做的事上关注自我,他就不关注天堂。因此,在圣言中,“赏赐或回报”表示有天堂和拯救,也就是一般来说爱和信,因而聪明和智慧在其中;拯救和天堂,因而天上的喜乐在一个人不思想回报或赏赐的程度内而在这些里面。由此可见,“以萨迦”和以萨迦支派表示什么。

此处之所以表示信,是因为“西缅支派”表示服从,“利未支派”表示善行,那些出于服从而处于善行的人就处于信;但那些出于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处于仁爱,那些出于属天情感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处于对主之爱。在天堂,还有一种区分天使的方法:那些出于一种属天情感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那些出于一种属灵情感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那些出于服从而处于善行的人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说后者也有信,是因为他们照着他们的理解来相信他们从圣言的字义和牧师那里所听到的东西,但他们既看不见,也感知不到它们是不是真理,因此他们关于必须要相信的事物的思维被称为信。因为未经对其特征的理性洞察和感知而相信的东西适合被称为信,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人既能相信真理,也能相信虚假。但当看见并感知到所相信的东西时,它不是被称为信,而是被称为领悟和感知;因为被主光照的理解力会看见,意愿会被打动,行为则源于这两者。

“以萨迦”和他的支派在此表示信,是因为这三个支派,其中的每个支派受印的都有一万二千,表示所有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的人;那些在这层天堂的人可以说出于服从处于善行,并处于信。此外,他们当中的许多人称唯信为得救的本质,却将信与善行分离,因为他们说,主把信赋予了他们,因为他们处于善行,如果他们没有处于善行,信就不会被赋予。但那些将信与善行分离的人说,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他们通过它得救,无论他们如何生活,并通过他们的生活确认这一点,这些人不在最低层天堂,而是在地狱。

在以色列对他儿子的预言中,“以萨迦”表示那些由于他们所做的善行而关注回报或赏赐,从而将功德置于行为或作为的人:

以萨迦是头瘦骨嶙峋的驴,卧在重驮之间。他看安息为美好,以地为可喜悦;便屈肩背重,成为服劳役的仆人。(创世记49:14–15)

此处“以萨迦”表示由于作为或行为的赏赐或回报;“瘦骨嶙峋的驴”表示最低奴役;“卧在重驮之间”表示在作为或行为当中的生命;“他看安息为美好”表示没有回报、充满幸福的善行;“可喜悦的地”表示那些在主国度的人处于这种幸福;“ 便屈肩背重”表示然而,他们在每项工作上都辛勤劳动;“ 成为服劳役的仆人”表示为了回报或功德。对这些事进一步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387–6394节)。

但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表示那些没有通过关注回报或赏赐而将功德置于他们所履行的善行,而是将天堂和永生的幸福置于良好的思维和意愿,因而置于良好行为,并处于在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中的人所拥有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之人:

关于西布伦,他说,西布伦哪,你出外可以欢喜;以萨迦啊,你在帐棚里可以快乐。他们要召集人民到山上,在那里献公义的祭;因为他们要吸取海里的丰富,沙中埋藏的宝藏。(申命记33:18–19)

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思维方面处于真理,在意愿和情感方面处于良善的人。“西布伦”表示这种婚姻,“以萨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你出外可以欢喜”表示以一切纯正真理和良善为快乐,“出外”表示一切事物,因为它表示终端、结果和结论;“在帐棚里可以快乐”表示在一切敬拜中;“召集人民到山上”表示因为这些人在天堂,就是爱之良善盛行的地方;“献公义的祭”表示出于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敬拜;“吸取海里的丰富”表示吸收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因而表示聪明;“吸取沙中埋藏的宝藏”表示隐藏在圣言字义中的属灵事物。

由于“犹大、以萨迦和西布伦支派”表示爱之良善所在的天堂,“犹大支派”表示这良善本身,“以萨迦支派”表示它的情感,“西布伦支派”表示它与真理的结合,所以这三个支派在会幕的东边扎营(民数记2:3–9)。因为在天堂,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因而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并处于它们的婚姻或结合,也就是说,在教义上处于真理,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住在东方。

诠释启示录 #1152

1152.“酒、油”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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